太宰能夠毫無心理負擔的為一件破衣裳就殺掉一個人,這說明,這周邊還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應該不缺少一個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場的過程非常的驚豔,驚豔到太宰根本就無法解釋的地步。
在這個時代,沒有辦法解釋的事情一般都被稱為神跡!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著對面草木蔥蘢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雲琅沒有王可以追思,所以隻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實沒有那麽堅硬,反而軟綿綿的,尤其是腳掌上的那幾塊肉墊子,只要輕輕地一按,老虎爪子裡面的尖爪子就會冒出來。
老虎碩大的嘴巴就在雲琅的頭頂,偶爾會張著嘴打個哈欠,似乎要吞掉雲琅的腦袋。
老虎的嘴巴很乾淨,沒有什麽怪味道,雲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鹽水幫它清洗過,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隻母鹿就臥在老虎的肚皮旁邊,如果繼續這樣下去,雲琅覺得她們能發展出一段跨種族的愛情。
太宰的咳嗽聲在夜色中傳的很遠……非常的悲壯,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壯感覺的估計就太宰一個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嗎?”雲琅到底年輕,還是忍不住先開口了。
太宰回過頭,一雙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麽,搖著頭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麽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雲琅把一塊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來了,無論如何有我在,也能給你選一塊好的墓地,埋葬你,這裡的野獸太多了。”
太宰認真的看著雲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時候,會把巡山的重任交給你,現在還不用。
生死,小事耳。”
雲琅點點頭,繼續把身體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麽馴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嗎?”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麽名字,它是我撿回來的幼崽,長大之後就跟著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額頭有一個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嗎?”
太宰的眼神變得有些凌厲,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獸中之王,稱為大王也沒有什麽不妥。”
雲琅像是沒有看見太宰的眼神變化,親昵的把腦袋在老虎的頭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沒有反應,太宰的拳頭卻握的緊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鐵刀,您能幫我弄一把嗎?”
“鐵刀柔軟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銅刀嗎?”
雲琅笑道:“你之所以覺得鐵刀軟,純粹是因為你們不會煉製,在我的故鄉,人們都用鐵刀,鋒利無比。
如果您能給我一個鐵砧,一柄鐵錘,我就能煉製出那種鋒利的鐵刀。”
太宰的面容隱入了黑暗,雲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聲音傳來:“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沒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嵐緩緩地升起,眼看著就要淹沒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雲琅又不敢勸說他回去休息,隻好帶著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雲琅能感覺到太宰盯在自己後背上的灼熱目光,不過,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現出點神奇之處,他不敢保證太宰還能繼續這樣的對他好。
一串串的竹簡木牘被平平的鋪開,
變成了兩張床,床上放著雲琅今天曬過的各色獸皮,一半鋪床,一半蓋身,這樣的床鋪應該非常的舒適。 自從來到這裡,今夜是雲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張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這一晚,他瞪著眼睛看了雲琅整整一夜。
早晨雲琅醒來的時候,太宰已經不見了蹤影,老虎卻還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裝撲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腦袋,卻從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著老虎玩的不亦樂乎。
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即便是有,雲琅也不信!環境詭異的變了,甚至時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唯一沒有變化的是雲琅那顆近乎冷酷的心。
離開了工程師的工作,也同時離開了那個喜歡指責他不上進的女人,那個女人曾經咬著牙打電話說他的心是石頭做的……
她以為雲琅只是出走幾天,最後還是會回家的,沒想到他一去不複返,對那個家沒有半分的留戀。
最後,那個女人還祝願他早點去死……所以,雲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氣很好,雲琅不明白自己為什麽會想起那個女人,她已經很久沒有進入過他的夢鄉了。
“或許,那個女人說的是對的。”雲琅抓著老虎耳朵,自言自語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時間建立起最親密的關系,是雲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現在看來,進展還不錯。
老虎很喜歡用鹽巴水刷牙,或者說它只是單純的喜歡鹽,雲琅觀察過了,太宰對老虎一點都不好,呼來喝去,稍有不順心就拳打腳踢。
這或許是太宰與老虎用來構築主仆關系的辦法,對一頭野獸來說,幼年時期臣服的王,將是它一輩子的王。
雲琅今天的工作是製作一雙鞋子,他有足夠多的獸皮,其中,一張堅固的老狼皮將是他今天製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顏色是他非常喜歡的青灰色,不過,在製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將五層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繩釘在一起,最後用一張厚實的狼皮把這些狼皮包裹起來,最後形成一個漂亮的鞋底子。
過程說起來簡單,製作起來非常的難。
狼皮又厚又韌,他的那根大針又非常的不爭氣,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會把針弄彎。
中午的時候,雲琅看著自己布滿水泡的雙手,隻好暫時停止了鞋子的製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給他弄來一套鐵匠工具,好讓他用最簡單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來。
整個下午,雲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裡轉悠,這裡的山林物產極為豐富。
僅僅是附近的山林,就讓他獲得了兩種野生香料,一種是花椒,另一種則是八角。
有了這兩種香料跟鹽巴,雲琅覺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鍋極為鮮美的兔肉湯。
前途未卜,雲琅決定過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負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燉在陶罐子裡面味道沒有想象中的好,這種動物的肉非常的寡淡,還有非常濃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過啊,如果給裡面添加一兩塊肥膩膩的野豬肉之後,再被調料的氣味烘托一下,立刻就變得噴香撲鼻。
沒人單獨吃野兔肉的,這應該是一個常識,雲琅自然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不過,一連三天頓頓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東西也會變成垃圾。
可是,太宰這家夥卻每天都吃的非常開心,不論雲琅做多少食物,他都會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湯汁也不會剩下。
雲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東西的模樣,一定會對食物這種存在保持極高的敬意。
於是,太宰每天回來的時候都非常的準時,因為他發現,雲琅做的食物,一旦放涼之後味道就差了好多。
雲琅顧不得繼續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鐵砧,鐵錘,火鉗子,鐵刀子都被太宰陸陸續續的弄來了。
雖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層鐵鏽,依然讓雲琅非常的開心。
壘一個簡易的爐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邊山根上就有一層紅膠泥,這個材料很適合弄出一個簡易的爐子來。
於是雲琅開始用最細的麻線編織孔洞非常小的篩子,好用來篩選泥料。
那些被細細磨碎篩選出來的泥料被雲琅泡在水甕裡面, 為此,還用腳丫子踩了成千上萬遍。
泥料在水甕裡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澱的日子裡,雲琅在山根處挖掘了一個爐子,把太宰儲備的粗大柴火全部丟進去燒,在濃煙將要散盡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爐子的排煙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後就開始整理他生鏽的鐵錘跟鐵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雲琅的爐子剛剛成型之後終於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鐵嗎?做這些事情幹什麽?”太宰有些憐憫的看著雲琅,打鐵需要燒炭這事他還是明白的,至於雲琅乾的其他事情他就一頭霧水了。
“我是要打鐵,主要是因為我需要一柄鋒利的刀子跟一把堅硬的錐子好給我做一雙合適的靴子。”
雲琅的話說的很拗口,不過,太宰還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個真正的貴人是不乾這些事情的。
雲琅不等太宰提起讀書的事情,張嘴道:“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遊從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謂伊人,在水之湄。溯洄從之,道阻且躋。溯遊從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謂伊人,在水之涘。溯洄從之,道阻且右。溯遊從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風十五篇我已經會背了。”
太宰聞言歎了口氣,就背著手離去了,《秦風》是他在發現雲琅學習能力很強之後,特意找出來難為他的,只是沒有為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