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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来 第二百三十章 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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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烽火戏诸侯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2-23 21:39:25 来源:源1

郡守府,老幕僚拉着刘高华走到官邸后门,刘高华看到一辆马车早已准备就绪,像是要出远门,老先生伸出手掌,笑眯眯道:“公子,请上车。”

有位女子掀开帘子,梨花带雨的模样,见着是弟弟刘高华后,略微心安,放下帘子,背靠车壁,她思念起了那位柳郎。

刘高华一头雾水,“宋叔叔,这是要做什么?”

老先生一板一眼道:“郡守大人要我护送你们出城。”

刘高华急眼了,“这个时候出城做什么?难道胭脂郡真有大难临头?宋叔叔,越是这样,我越不能离开这里啊,爹出了事情怎么办?”

在郡守府多年的老幕僚笑道:“真要出了事情,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还能怎么办?”

刘高华哑口无言。

老人催促道:“公子,走吧,大小姐还等着呢。”

刘高华摇头道:“我反正不走!要走让我姐一个人走……”

刘高华话没说完,就猛然往后门跑去,但是眼前一花,竟然发现老人不知何时已经挡在了门口,等刘高华停下脚步,老人笑了,像一头老狐狸,打量着眼前年轻人,“宋叔叔好歹混过江湖,会一点花拳绣腿,你是自己上马车呢,还是选择被我一拳打晕扛上马车?说实话,宋叔叔也一把老骨头了,背着个人跑来跑去,你忍心?”

刘高华硬着脖子,“打晕我吧!”

老幕僚叹了口气,“你爹晓得你的臭脾气,本来有话要我转告你,我之前怕伤了你们父子感情,就故意藏起来不提,现在你这副德行,我就只好实话实说了,你爹告诉你,‘刘高华,你这二十来年,就没做过一件让老子舒心的事,就别留在府上碍眼碍事了,行不行?’”

刘高华红着眼睛,嘴唇颤抖。

刘高华沉默片刻,有气无力道:“我妹妹呢?”

老幕僚摇头道:“暂时顾不上了,你和大小姐先走便是,我已经让人去找二小姐。”

刘高华又要犯倔,清瘦老人也急了,一跺脚,没好气道:“我的刘大公子,真不是我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婆婆妈妈,成甚大事!”

刘高华委屈道:“爹娘不管,妹妹也不管,我这种没心没肺的王八蛋,能成甚大事才怪了!”

老人给这句话噎得不行,气呼呼道:“走走走,赶紧走。”

刘高华有些茫然失措,总觉得自己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

这个时候,他才觉得以前在心里头沉甸甸的负担,比如父亲忙于官场往来和道德文章,喜欢跟外人高谈阔论,愿意跟府上清客对弈一下午,对所有世交好友的子女,从来都不吝赞美,唯独对他这个亲生儿子不冷不热,尤其是对他科举的期许落空后,还会拿言语刺他几句……

现在才发现这些事,原来都不算事啊。

老人叹气道:“走吧,你留在这里,只会添乱,害得你爹娘白白担心。”

刘高华惨然一笑,“那就走吧。”

老人点点头,等到刘高华坐入车厢,老人驾驶马车,缓缓驶出家家户户大门紧闭的街道,马蹄阵阵,一路去往城南。

路上左右张望着郡城景象,大多数街道还是繁华依旧,游人如织,店铺林立,热闹非凡,全然不知危机已经笼罩整座城池,生死一线间。按照马将军的说法,妖魔如此大张旗鼓,一定是有备而来,若是最坏的情况,那可就不是死几百人了,历史上彩衣国许多场朝廷定义为瘟疫的灾难,祸害百姓数万人,其中就有魔道巨擘的邪法大阵,或是一些污秽法宝失去控制,死于这类事故当中的老百姓,往往尸骨都能任其曝晒,而不敢收尸下葬,当年殃及胭脂郡在内的那场瘟疫,便是如此,才有了那处方圆数百里的大型乱葬岗。

天真要塌下,懵懂无知的老百姓谁跑得了?除非是有高个子顶住,顶不住,就只能等死了。

老人心中有些感慨,这次郡守府和刘太守的所作所为,让他这个老幕僚都要刮目相看。

刘太守花钱请崇妙道人飞剑传讯,不假,灵犀派一定会派人救援,不假,彩鸾可以载人御风,快速南下,还是不假。

但是怎么一个快,刘太守撒了谎,彩鸾独自飞行,确实能够在明天中午到达胭脂郡上空,可若是载二三人,恐怕晚上都未必临近胭脂郡北境。

刘太守为何撒谎?因为作为牧守一方的一郡首官,刘太守需要有人在危难之际,站出来,这些人能够支撑到彩鸾载人而至,那是最好的结果,如果能够撑到明天正午,那么已经抛头露面,与妖魔结下私仇的所有人,其实就已经没了退路,只能跟着郡城共存亡。

若是潜伏城内的大妖魔头,一直按兵不动,等到明天中午还不作乱,也没事,到时候刘太守一样有法子逼着对方现身。

如果胭脂郡主动宣战,妖魔还能耐着性子熬到后天,更不打紧,那会儿郡城已是八方增援的大好形势,尤其是灵犀派仙师真的即将到来。刘太守就更不担心局势了。

所以说啊,读书人走投无路的时候,发起狠来,一肚子坏水能淹死人。

这也是老人第一次真正认识自己的谋主刘太守,老人非但没有失望,反而觉得值得痛饮一番,

只可惜机会恐怕不大了。

把公子刘高华骗到后门之前,老人跟刘太守有过一番肺腑之言。

刘太守坦言若是胭脂郡城这场劫难,死个一两百人就落幕,他肯定能跑就跑。可若是要死很多很多无辜百姓,就不跑了。

当时一身官服的读书人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说这里不得劲。

还说他读了那么多圣贤书,跟它们可谓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若是这次苟活人世,怕是以后就没脸面去翻书了,见不得那些老朋友。

“我若是这辈子不再看书,活着还有什么趣味?”

一辈子从未经历过战事和硝烟的胭脂郡父母官,说着那些真诚言语的时候,其实牙齿打颤,脸色发白,两腿打摆子,怎么掩饰都掩饰不住。

让老幕僚看了个一清二楚。

以这种胆小鬼姿态说着豪言壮语,

貌似挺滑稽的。

但是老幕僚笑不出来,也不觉得可笑。

有些当了官的读书人,跟那些自认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酸儒穷秀才,的确不太一样。

充当马夫的老人收回思绪,加快马蹄出城。

老人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偷偷收取的那个顽劣徒弟,也不知道上哪边疯玩去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只求千万别闯祸,这次胭脂郡大难,绝不是她可以捣浆糊的。

老人摇了摇头,无奈道:“江湖水浑,山上风大,哪里都不好混啊,讨口安生饭吃,就这么难吗?”

————

胭脂郡城北有家米铺,开了二十来年,铺子主人是个高高瘦瘦的老人,终年沉默寡言,店里两个跟着老人一起扎根郡城的伙计,也不太爱说笑,不过经常去城隍阁烧香,这让街坊邻居们多出一些好感,加上米铺子卖的米和山珍杂货,物美价廉,所以生意还不错。

今天米铺来了两个外乡人,一对看着憨厚本分的中年夫妇。铺子早早关门歇业了。一个米铺去年冬末新招收的少年伙计,解释说是米掌柜来了远方亲戚, 也没谁觉得奇怪。这么多年没串门的亲戚,见面之后多聊聊才正常。

铺子关门后,铺子主人和夫妇二人坐在桌旁,一桌子丰盛饭菜,香气扑鼻,三个店伙计远远凑在一起嗑瓜子,显然是没资格落座。

远道而来的男子伸手直接抓起一只油腻鸡腿,狂啃起来,一手持酒壶,仰头灌酒的时候能溅出一半。

妇人微微歪过头,两根手指捻住下巴处的肌肤,轻巧一撕,竟然撕下了一张纤薄面皮,被她重重摔在桌上,这才背靠椅子,重重呼出一口气,“这狗屁玩意儿,戴着真是遭罪,呼吸都不顺畅了,竟然还要三十枚雪花钱……”

远处三个店伙计倒抽一口冷气,撕掉伪装面皮的妇人,长得真是丑!

三位师兄弟相视一笑,觉得那张面皮三十雪花钱,妇人买得实在太划算了。

妇人说着又伸出另外一只手,撕下第二张面皮,往桌上一甩。

三人顿时愕然,咽了咽口水。

这老娘们长得贼好看啊,三人开始不约而同祈求莫要有第三张面皮了,于是当妇人再次抬起手臂,三人心中默默哀嚎,得嘞,其实还是个丑八怪,不料姿容妖艳的妇人抛了个媚眼给他们,娇滴滴道:“没啦,姐姐就长这样,美不美?”

米铺主人没好气道:“赶紧说正事。”

男人扬了扬下巴,示意妇人说事儿,他忙着喝酒吃肉。

妇人拿出一把小镜子,对镜子整理青丝鬓角,懒洋洋道:“米老魔,咱们这趟来是为了跟你分赃。”

老人夹了一筷子冬腌菜,嚼在嘴里脆生生的,皱眉道:“”赃物还没到手,就想着分赃?你们夫妻两个是不是脑子有坑?

妇人微微放低镜子,媚笑道:“你与琉璃仙翁亲近,关系莫逆,是百余年的老朋友了,我们夫妻当然清楚。只是大船将沉,米老魔,你总不能陪着他一起溺水而亡吧?

被称呼为米老魔的老人停下筷子,“怎么说?”

“真美,不愧是要价八十雪花钱的上等货,就是胆子太小了,我开价两百文雪花钱,都不敢帮我制造一张与贺小凉七八分相似的面皮。”妇人放下镜子后,又撕下一张面皮,露出满脸雀斑的老态容颜。

汉子满嘴流油,笑嘻嘻道:“就是就是,若是能像贺小凉,或是苏稼,像他们七八分,莫说是两百雪花钱,五百,我都愿意出。一到晚上,搂着个贺仙姑或是苏仙子滚被窝,啧啧啧,真是神仙日子,老子能一晚上不熄灯!”

妇人白了一眼汉子,继续说正事,“一个姓傅的神诰宗小剑仙,也加入了灵犀派的南下队伍。年纪不大,架子比天还大,南下路途当中,灵犀派的两位老祖,可都把小姑娘当菩萨供起来。”

店铺老人放下筷子,脸色沉重,“当真?”

妇人点头道:“若非如此,我们夫妻便是想要提前拆伙,撇下你们,能有什么好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咱们可不做,做买卖太不讲究,生意肯定做不成长久的老字号。”

老人问了一个关键问题,“你们怎么知道神诰宗的人参与其中?灵犀派有你们安插的间谍?而且辈分还不低?”

妇人反问道:“这很奇怪吗?”

老人冷笑一声,皮笑肉不笑道:“原来做生意都做到山上去了,佩服佩服。”

汉子将鸡腿骨架子摔在地上,大大咧咧插嘴道:“做到山顶去,那才厉害吧?我们这点小打小闹,算个屁。”

妇人直截了当道:“米老魔,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给句准话,要是铁了心跟琉璃仙翁绑在一起,咱们夫妇二话不说,吃完饭就走,灵犀派那单子也够咱们大赚一笔了。要是你愿意跟咱们一条心,那就好好合计合计,做掉琉璃仙翁之后,提前开启阵法,趁乱夺了那件法宝就跑。”

高瘦老人有些犹豫。

汉子抹了一把嘴,“宰了琉璃仙翁,不但他的琉璃盏归你,你这个老朋友身上所有家当,你能找到多少都算你的,但是那方印章,必须归我们。”

米老魔沉吟片刻,“稍等。”

他转头望向那个年纪最小的弟子,“丢铜钱,算一卦吉凶。”

少年伙计眉眼俊秀,唇红齿白,笑容灿烂,掏出一把铜钱,攥在手心,蹲在地上,抬起头问道:“老米,有好处不?”

老人淡然道:“每天晚上不用穿那些妇人衣衫了。”

其余两名弟子脸色如常,相视一笑,少年微微脸红,娇柔扭捏道:“这算什么好处。老米你换一个呗?”

老人想了想,“分你一成好处。”

嗓音阴柔的少年问道:“得了好处,弟子还有命花不?”

米老魔冷冷瞥了一眼两位入门已久的弟子,对少年点头道:“有。”

少年笑容妩媚,咬破手指,在铜钱上一一抹上血迹,最终一把撒下,端详片刻,抬头惊喜道:“大吉!”

米老魔如释重负,望向夫妇二人,“我让弟子提前开启阵法,咱们三人一起对付琉璃仙翁,速战速决,如何?”

妇人视线从秀美少年脸上缓缓收回,心情大好,“可以呀。”

汉子突然阴恻恻问道:“米老魔,你跟琉璃仙翁百年交情,真忍心下得去手?”

米老魔夹了一筷子菜,“给你一只仙人遗物琉璃盏,让你宰了你媳妇,你做不做?”

汉子悻悻然。

妇人倒是半点不伤心,又掏出铜镜左看右看,“我若是在这个没良心的家伙眼中,能值一只琉璃盏,这辈子就算活得不亏喽。”

————

城隍殿外,少女战战兢兢站在第一座大殿后门,甚至不敢站在财神殿和太岁殿之间的小广场上。

因为前方那座城隍殿内,打得天翻地覆了。

她心目中的神仙老爷,先是被入魔的城隍爷沈温一脚踩中后背,然后瞧着年轻的神仙老爷更是厉害,一瞬间硬生生挺直了腰杆,迫使城隍爷后退两步,之后那尊大名鼎鼎的彩衣国金城隍,爆发出惊人的战力,在宽敞大殿内疾步如飞,追着负匣剑仙四处乱窜。

期间一式二十一拳,还是那打破术法禁制的奇怪拳架,明明已经打得堕入魔道的金城隍,一身金粉化作碎屑飘散于大殿,泥塑神像出现了无数道裂缝,渗出丝丝缕缕的黑烟,但是金城隍大喝一声,结了一个少女认不得的古怪手印,不但金粉悉数重新汇聚在神像表面,就连那些碎裂缝隙都瞬间合拢复原。

城隍爷除了一双眼眸漆黑如墨,散发出阴森气息,与之对视,会让人觉得背脊生寒,但是除此之外,依旧金身灿灿,耀眼夺目,三丈高度,每一拳都砸得墙壁凹陷,每一脚踩踏都跺得地砖粉碎,简直就是一尊坐镇天庭的威严神灵,正在人间降妖除魔。

银铃少女满心忧虑,如此无敌之姿的金城隍,真能被人打败吗?

她也有些疑惑不解,为何剑仙老神仙不祭出那两张金色符箓?甚至连飞剑都不愿使出?反而只是跟城隍爷近身肉搏,这都已经换了多种拳法,好几次她亲眼看到负匣神仙,从城隍殿一边给打飞到另一头,听声音,应该是给金城隍扫入墙壁之中了,后边城隍爷干脆就拆了一根大殿栋梁,根本不管城隍殿会不会塌陷,当做手中武器,肆意横扫劈砸。

真是神仙打架,地动山摇。

少女看得惊心动魄,手心满是汗水,默默念叨着加油加油。

老神仙虽然暂时处于下风,可也打得英姿勃勃。

比如他双臂格挡在头顶,硬抗下一根大梁的当头砸下,梁柱轰然折断,双膝当场没入地下。

少女赶紧闭起一只眼侧过头,不忍再看,心想这一定很疼吧。

又有一次,他被一脚踹出大殿,整个人在广场上翻滚了十数圈,金城隍就站在大殿门槛后,满脸冷笑,朝陈平安勾了勾手指,陈平安起身后又冲入大殿。

不到一炷香功夫,城隍殿就被城隍爷沈温给拆烂了,五六根大梁一拆,历经数百年风风雨雨的大殿就彻底倒塌,尘土遮天,金城隍拔出最后一根红漆大梁,左手边的墙壁不似右边高墙破碎不堪,而是一整面墙向外倒去,陈平安就站在墙上,双袖早已稀碎,转头轻轻吐出一口血水。

陈平安将这尊金城隍当做了第二个马苦玄,通过大战,用以磨砺自己的体魄神魂。

只靠一双拳头,应该是打不过了。

似乎那尊神像在这座城隍殿,不管如何捶打重创,都可以很快恢复到巅峰状态,这太不讲道理了。

陈平安眼角余光扫了扫废墟,回想一下金城隍从头到尾的站立位置,心中了然。

方寸物被誉为妙小洞天,拥有异曲同工之妙。

各方圣人则有地界一说,例如齐先生和阮师傅置身于骊珠洞天,只要儒家圣人在学宫书院,兵家圣人在古战场遗址等等,与人厮杀交手,就都会拥有天时地利。

想必这位胭脂郡城隍爷在这里,也符合这点。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继续前冲,先勾引这位城隍爷离开这座城隍殿试试看,如果可行的话,能够诱骗他离开整个城隍阁地域是最好。

但是世事不如人愿,金城隍虽然入魔,灵智混沌,但是凭借本能,死活不愿离开已经沦为废墟的城隍殿旧有地盘,哪怕陈平安两次不惜以受伤作为诱饵,摔出城隍殿外,金城隍最多也只是以一截截梁柱作为武器,疯狂砸向陈平安而已。

陈平安不愿继续在这里耗费时间,还是得尽快去太守府,揭发那位装神弄鬼的主谋。

这场大战真正的酣畅淋漓,在这一刻才彻底展现出来。

陈平安出拳不断,与此同时,养剑葫芦里的初一十五,也都已向金城隍飞掠而去。

城隍殿废墟之上,白虹初一,碧绿十五,两把飞剑,配合陈平安的出拳间隙,萦绕高大的金城隍神像。

看得银铃少女眼花缭乱,目瞪口呆。

最终陈平安祭出一张金色材质的宝塔镇妖符,以一张金色符箓彻底黯淡无光的代价,这才将其镇压其中,金身寸裂,最后只剩下十数枚金身碎片,以及那只青色小木盒。

陈平安默默收起那些东西,摸了一把脸上的血污,来到少女身边,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怔怔出声,“刘高馨!”

陈平安道:“高兴?”

少女有些脸红,解释道:“高处的高,温馨的馨。不是高兴的兴。”

爹娘取名字的时候,寓意是她的将来,能够一枝独秀,且在最高处犹有馨香。

少女容颜姣好,心境纯然。

她不愿在这件事情上纠缠,眼前这位神仙老爷与入魔的金城隍大战完毕,正需要调养气机。

陈平安本来想说这名字取得真好,雅俗共赏,与自己的名字很像啊。

结果不是“高兴”,只好把话咽回肚子。

陈平安突然有些犯嘀咕,疑惑问道:“你该不会是刘高华的妹妹吧?”

少女眼前一亮,“怎么,神仙老爷也认识我哥?”

陈平安笑道:“刚认识没多久,正好,我要去趟郡守府,告诉你爹那个老神仙,才是罪魁祸首。”

少女那晚没去看湖心高台的热闹,所以没见过老神仙和彩衣女鬼的面容。陈平安已经掠向高墙,少女忙不迭紧随其后,两人一前一后飞檐走壁,少女虽然也有体魄淬炼,但到底远远不如陈平安,很快就气喘吁吁,陈平安便站在一处屋顶翘檐,让她休息片刻。

刘高馨小心翼翼道:“老剑仙,你怎么不御剑飞行啊,可以带我一起御风凌空去往我家,会更快一些的。”

胡乱称呼剑仙也就罢了,还“老”剑仙?

陈平安哭笑不得,干脆不理睬她,等少女呼吸恢复平稳,又开始率先在郡城一座座屋脊之上,埋头狂奔。

少女心想这位剑仙老神仙,真是不走寻常路。

何况脾气还老好了!

她之前借着说话的机会,偷偷默默看了他几次,模样还挺俊俏哩,真不显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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