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黃色月光越過璀璨的霓虹,粉漆了池中翻滾而出的噴池。
池邊,一個身影靜坐,散亂的頭髮披在直挺的背脊上,黑色染上灰暗,就像她的眼睛。
轉角的路口,她一個人,安靜地像從來沒有存在過。她圈禁了那一方天地,沉浸塵封,不知道,另一個身影的靠近。
熟悉的氣息可能太近了吧,江夏初抬頭。
月光下,葉在夕的臉半明半暗,帶著黑色的鴨舌帽,大大的墨鏡,還是葉氏風格的打扮——浮誇騷包,不倫不類。
江夏初不得不承認,這個男人是天之驕子,就長相而言。只不過,這大晚上的,戴副大墨鏡著實影響視覺效果。
葉在夕其實看了江夏初很遠,本來在十米之外的,不知怎麽的,就靠近了。他就著江夏初,席地而坐,兩人一起坐在噴池邊上。
對影成四人啊,意境不錯,只不過,某人不懂意境,一開口就破壞了。江夏初默默然:“你怎麽來了?這裡可是人群密集地帶。”
一開口,就不是好聽的話,這樣帥氣的他這樣毫無預兆地出現在她眼前,還是在夜裡,在燈光下,在噴水池旁,怎麽這個女人就不附和風雅一下,葉在夕沒理由地生悶氣。
葉大名人,被冷落了,語氣不善,卻孩子氣:“還說呢?還不是你這個該死的女人,居然玩起了失蹤,電話也不接,我不出來找萬一被人賣了怎麽辦?我還得指著你的曲子,紅遍大江南北呢?”
要是被葉在夕的萬千粉絲知道他們為之瘋狂的偶像大人是個小痞子,該垂淚到天明了。
江夏初笑了,沒有任何負擔地打趣:“你已經紅遍大江南北了。”
很多人都知道葉在夕是個很出色的演員,卻不知這廝的演技如此爐火純青了,他一會兒委屈至極:“你的意思是要撇下我了?”又一會兒無賴至極,“幸好,當初我有先見之明,和你簽訂了五年的合同,你的打算要泡湯了,合約還有兩年。”
說得委婉點,演技好,說得直白點,精神分裂。
這便是葉在夕,江夏初眼裡看到的葉在夕,沒有偶像的光環,無賴,地痞,妖孽,孩子氣,毒舌。卻讓江夏初沒有負擔。
江夏初玩味:“你不怕被記者拍到啊,最佳熒幕情侶的粉絲可是很熱衷的。”
葉在夕認真:“我可以理解為你在吃醋嗎?”
他們還真不是一國的,卻能成為朋友,真是奇跡。
江夏初轉過臉來,無比認真地回答:“如果你願意自我欺騙的話。”
葉在夕惱火地抓抓帥得掉渣的頭髮,鴨舌帽都被他蹂躪歪了,桃花眼嫌惡地瞟江夏初:“你這女人真不懂風花雪月,這麽好的情境都讓你破壞了,認識你都三年了,你這榆木性子也不知道改改。”
江夏初抬起頭,望著遠處的月,眼神悠遠飄渺:“是啊,我都出道三年了。”
月光渡在江夏初的側臉上,消瘦的,蒼白的,略微的透明色,葉在夕突然覺得江夏初就像一陣風,隨時會散去,怎麽抓也抓不住。
他們都沒有看彼此,都不知道,葉在夕的目光癡纏,話語不是他一貫的恣意:“三年了。”
突然的轉頭,他閃躲不及,收斂所有,她不以為意,說:“我的第一首曲子也是你唱的。一直沒有問過你,為什麽你會選擇那時初出茅廬的我。”
葉在夕的眼看向池中間,那裡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為什麽選擇她?其實這個答案葉在夕很明確,卻不能說,不能。因為如果他回答:是因為你害死了我最珍惜的親人。如果說出來了,後果呢?葉在夕沒有要求做這樣的假設。所以他撒謊,很自然地撒謊:“因為我未卜先知,知道你有一天會火。”
是啊,他是戲子,他可以演出任何可能的,迷惑所有人,包括他自己。
江夏初沒有看見葉在夕閃躲的眼裡隱隱的繁亂,她只是笑笑:“我還以為你會說,看我可憐呢。”
葉在夕點頭,附和:“確實,你那時還真可憐。”
三年前,他們第一次見面。
那時江夏初瘦瘦小小的。
那時江夏初捧著一摞曲子四處碰壁。
那時江夏初挺著直直的背脊穿梭在人海。
那時江夏初不認識紅極一時的葉在夕,一首曲子賣給了他,以八十塊的價格。
三年了,江夏初的曲子隨便一首便是五位數字。可是葉在夕最喜歡那首八十塊的曲子。
這麽久了,他們相識以來。
其實葉在夕是健忘的,卻獨獨記得清楚有關江夏初的事。他獨自低了頭,藏著自己無法坦然的心事。
低頭,葉在夕看到了江夏初的手,一片猙獰的傷口。
“手,怎麽受傷了。”葉在夕執起江夏初的手,小心翼翼地細細查看。
“沒事。”江夏初抽回手,只是淡淡地擰眉。
“沒事?這叫沒事?”葉在夕將江夏初的手心翻過來,言語了有些生氣,悶悶的。
沒事?燈光下,江夏初的右手一片猙獰,血跡斑斑的傷口翻著皮肉,沙土還黏連血肉結痂了。如果這樣還叫沒事,那她嘴裡什麽才叫有事?
葉在夕有點氣悶,這個女人,總是這樣,不知道愛惜自己,不知道保護自己,明明痛得要死還強顏歡笑地說沒事。這個女人到底是多能忍啊。葉在夕有帶手絹的習慣,他不是紳士,也不屑裝紳士,只是某個不知愛護自己女人總是將自己弄傷,他才有了這個習慣。
葉在夕拿出手絹,幫江夏初包扎,居然還該死的熟練,他還真是找虐,做這種事還如此得心應手。
“你這女人,真不會疼自己,你看別的女人都是白嫩的手,看你,都成什麽樣子了。”葉在夕怒斥,語氣很不好,也知道跟誰置氣。眼神裡流淌了若有若無的心疼,他隱藏得很好,甚至騙過了他自己。
“白嫩的手?你說林傾妍?我哪能跟她比。”
“你怎麽不能跟她比?”
“我是拿筆杆的,她是拿麥克風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