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是一名母親。
她活著一天,綿綿就不可能回林家,綿綿只要不回林家,那麽林蘭蘭驟然有千般招數,也無可奈何。
畢竟離得遠不說,距離真是真正的物理攻擊。
季長崢聽到沈美雲這話,抬手摸摸她頭,“好了,知道你厲害,但是還要注意一些。”
沈美雲點頭,“我曉得。”
兩人從火車站直接打道回府,季長崢先送了美雲回家,他自己則是去準備起來,明天要上門接親的東西。
大紅花,喜糖瓜子花生紅棗紅包,這些一個都少不了。
而且,他身為綿綿的爸爸,還要給綿綿一份見面禮,說實話季長崢有些懊惱。
他也不知道準備什麽好。
他去了百貨大樓看了那些衣服,其實他發現百貨大樓裡面賣的成衣,其實還不如綿綿身上穿的料子好不說,更沒有她平時穿的好看。
這也就導致,季長崢看不上外面賣的了。
實在是眼光被養叼了。
送人東西怎麽送得比較差吧?
這讓季長崢有些懊惱,他琢磨了一番後發現,還是要帶著綿綿和美雲一起去一趟,哈市的華僑商店看一看。
哈市到底是省會城市,而且因為和老毛子關系好,以至於哈市華僑商店那邊,其實有很多進口貨。
他之前去邊境執行過一次任務,看到過老毛子那邊的小姑娘,穿得跟個公主一樣,特別好看。
還有那邊的女同志也是,那種大衣特別有型。
說起來,要是有機會的話,必須帶著美雲和綿綿去逛一趟,瘋狂地買買買啊。
沈美雲還不知道,她還沒嫁過去,季長崢已經在琢磨,怎麽帶她綿綿去買買買了。
當然,要是知道了,肯定會想這季長崢還挺懂女人心的。
知道女孩子都愛買買買。
想到這裡,沈美雲倒是排斥嫁給季長崢了,甚至目前階段和季長崢相處下來,很是合拍。
這樣來看,對方當做一個伴侶也不錯。
陳秋荷看到自家閨女的時候,眼見著她臉上掛著笑容,心裡也不由得松口氣。
看來醫院那邊沒出大事。
“那邊沒事吧?”
她一開口就問了。
沈美雲知道母親問的是季明遠,她嗯了一聲,進屋取了圍巾,不得不說,到了月的天氣,這溫度也是一天天慢慢升高的。
以前圍著很暖和的圍巾,如今放在脖子上,竟然會覺得熱得扎脖子。
待取下來後,瞬間覺得脖子上涼快輕便了許多。
她這才詳細地回答,“都解決了,季明遠為了給林蘭蘭撿風箏,從樹上摔下來了,醫院檢查了下沒啥大問題,就是腦袋上有皮外傷做了包扎,季長崢便把季明遠給送回北京了。”
這話一說,陳秋荷頓時擰眉,“長崢明兒的就和你結婚了,這個時候把他大侄子送回去,這不是你們結婚的時候,一個季家的親人都沒有了?”
在陳秋荷看來,這是不合適的。
沈美雲聞言,笑了,“媽,季明遠的事情有些複雜,一兩句也說不清楚,您只要知道他留在這裡,可能會有生命危險就是了。”
“送走可能是唯一的辦法。”
當然,這裡面也有季長崢和她的私心。
只是,這些就不好和她媽來說了。
陳秋荷沒想到竟然是這樣,“生命危險?”她下意識地問道,“誰要害他?”
沈美雲去桌子上,倒了一搪瓷缸的熱水,喝了一口後覺得嗓子的刺痛得到了緩解。
她這才說道,“林蘭蘭。”
這——
陳秋荷思索了下,“就是和綿綿抱錯的那個?”
沈美雲嗯了一聲,“就是她。”
陳秋荷聽得腦瓜子疼,“這裡面真是亂七八糟的,我這個老年人有些跟不上了。”
沈美雲笑喝了兩口後,覺得舒坦了許多,便把搪瓷缸給放了下來。
“反正您只要知道,季明遠送走沒有壞處就好了。”
說到這,她好奇地看了一眼,“綿綿呢?”
怎麽沒在家找到綿綿?
陳秋荷,“跟你舅舅一起上山下套去了。”
她收了搪瓷缸,神色溫婉,“你明天要結婚了,客人肯定不少,到時候要弄些硬菜回來,外面的肉也不好買,你舅舅便說這幾天多往山上跑下。”
哪怕是多獵一隻兔子也好,這樣明天飯桌上也能多一碗菜出來不是?
所謂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便是這樣了。
沈美雲倒是明白,綿綿的興趣點,她以前是城裡長大的孩子,如今來到這前進大隊對什麽都好奇。
雞鴨魚鵝什麽都想去摸下。
舅舅陳荷塘去下套抓獵物,這種痛快的事怎麽能少得了綿綿呢。
正當她在思考的時候。
那邊綿綿回來了,身後還跟著一串子的母雞領著小雞仔,母雞被綁著了兩隻腿,走路艱難,它腿上的麻繩後面又跟著一串的小雞仔。
瞧著有五六隻。
等於說是,綿綿在前面走,後面小雞仔跟著別提多歡樂了。
看到這,沈美雲意外了,“綿綿你這是?”
注意到媽媽回來了,綿綿頓時高興得不行,牽著麻繩就往沈美雲懷裡撲,倒是忘記了後面還跟著一群的雞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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