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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第七十七章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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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安宅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12-24 09:28:56 来源:源1

听着宇都宫的凌厉反驳,旁听席上的大学管理层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脸上随即充满了敬佩的神色。诸多管理层在北原说完注释抄袭的一瞬间,甚至都已经产生“要完了”的感觉。然而,宇都宫再度起身,拆解了对方的攻势,刹那间又再度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这位法学名教授冷眼看着北原,似乎是嫌方才的进攻还不够猛烈,要再度击发炮火。

宇都宫决定要让面前这个年轻人,体会一下,在法庭之上被彻底埋葬的恐怖之感。他旋即再度拿起了两本遣唐记,翻看着其中的一页,说道:

“即便不是直接引用古文的注释,我们也可以看到有大量的例子,亦不构成所谓的抄袭。例如,遣唐记第二章第三篇,讲述了关谷在蜀地一带相识当地的一位名叫曹节的上佐官。其中,在注释里,藤村虽然写下‘曹节为人性格爽朗,急公好义。’但是,该语句实际上来自唐书对曹节的性格描述,‘曹节性宽宏,重理义。’在此种情形之下,该语句虽为现代文,但事实上亦不构成所谓的雷同。”

“再比如,遣唐记第三章第五篇,记载关谷来到了秦川仓城。其中,藤村进行了注释,载明仓城的前身实际是三国孔明修筑的乐城。其中,该语句实际上亦来自古籍《秦关城记考》的描述‘仓城,汉相诸葛之筑作也,原名为乐’。由此,尽管此处藤村进行了现代文的注释,但其内容实际上也来自于古籍,不是雷同。”

宇都宫一段又一段地强悍进攻,仿佛像是要将方才那年轻人做出的举证全部撕碎一般,才肯罢休。

旁听席上的大学管理层们也纷纷露出了会心的微妙笑容,像是在古罗马的竞技场中,欣赏着对面的角斗士如何被凶残的猛兽一点一点撕咬,生命终结。

宇都宫看着北原的身影继续高声道,“并且,下川点校稿中还有诸多注释是纯粹的事实性描述。例如,在遣唐记第四章第三篇,关谷与剑南道节度使见面。其中,下川在这里的注释,仅是粗略的载明该节度使的生卒年,以及简短引用自唐书的评价。在这里,关于剑南道节度使的介绍,亦是极其简单的事实介绍,没有任何独创性的表达包含在里面。”

这位法学名教授一页一页地翻动着遣唐记,“裁判长!通过查阅我们可以发现,原告下川点较稿中的所谓注释,实际上主要就是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无非就是引用相应的历史文献。第二部分,就是简单的历史事实叙述。这两部分都没有包含任何具备独创性的表达因素在里面。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雷同根本就无法被避免。”

宇都宫向前迈出一步,“例如,方才所说到的剑南道节度使的生卒年记载。这种记载产生重复,试问有什么问题?难道我的当事人藤村非得要编出一个不同的生卒年,来规避所谓的雷同吗?同样一个历史事实,难道下川写得,藤村就写不得?!”

“因此,裁判长!原告代理人展示的所谓比对报告,根本无法用作证明所谓的注释抄袭。其注释内容要么是公有领域的素材,要么就是极其简单的事实叙述。其无法佐证所谓剽窃存在的事实!”

宇都宫的声音重重落下。

这是一番教科书般的质证意见。

完整的展示了如何从头到尾给予对方最凶猛的驳斥。

这位法学名教授,不仅仅展示了应当排除纯粹引用古文的注释,同时还展示了即便是用现代文写出来的注释,也不必然构成所谓的雷同。

这一个又一个论点,像是漫天的火炮弹幕一样倾泻在对方的阵地之上。就连旁听席上,同情下川的学生会代表们,也愣住了,隐约间也被这番质证意见所打动。至于大学管理层,更是有不少人士直接露出了得意的表情,准备欣赏对面原告律师败下来的场面。

宫川在一旁也听得心跳一颤一颤。宇都宫与北原之间在知识产权法上的对决,自己已是完全插不上手,只……只能够干坐在位置上。

法庭内的目光都汇聚在了原告席的那边。

仿佛此刻的原告席,已经变成在战火下的废墟。

那一道道目光,似已不相信在这样的废墟之中,还能够有幸存的身影。

许多从外地赶来的法律界名望人士,也微微松了一口气。他们之所以松了一口气,是因为这种场面才是正常的。一个刚毕业的年轻律师,被知识产权法的名教授在法庭上被逼得哑口无言,才是正常的画面。而之前双方彼此激烈的对抗,不相上下,各有千秋的场面,才是真真正正地极度不正常。

“原告代理人需要作出回应吗?”裁判席上的高梨法官轻声问道。

就在这声发问之后,坐在原告席上的那位年轻男律师,轻轻地笑了一下。

是的,在面临如此危险的情况,他依旧笑了。

仿佛方才宇都宫的连环进攻,从未存在过一般。

他缓缓抬头,慵懒的眼神落在了对面的被告席上,那眼神仿佛在宣告——你刚才所做的都是无用功。

宇都宫见到北原笑的那一刹那,呆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年轻人还笑得出来,而且还笑得这么自然、这么舒畅。仿佛刚才被逼问的并不是他。不!甚至应该说,仿佛刚才像是他在对人进行逼问。

北原手拿着遣唐记,站了起来,翻到了其中一页,“遣唐记第三章第二篇,这里有一个注释,好奇怪啊。第二篇讲了关谷经过潼关的经历。其中,在注释上,这里引用了古籍《潼关考略》的记述‘南北水关闸楼两座,南七间,北九间,规制宏爽,映照川塬’。”

“请注意这里,有一个错别字。南北水关闸楼两座,写成了闸楼两作。请问为什么下川的点校稿是这个错别字,而被告藤村的点校本也出现了这个错别字?”

像是一个孩童,进行好奇的发问。

北原的问题,飘荡在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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