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獨眼往返關內外一次,一路上風塵仆仆,包袱皮上沁滿了塵埃,兩個衙役完全看不出原來是什麽花色。
不過邊角處的那處小補丁,倒是跟之前那名夥計說的一致。
兩個衙役對視一眼,都點了點頭,狠狠松了口氣,朝著周獨眼一招手,“嗯,跟我們走一趟吧。”
周獨眼傻了。
好端端的,怎就去衙門了?
不過最終也沒先去成衙門。
周獨眼的肚皮叫得震天響,餓得頭昏眼花,聞著那邊客棧飄來的燉肉香,哈喇子淌得比頭髮還長。
走了這一路,他早已又累又渴,才說幾句話,乾裂的嘴唇上就迸出血珠,騎著的駑馬也需要休息。
更別提他還趕了一大群羊,就算人能去,衙門裡也放不開這麽多羊。
於是兩個衙役隻好先帶著他去喝了水,吃了飯,又飲了馬、喂了草料。
因實在忒髒,野人似的,又泡了個澡,換了套體面衣裳。
歇息片刻之後,這才去府城內各處酒樓飯莊交了羊。
關外的好羊是不愁賣的。
像周獨眼這種老羊倌兒,往往都是各處酒樓飯莊先預訂好了數量,交一筆定金。回來之後,他直接趕著羊去酒樓,同時拿剩下的一半錢。
這一趟收獲頗豐,兩個衙役看得都有些眼熱,往衙門去的路上,忍不住打趣道:“這下可賺夠一年的了,天也冷了,該好好歇歇了吧?”
嘖嘖,這一趟賺的,可比他們多多了。
周獨眼喜滋滋的,連連擺手,“歇不得,兩個娃娃還要念書哩,以後也要娶媳婦,趁著如今身子骨還硬朗,多攢些家底。”
他很多年前就開始販羊了,一年十二個月,隻年前後到初夏那四個月歇著,剩下八個月,平均四個月往返關內外一次。這次回來休息幾天,又要出關,順利的話,剛剛好能趕上年前後再販一批回來。
天涼之後,人們都愛吃燥熱肥嫩的羊肉進補,銷路極好。
兩個衙役看著他露出來的手腕上幾條猙獰的疤,想起來關外滿天的風沙暴雪和野獸的凶殘,又紛紛打消了那點羨慕。
罷了,人家這也是拿命換的辛苦錢,應該的。
進到開封府後,周獨眼才曉得什麽叫熱情。
所有人看他的眼神無比熾熱,都好像在看什麽稀罕物似的……
活了小半輩子,他從沒像現在這樣受歡迎。
竟有些受寵若驚。
周獨眼交了包袱皮,又老老實實說了當時自己與劉善的對話。
宋推官看著那塊髒兮兮,散發著濃鬱羊膻味的包袱,“當時劉善說這包袱是他自己的?”
好家夥,都給盤包漿了,就算高發自己來也認不出了吧?
周獨眼點頭,“大人,小人眼不好,耳朵卻沒毛病,確實是這麽說的。”
宋推官對衙役道:“帶劉善。”
周獨眼有點好奇,“大人,那真是家黑店啊?”
膽子還挺大,真不愧是孤身闖關外的人。
宋推官沒有正面回答,“怎麽,你聽過類似的傳言?”
周獨眼猶豫了下,“這個說不準,只是隱約聽過一耳朵,說劉善那廝買賣做得不乾淨。”
不說別的,欺負他眼睛不好使,拿壞包袱皮以次充好就夠壞的了。
不多時,劉善來了,周獨眼見了,大吃一驚。
怎麽這個樣兒了?
其實別說他半年沒見,此時的劉善和半個月相比也是判若兩人。
在關押的這段時間內,宋推官等人想盡了法子逼他開口,奈何這廝仍是有所保留。
偏證據不足,不好用刑,只能熬。
每日隻給清湯寡水吃個半飽,夜裡也不許他好生睡覺,幾天下來,人都佝僂了。
宋推官將那包袱皮摔到劉善面前,“劉善,你可認得這個?”
連日來吃不好睡不好,劉善的精神已是岌岌可危,人都有些遲鈍了。
他慢吞吞低下頭,仔細辨認。
宋推官一拍驚堂木,大聲喝問道:“你口口聲聲不知高發去向,又先後數次狡辯,謊稱那高發早已離去,那本官問你,為何自他去了你的客棧後,再無人見過?高發的包袱皮又怎麽成了你的東西,又賣給周獨眼!”
對普通百姓而言,命案就是頂了天的大事了。
而敢犯命案的人,自然也是喪心病狂到極致,於是難免有許多人展開想象,覺得那凶手必然負隅頑抗,輕易不肯認罪……
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兒。
真正殺了人之後還心如止水的凶手畢竟只是極少數,大多數人殺人後都會惶惶不安,一旦被抓,自己先就怯了三分:
見到衙役的瞬間,相當一部分凶手都來不及起逃跑的念頭,腿就自動軟了。
然後一問,直接就招了。
像劉善這種能死扛半月的,著實算得上“出類拔萃”。
而恰恰就是這份“出色”,反而加重了他的嫌疑。
因為這是殺人啊!對尋常百姓來說,還有什麽比被衙門冤枉殺人更嚴重的事嗎?
如果他真的被冤枉,反應一定會很激烈,要麽哭要麽鬧……反正絕不會這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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