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最后的那段作者的话,说了作者辰南为什么要写一个黑暗式结局。
在辰南看来,熵增是注定的,哪怕宇宙有亿万万万恒星,宇宙依旧是冰冷黑暗的。
再璀璨的星辰,再耀眼的景色,在亘古的宇宙面前都黯然之色,黑暗是最终归宿。
他写了数年的《圣墟》亦是如此,此书的书名就是最终的结局,他并没有在数年的写作生涯里偏离自己最初定下的大纲。
根据辰南的背景设定,原初物质来源于超越一切的存在,至高、祭道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诸世大道在其面前亦如流水,也如梦幻泡影,完全失去意义。
就是这样的存在,因辰南有感黑暗是最终的归宿,所以病了、老了,体生脓疮,肌肤溃烂,行将就木……
最后留在世间的只剩骨灰。
让那位存在落得如此下场的源头,辰南为了让一切合理一些,设定为诡异之源,同样是视大道如流水,视古今未来为无物。
诡异之源并非是物质,侵蚀是从意志、心灵层面开始的,会让一个人在漫长岁月的冲刷下,渐渐变得癫狂、偏执,最终相由心生从而表现在外表上。
辰南表明,或许以后会写骨灰主人那一层次的番外,却无一例外都是那个层次的强者从强到了不可思议到疯了、毁灭的过程。
每一个那样的强者,人生尺度都是亿亿亿亿亿年以上,是众生眼里的永生。
而在《圣墟》正文,从那个被挖了至尊骨的喝奶娃到场域始祖全能真知也不到一亿年。
与大宇宙历经的岁月相比,一亿年真的不算多么漫长,在骨灰主人那一层次的强者眼中,更是转瞬即逝。
他会在休息半年后,发布准备多年的新书《长生界》,那将是一个比《圣墟》美好许多的故事。
林阳看完了这些后,好奇的搜了一下作者辰南的资料,结果百科却写明该作家已经离世。
看了一下相关消息,他发现该作者是在《圣墟》完结的第七天,遇上了荒天帝的狂热粉丝袭击。
狂热粉丝认为,他一个写的懂什么荒天帝,《圣墟》陪伴他从初三到大学毕业,是他的回忆,不该被区区写的玷污。
所以狂热粉丝开车撞飞了辰南,让其用生命来赎罪。
至于故意杀人的后果……
狂热粉丝认为荒天帝会保佑他,小小一颗星球,荒天帝一缕眸光就能毁灭无数次,他何惧之有?
“写黑暗式结局的多了,被粉丝线下干死的还真是头一遭,该说是笔力太强了吗。”
林阳摇摇头,为那个倒楣蛋默哀了一瞬。
不过,他也很想把辰南的脑袋打开看一看,瞧瞧这位作者是怎么写出《圣墟》的。
林阳的戏份未免太少了,他强烈要求再加一加,最好把林阳设定成其实比骨灰主人还强了无数倍,两者之间的差距如骨灰主人与细菌。
叠盒子嘛,他会。
“穿梭时间的话,有些难度,但不算太难。”
“星宿劫就能做到这一点,只要离开九幽就行了。”
林阳没急着去和作者线多恶人。
第二是刷异界气息,毕竟,都穿梭时间了也不差那么几个月、一两年。
“这具躯壳还留了烂摊子,干脆把这对倒霉母女的状态、记忆改为数天前,然后再安排个彩票。”
“啧,我的善心蠢蠢欲动。”
就在林阳的几个小时,他这具投影的力量上涨到外景级,配合他的手段,能轻松改变凡人的身体状态以及记忆。
按照这个速度,投影能在一个月后自然而然的具备他在天仙境巅峰时期的力量。
此数值以林阳最后一次转生后,提升到天仙巅峰的力量为准。
处理好了倒霉的母女二人后,明天单身母亲就会心血来潮的买彩票,得到几百万公仆币的奖金。
在这个一顿早餐不到一块,一千五公仆币就是高收入的时代,几百万已经是巨款,足以引起本地黑恶势力的觊觎。
做完这一切,林阳的注意力也从这具投影离开,王虎的意识重新掌握了身体。
他没感觉有哪里不对劲,既然自己是神的转世,是该补偿一下那一对母女,毕竟,那是他这位神上过的第一个女人。
接下来,他就要在这个世界,缔造属于自己的传说。
在林阳所同化的那些人里面,王虎的作为只能算是很平庸,有些投影的原身是真的恶贯满盈,千刀万剐万次都死不足惜。
就在投影日渐增多的时候,第三道异界气息也被他刷出来了。
……
圣墟世界,堕落之地。
“王阶灵脉、杀意狂涌,不知道这次能开出个什么宝贝。”
林阳焚香沐浴,向着自己祈祷了片刻后,他选择了使用。
【消耗一道异界气息。】
【……】
【……】
【获得人物记忆·缇耶纱。】
看到抽奖空间多出的那一团彩光,林阳颇为惊诧,他属实是没想到会抽出别人的记忆。
略微感知一下后,有明悟浮上心头。
使用这团记忆后,能以第一人称的视角经历记忆主人所经历的一切,洞悉其掌握的各种功法、神通,开拓自身的阅历。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另类的功法、神通大礼包。
林阳这次没再让秘境法分身去斗罗世界取出这个了,他直接在独尊宫里使用了缇耶纱的记忆。
就在彩光与他融合的那一瞬,时间仿佛静止了,林阳的脑海里也浮现出无数画面。
【我是缇耶纱,是称霸无垠混沌的轮回殿的使徒,来自于7655283号永生世界。】
【我是在肉身秘境第七重的时候进入了轮回殿,新人任务的世界名为《僵尸世界大战》。】
【对我来说,那个世界的僵尸虽然跑的比凡人快,没有痛觉,悍不畏死,却还是太脆弱,让我忌惮的就是无边无际的尸潮以及感染病毒……】
【顺利完成新人任务以后,我成为了一名正式轮回者,逛轮回殿的时候从交易区的地摊买到了一本名为《永生》的,然后回到了家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