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問不要緊,那小廝一愣,慢慢從他話裡品出味兒來,嘴巴越張越大。
什麽意思啊?難不成周老爺還跟太太……
不過說的也是,這一個表姐一個表弟,自古堂表親、姑表親,誰不想來個喜上加喜呢?
天呐!
就見那小廝雙目呆滯,面上表情一時驚,一時喜,一時齜牙咧嘴,顯然不知道想到哪裡去了。
宋推官一敲驚堂木,“那後來周巡為何又搬了出去?”
小廝驟然回神,“小人也不大清楚,好像是太太他們姐弟倆吵了一架,然後周老爺就不大家來了。若大人想知詳細的,恐怕還得問跟著太太的姐姐們。”
馬冰嘶了聲,一邊嚼著南瓜子,一邊摸下巴。
吵架?
然後周巡就走了,很有可能是他跟董平的事情被陳思撞破。
但既然如此,走就走了吧,陳思又為什麽像張抱月說的那樣,幾次三番再請他回去?活像一個舊情未了的深閨怨婦……
再聯系之前陳思的貼身丫頭們的話,說這表姐弟倆一直親昵非常,有時陳思自己出去,還會專門將伺候的人打發了。也因為這些先例,所以後面她在戲園內休息時不用人伺候,丫頭們都習以為常,並沒多想。
呃……
眾人都陷入沉思。
不行,有點亂。
現場的氣氛一度無比詭異。
謝鈺不動聲色吐了口氣,眼角的余光瞥見在角落跟馬冰擠在一處目瞪口呆嗑瓜子的阿德,“阿德!”
“啊!”阿德嗖地站起來,拍了拍身上的南瓜子殼,將查到的結果說了一遍,最後還不輕不重拍了一記馬屁,“大人,您真是料事如神呐!當真一點不錯。”
宋推官聽罷,仿佛得了解脫似從座位上站起來,三步並兩步往外走,“好,很好,子質,你點起人手去拿董平夫婦,我這就去請大人放簽子,出城找血衣!”
審到現在,案件經過基本浮出水面,要盡快拿人了。
眾人看了那小廝一眼,然後爭先恐後湧出審訊堂。
不行,這裡面的氣息太令人窒息了。
據負責堅守的衙役匯報,董平夫婦昨晚進行了一次激烈的爭吵,可惜他在牆外,隔著太遠沒有聽清具體內容。
但是吵完架之後不久,本該在病中的陳思竟然獨自一人出了門。
衙役本想跟著看個究竟,可惜陳思沒走幾步,就被趕上來的董平拽回去了。
夫妻二人在爭吵之後仿佛達成了某種一致,被帶回開封府之後雙雙沉默,不管宋推官等人如何軟硬兼施都不開口。
馬冰覺得他們的關系非常神奇,“現在看來,夫妻兩人都知道對方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甚至董平還有可能知道妻子殺了周巡,但現在他們竟然在相互維護?!”
她不懂,她是真的不懂,不懂這三個人到底是怎樣的一種關系。
而謝鈺也不懂她總是喜歡對這種無關緊要的細節如此關注。
董平和陳思相互包庇不要緊,甚至他們和死者之間究竟有什麽感情糾葛也不重要,問題的關鍵難道不在於招供嗎?
而且現在他們兩個人的沉默就說明一切。
如果真的被冤枉殺人,早就跳起來喊冤了。
現在開封府的首要任務就是盡快找到被陳思掩埋的血衣,因為只有那樣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開封府就有權利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對疑犯用刑。
那夫婦二人在開封府關了三天,中間一字未吐。
而開封府的上百名衙役就足足在金澤和城門之間的那段道路上挖了三天。
馬冰去幫了一回忙,發現目光所及之處全都是翻起來的地皮,宛如剛剛經過炮擊的慘烈戰場。
這三天之內,他們挖出來將近20個兔子窩、老鼠洞,意外掏了兩窩野鴨蛋,甚至還有一具不知什麽年間埋進去的嬰孩屍骨……
直到第四天清晨,一個衙役才興奮不已地揮舞著從蘆葦蕩邊的濕泥中挖出來的一團衣物,放聲大喊:“找到了,找到了!”
許多小動物經常來這裡捕魚捉蝦,濕泥中藏著好些魚鱉蝦蟹的骨骼尖刺,他愣是給扎了好幾下。
那衣服外層滿是泥巴,但仔細分辨就會發現右臂和前胸處有許多深褐色的血跡。
大家略清了清汙泥,拿著衣服找到成衣鋪的夥計進行比對,確認正是當日陳思來買的那件。
至此,人證物證俱全,只要陳思畫押認罪便可結案。
一開始兩口子還想負隅頑抗,但鐵證在手的開封府沒有再給他們機會。
大祿律法明文規定,若證據確鑿,罪犯仍不開口,堂官有權在不危及罪犯性命的前提下動刑三次。
然後董平和陳思就開口了。
事情和大家之前推斷的差不多,只不過經過兩人補充細節之後,顯得越發駭人聽聞。
原來陳思和那周巡其實並沒有血緣關系,只不過都曾在一個村子長大,兒時互有好感。
後來陳思隨家人搬走,周巡也去外地讀書,兩人漸漸沒了往來。
再相逢,就是在開封。
四年前的一日,董平照例出門收糧,在家無所事事的陳思又去城中閑逛,竟無意中碰見多年不見的周巡,四目相對的瞬間,舊情複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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