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別讓我做事缺斤少兩的,我有強迫症。難受啊。“
她眨巴眨巴眼,獻寶似的給蘇唱夾了一個圓滾滾的肉丸,你看它,像不像她圓滾滾的真心。
蘇唱清淺地呼出一小口氣,神色很溫柔,但沒動那個肉丸,自己又夾了一個。
於舟慌了,放下碗,兩手捏著餐桌的桌沿,狗狗眼討饒。
“cv大人,我錯了。“
蘇唱送入一口米飯。
“唉你那個房子的牆是不是刷好了?如果刷好了,我搬過去好不好?”於舟想到了一個絕佳的表忠心的辦法,以示她絕對想要嫁入蘇門,攀龍附鳳的決心。
果然,cv大人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刷好了。”她說。
切,看吧,小氣吧啦的。
“哇!”於舟笑得有一點諂媚,“刷的什麽顏色啊?一定很好看吧。”
“樓下是奶咖,樓上的臥室是淺灰色,主臥背景牆是墨綠。你之前說過喜歡的。”蘇唱輕聲說。
“我喜歡的?”於舟的嗓子也低了下來,你來我往的,有一點意味深長。
可是她刷牆的時候,她們還在分手呢,蘇唱是不是天天在細枝末節裡想念她?還是說,她一直都覺得,她們還會複合的。
“那,刷出來好看嗎?”
“很好看。”
“那等我們從卉州回來,就搬過去,好不好?”這句話說得很軟,柔情蜜意的。
“好。”
於舟看著她笑,喲,不生氣了。
卉州比江城熱多了,這才六七月,仿佛已經進入了盛夏,大街上一眼望去,全是穿著熱褲短裙的年輕女孩子,看著就青春洋溢,養眼得很。
同為一線城市,基建和城市景觀之類的,其實都差不多,不過卉州靠海,空氣裡有粘膩的鹹味兒,又很濕,於舟鼻子向來很敏感,一下飛機就打了好幾個噴嚏。
漫展是在第二天上午,不用彩排,因此她們有一天的時間可以在卉州逛逛。
彭姠之和向挽走在前面,於舟在後方拖著蘇唱的手,四人直奔小吃街。
剛炸好的薄脆薯片沾著奶香濃鬱的冰淇淋,送入蘇唱的口中,她避開冰淇淋,隻咬了一小口薯片,下一秒竹簽串好的牛肉丸又舉到她嘴邊,等待她矜持地品嘗一小下,然後回答於舟“這個丸子是手打的,好筋道的,是不是?”之類的問題。
於舟一出門簡直像是被放生的百靈鳥,嘰嘰喳喳不說,看什麽都很新鮮,平常要在淘寶或者江城的地攤上看一眼都嫌棄的小玩意兒,換了個地方,披上了“旅遊紀念品”的皮,她就覺得很有意思,這也想買,那也想買。
甚至買了一頂白白的寬沿洋帽。蘇唱很無奈,她每次旅遊都愛買帽子,二十幾塊三十幾塊的,通常第二天就壞了,或者壓在行李箱裡,再回去就不成形了。
但於舟覺得帽子是很有必要的,它代表了一種儀式感,就是你要穿戴上平常在自己的城市不會穿戴的東西,才能有自己來做客的隨性。
旅遊,意味著你是個過客,意味著你不用在乎任何眼光,意味著,你可以出格。
這才是旅遊的真諦。
從小吃街出來,旁邊是一個稍大的胡同,飯店的招牌高低錯落,她們正打開大眾點評準備找一家評價不錯的去吃飯,卻見於舟盯著一位年輕女孩兒的背影,“咦”了一聲。
“怎麽了?”蘇唱捏捏跟她十指交握的手,也看過去。
於舟壓抑住小小的興奮:“她手上的那本書……是不是《神龕》啊?”
話還沒講完,笑容就揚起來了。
“去看看,去看看。”她看一眼向挽和彭姠之,拉著蘇唱的手搖了搖,身子也又鼓動性地躍了兩下。
於是四個人鬼鬼祟祟地尾隨著那位年輕的姑娘,於舟拉著蘇唱快步走近,在離她兩三步的地方,彎著腰去看她手裡的書。
這封面……真的是《神龕》。
她心裡的小人兒雙手捏拳,激動地搖了搖。
第一次偶遇她的讀者誒!她想繞過去看看讀者長什麽樣。
於是以眼神央求了蘇唱,然後直起身子,挽著她,裝作毫不在意地擦肩而過,再不經意地回頭叫身後的好友:“挽挽,彭導,快點。”
叫得很溫婉,拿著《神龕》的讀者抬頭看了她一眼。
這個對視僅僅一秒,但於舟的心裡停滯了一拍。
很普通的一個女孩兒,和於舟一樣,轉瞬就可能淹沒在人潮裡,但因為她拿著這本書,她和於舟有了一個小秘密,哪怕她們並不相識。
她甚至不知道,面前這個處心積慮想要見她一面的姑娘,就是曾經在某個夜晚,讓她開懷也讓她傷感的說書人。
於舟垂下睫毛,笑了笑,在心裡對她說了你好,又說了再見。
因為次日還有活動,她們的玩樂並沒有多囂張,僅僅是吃了飯喝了點小酒,就回到酒店休息。第二天七八點,於舟就把她們都叫起來了,沒別的,沒參加過漫展,很興奮。
在酒店吃早餐時,彭姠之拿了滿滿一盤子,坐到對面,突然開始講八卦。
哪有早上講八卦的,她的神經都還沒覺醒,於舟聽得很吃力。
彭姠之夾起一個奶黃包,咬一口,鼓著腮幫子問向挽:“你最近跟晁新聯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