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喬治的話,索拉婭與米迦爾也極為好奇。他們當初只在南荒呆了十幾年,後來便前往了其他地方,部落後來發生的事情,也就都不知曉了。更是不知道,那斯莫克是憑著什麽,成為了太陽王。
“因為正是部落的一位古代英雄,接納了這些在食人魔帝國覆滅之後,無家可歸的食人魔們。”阿瓦利一臉鄭重的說道:“傳言之中,他是一名棄兒,被食人魔收養長大。而這個人,也是部落歷史之中,最為出名的一位人類英雄...他並不是太陽王,但卻將太陽神的光輝,播撒在了陽光曾經沒有照耀到的土地上...”
在七神隕落之後的那個時代,許多神明都一起隕落了。然而也有一些神明,在隕落之後重生,並在那重生的沉睡之中,成為了更為恐怖的混亂體。
在食人魔帝國崩塌之後,索拉婭等人也誤以為,食人魔的神明與自己一樣,都已經隕落了。但這個食人魔所崇拜的神明,卻最終在她們離開南荒的一百年之後突然蘇醒。
這個恐怖的混亂體,猶如大地的瘡斑。它的精神力能夠感染一切生靈,食人魔與南荒的許多部落,一度處於祂的奴役之中。
阿瓦利所言的那位古代英雄,便帶領著南荒人與食人魔,共同消滅了這個混亂體。而在這位英雄與那邪神同歸於盡之後,被徹底解放的食人魔,與部落也化乾戈為玉帛,徹底融入進了部落。
那些曾經被這位英雄所帶領的食人魔們,都信奉太陽神。而它們認為,這太陽神,便是它們那無可匹敵的戰神——這個太陽戰神,在食人魔們的心中,便是那位人類英雄。
在阿瓦利的話語之中,喬治等人的臉色古怪了起來。他們懷疑,那個人類英雄,便是亞歷山大的某一次輪回。
雖然,在歷史之上,普通人類英雄,也做出過許多類似於這樣的偉大事跡。但那些食人魔薩滿認為那個人類便是太陽戰神的這件事,卻應該不止是巧合這樣簡單。
“...後來這位英雄所在的部落分裂,食人魔部族分散到了格格部落之中。直到太陽王的出現,使得食人魔部族大多聚集在了他的麾下。但可惜,太陽王在利用了這些食人魔之後,沒有真正的接納他們。而是將它們拋棄。不過太陽王的弟弟卻是將這些食人魔接受了——也就是雄鹿了。”
‘還真是一個背信棄義的家夥...’喬治點了點頭,不由再一次的看向了那個部落。
此時他看到,有一支狩獵隊,經過了那裡。
那是雄鹿部落的狩獵隊,他們返回得最晚。而且喬治注意到,這些人都沒有馬匹。
在這支狩獵隊伍之中,主要的隊員竟然都是食人魔。並且都穿戴著人類的鎧甲——看起來還極為合身。因為它們的身體,極為勻稱。甚至可以說看起來都是高高瘦瘦的樣子!
實際上這個狩獵隊伍,是第一個返回的。只是他們回來之後,換了好長時間的裝扮。
不知道這些食人魔是什麽種類,皮膚竟然是藍色的。而且它們都挎著弓箭與長矛,似乎都是神箭手。而且相比於其它食人魔,它們身高稍矮。
這種體態與裝扮,讓喬治第一個想起來的便是‘藍莓’。他忍不住仔細看向了那些食人魔的腳,這才不由松了一口氣。
他們的腳,都是人類的這種腳。而不是‘藍莓’小姐的那種‘反弓足’。如果仔細注意的話,會發現,這些食人魔都弓著腰,但即使弓著腰,也有兩米六七之高!
這個隊伍中的每一個食人魔,都沒有犄角——不知道是這個部族本身就部長犄角,還是被自己鋸掉了。
喬治曾經聽沙爾曼說過,在南荒之中,鋸掉犄角的食人魔,都是食人魔精英。許多人認為,這些食人魔鋸掉犄角的行為,是因為對人類酋長的崇拜。
還有一種說法,是這些食人魔,都是南荒部落的‘勇士’,因此鋸掉了犄角以與其它低階級的食人魔作為區分。
但真正了解南荒情況的人,便知道。這兩種說法雖然都有一定的根據。但最大的根據,還是因為這些食人魔,在模仿著‘紅牙氏族’中的‘紅牙獵殺者’。
在‘藍莓小姐’充當沙爾曼角鬥場的王牌之前,滄瀾角鬥場的冠軍,便是一位強大的紅牙獵殺者勇士。
紅牙獵殺者是食人魔中的另類,他們天生沒有犄角。而且耐力與爆發力都極為恐怖,並且不光極其擅長攀爬,在山林之中跑起來的時候,比馬還快!
‘紅牙獵殺者’極其擅長追蹤任務,是部落之中最好的斥候。
相比於其它的食人魔,這些食人魔的眼睛都十分的清澈靈動,看起來好像非常聰明的樣子...
如果不是它們的身高太過恐怖,那穿上全身式劄甲,帶上有面罩的頭盔的樣子,幾乎一度會讓人認為,那是人類——也難怪七國中有許多人認為,南荒人都是獸人了。
南荒公主便在這隊伍之中,在這些高大的食人魔的擁簇之中,她的身高竟然顯得嬌小可愛了起來...
與各個食人魔一樣,她身上穿的不是獵裝,而是極為正式的騎士鎧甲。因為她與這一百多名食人魔一樣,將在這場儀式之後,與黎明商隊隨行。
南荒公主進獻而來的,是一頭劍齒虎——這頭劍齒虎不光身材極其強壯,而且渾身毛色純白!
在喬治看來,這似乎是白化病的表現,又或者是一種基因變異。但在這個時代的人看來,這才是真正的祥瑞。
這場進獻,是最後的一場進獻。而這場進獻,與南荒公主的這個豪華隊伍,也引來了會場上的一個**。
在熱鬧之中,許多人都圍攏了過來,喬治也走下了會場,進行起了他離開之前,最後的一個冊封。
有關於這個冊封,喬治與阿瓦利已經事先商量好了。
他沒有將南荒公主冊封為什麽爵位,而是冊封為了‘黎明神殿騎士’。並詢問是否願意跟隨自己。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因為這預示著南荒的徹底投靠。而喬治也需要商隊返回穹鷹的時候,讓這位跟班押運東西。
“白色的劍齒虎,嗯,好東西。”好事湊熱鬧的莫斯憨憨的說道:“巴娜你用心了。能找到它,你們真厲害。還是你親手殺死的對嗎?嗯,只有最強壯的女人,才配得上我們的小個子大酋長!”
“閉上你的狗嘴,莫斯。”巴娜低聲叱罵了起來。
‘的確是狗嘴,人家是來工作的,有不是來賣身...’喬治的嘴角抽了抽,他與巴娜對視了一眼,不由都感到有點尷尬。
‘還有,誰他娘的是小個子!服用戈隆藥劑之後,我已經長到一米九十多了好嗎?!’
顯然,莫斯口中‘小個子’這三個字,被老板狠狠的記了下來。
他耿耿於懷的想到:‘等今天晚上航班回來,在我的亞歷山大面前,你們全都是小個子!’
亞歷山大比巴娜還要高兩頭,足有兩米**。兩米六七的食人魔在他的面前,的確是小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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