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表妹的,讓人很自然就聯想到情殺呢!
雖然王家在西河縣,但案子是東河縣接的,且謝鈺一行人也在那邊,衙役們便將這一家幾口都到東邊來。
西河縣令王少卿聽了消息,忙命縣丞看家,自己也帶著幾個從官趕來。
五月十六晚,東河縣衙連夜開審。
謝鈺做了案,陳維和王少卿分列左右首,其余人員陪審。
因王征之妻似有隱情,謝鈺便讓她單獨上堂問話。
沒了公婆阻撓,王妻才道:“外子幼年時曾與他家表妹定親,可後來也不知怎的,又退了,公婆一力做主聘了民婦家去。剛成親那幾年,王征時常在外做小買賣,整年不回家,直到三四年前,他略賺了些銀子,又覺身子不適,才將將家來……”
雖然當年退了親,但王征似乎一直對表妹留有余情,自覺腰包鼓脹後,便要回來炫耀。
謝鈺問:“他表妹姓甚名誰,家住何處,可曾成親?”
王妻道:“叫尤小田,就住在東河縣西街狗尾胡同第三戶,過去一問就知道。她早就成婚,夫家姓劉。”
成婚了,這就很耐人尋味。
“王征生前經常去找尤小田麽?”謝鈺問道,“他二人有無曖昧?你公婆可知?”
王妻明顯遲疑,謝鈺催促再三,才聲音發顫道:“他,他並不中意民婦,在家時就常挑三揀四的,又說若是他表妹會如何如何……至於尤小田是否對外子有私情,民婦不大出門,她也不常來,就不知道了。公婆,公婆勸民婦忍耐,隻道男人都是這樣,只要他知道回家就好。”
治下出了這樣的事,陳維和王少卿都是皺眉。
難怪之前在王家時,死者的父母試圖阻攔兒媳說話,必然是早就知道兒子在外不檢點,怕傳出去讓人戳脊梁骨。
聽到這裡,大家很自然就聯想到情殺,覺得凶手大約就是尤小田的男人。
馬冰暗自想著,“如今看來,王征出門時特意打扮,必是因舊情未了,要麽想炫耀,讓表妹後悔,發泄怨恨;要麽……就是還想勾引,再續前緣!”
稍後又叫了王征的父母上堂問話。
然事到臨頭,那兩個老貨尚且想著狡辯,隻道兒媳胡說,王征行得正站得直雲雲。
不等謝鈺說話,王少卿先就發作起來,“放肆,公堂之上,豈容而等胡言亂語!開封府大人在此,還不從實招來!”
一聽開封府來人,王父王母頓時唬了一跳,掙扎再三,終究是老實交代了。
卻說早年王家確實想跟尤家親上做親,便在兩個孩子幼年時便定下口頭之約。不曾想兩人尚未成年時,尤小田的父親就一病死了,家境一落千丈,只剩幾個孤兒寡母勉強過活。
王父王母見她家如此艱難,想著若真聘來做了媳婦,豈不是平白帶了幾個拖油瓶?便十分不中意。
可巧兩家的婚約並未落在紙面上,王父王母便乾脆毀約,強行為兒子另聘他人。
王征抗拒未果,隻好捏著鼻子成親,他不敢違逆父母,卻將所有的怨氣和憤怒都發泄在妻子身上,動輒言辭羞辱,後來更乾脆借著離家做生意,一去好幾年,杳無音信。
直到三年前,王征略有了點身家,便返回西河縣,聽說尤小田已經嫁人,頓時怒不可遏。
謝鈺皺眉,“豈有此理,你家率先毀約,王征可娶妻,那尤小田就不能嫁人了麽?”
王父王母呐呐無言,只是胡亂說些旁人聽不清的狡辯的話。
自此之後,王征便時常往表妹和表妹夫家中去,王父王母見勸不動,索性由他去了。
“王征去尤小田家做什麽?”謝鈺問。
王父王母便說不出來。
兒子賺了錢之後,越發不受管束,他們問過幾次,王征便與他們爭吵不休。
老兩口怕日後無人養老送終,便漸漸不敢違逆,轉而默許縱容起來,甚至還幫著勸兒媳婦忍氣吞聲。
陳維對謝鈺道:“謝大人,如今看來,那尤小田夫妻甚是可疑,是否將他們提來問話?”
之前張仵作和馬冰驗屍後也證實,王征胃袋內還有許多尚未消化的食物,應該是用過飯後不久就被害了。
如此說來,很有可能是王征與尤小田的私情被發現,或者是他屢次勾引,終於引發尤小田之夫不滿,飯後尾隨將其殺害。
謝鈺點頭,“可。但不要漏了一點。”
眾人都問:“什麽?”
謝鈺輕輕點著桌面,“王家人證實王征出門時曾帶了一包換洗衣物,可現場卻並未發現。”
元培立刻道:“屍體落入水中,是不是被衝走了?”
“不太可能,”馬冰接道,“換做是你,既然騎了牲口,一應包袱行囊自然要掛在牲口身上,何必自己背著?”
眾人一琢磨,確實如此。
謝鈺丟過來一個讚賞的眼神,“若是情殺,似乎沒有必要將包裹帶走,但也不排除見財起意的可能。”
陳維斟酌道:“大人的意思是,順便搜家?”
謝鈺點點頭,“搜一搜尤小田家,另外,根據王妻所述,細細記錄王征遺失的包裹和內中衣物的樣式材質,去兩縣各大當鋪問問。”
尤小田夫家的家境並不富裕,若驟然得了綢緞衣裳,恐怕也不敢貿然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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