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仙侠武侠 > 凡人,开局复制掌天瓶 > 第116章 金身法相初成与金花老祖

凡人,开局复制掌天瓶 第116章 金身法相初成与金花老祖

簡繁轉換
作者:山岳真人 分类:仙侠武侠 更新时间:2026-07-29 22:55:26 来源:源1

第116章金身法相初成与金花老祖

「哈哈,蛮某当年为了修炼托天魔功,在外海闯荡了几百年,不知道猎杀了多少妖兽....这些内丹就那时候留下来的....」蛮胡子摸了摸胡子笑道。

万宁很快被其中一颗水系妖兽内丹吸引,惊讶道:「这是一颗八级妖兽的内丹了。」

蛮胡子元婴飞了过来,道:「对,这是蛮某所杀的一只八级妖兽,这化形妖兽,也是很难击杀的;

蛮某在外星海与几十只化形妖兽交过手,但真正杀死的,也就三只。

(请记住台湾小说网书库全,??????????.??????任你选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其他两只的内丹,都已经用掉了,还剩下这一个,你收起来吧,不过可惜是水属性的,要是金属性的,那对你的帮助还是很大的。」

「蛮兄可不要忘了,我的主修功法就是水属性,这内丹,对我来说还是很有用的。」万宁笑着将周围的内丹丶灵石等全部收了起来。

然后再往内部走去,一个架子上,有着十几件不同的古宝。

其中一个,与他识海空间中的斧头一样,看来就是拿开山斧的原件了。

蛮胡子道:「这些古宝,除了开山斧,其他的,对元婴修士帮助不大了;

你可以研究一下,若是有用的话,可以留下来,觉得没用的话,可以留几件给我,等我夺舍之后,修为就是结丹期了,还是需要一些古宝防身的。」

「行,后面我找个时间看看,蛮兄有什么看好的,也不妨说出来。」万宁笑着说道。

「好,等我夺舍以后再说吧。」蛮胡子点点头道。

万宁的目光,又看向了处在最里面的一个盒子,以法力将其摄取过来,打开一看,是一块金黄颜色丶拳头大小的材料。

「这是修仙界的锐金之宝庚精,我想你也应该认识吧。」蛮胡子看着盒子里的庚精,似乎很是不舍。

「庚精?」旁边原本还没怎么在意的玄骨,听到这个名字后,顿时惊讶地靠了过来。

蛮胡子叹气道:「是啊,当年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得到此物,只不过,我没有攻击性的本命法宝,炼化进入盔甲就有些浪费了,所以就一直留在这里了。」

「这庚精对我来说,还是有用的。」万宁笑着说道。

蛮胡子倒是很坦然,笑道:「那就好,蛮某也算是还了救命之恩了,按照约定,万道友不得安排我做一些危险的事情。」

「放心,你与萧兄都是结丹期修为,我的身份你们也知道,让你们两位活了千年的元婴修士,去做危险的事情,那岂不是暴殄天物?」万宁笑着说道。

自己的结丹期手下多的是,甚至傀儡与天都尸傀都有不少,有什么事情安排万法门的人去做就行了。

蛮胡子与玄骨,这两人最大的价值不是战力,而是他们脑海之中千年的见识丶智慧等等,能够修炼成元婴中期的修士,本身也是人界的凤毛麟角。

他们留在自己身边,替自己解决一些功法丶阵法等方面的问题,才是最符合自己利益的。

不说其他,有这二位在身边,自己修炼玄阴诀与托天魔功,都能节省一大半的时间。

对于修士来说,没有任何宝物,比时间还重要。

「那就好,二位可以在这里等着我,我去夺舍一下,过几天就回来。」蛮胡子顿了顿说道:「万道友,你也可以在这里直接修炼托天魔功与那金焕诀,强化自己的身体,这样对你早点控制极阴的尸傀,也是有好处的。」

万宁笑道:「好,你去去就回吧。」

此行出来,能够遇到蛮胡子,也算是意外收获了,自己不但获得了托天魔功,还有两块庚精,一个开山斧古宝,外加蛮胡子千年的财富。

当然,蛮胡子本身才是最大的收获,以后让其融合金焕诀与托天魔功,为自己研究合适的炼体功法。

以这种元婴中期修士的能力,本身又是炼体千年的修士,是有可能做到的,至少比自己研究强多了,还能节省不少时间。

蛮胡子前去夺舍,这种事情万宁就不参与了,虽然如今的蛮胡子只剩下一个元婴,但配合自己提供的丹药,元气已经有所恢复。

即使碰到其他元婴修士,也可以短距离使用瞬移之术逃走。

一个月后,魔湖岛上,万宁的身后,也出现了淡淡的金色法相。

此法相与万宁的容貌相似,不过比起虚天殿时期的蛮胡子,还是要小很多丶颜色也淡很多。

只见法相一把抓住一个方圆数丈的巨大石头,轻轻一捏,「咯噔咯噔~~~」整个石头,直接被捏碎成了一堆细小的碎石与粉末。

玄骨看到之后,笑着说道:「恭喜万兄,这托天魔功,修炼到了第二层了,已经可以凝聚法相了。」

「哈哈,这法相,也不过就是筑基修为罢了.」万宁笑着回应。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能够一个月时间修炼成这法相,万兄看来也是真的适合修炼这托天魔功了。」玄骨笑道。

「为了强化身体罢了,不然这托天魔功再强,我也不会修炼的。」万宁道:「不过这法相,可以说是一个化身了,以后若是能够修炼到蛮胡子那样的水平,作用还是极大的。」

原着之中,韩立在灵界修炼的真魔法相,作用就极大。

法相本身就可以施展攻击,还能代替本体使用异宝,比如玄天斩灵剑...

而即使被攻击了,那也只是损失主人的元气,而不是本体受伤,相当于一个身外化身了。

若是能够修炼到法相与本体的实力差不多,那绝对能够增强自己的实力。

玄骨则轻笑道:「万兄,蛮胡子的法相,可是接近千年的成果,即使你天赋再强丶外加还有《金焕诀》这种秘法辅助,没个百年,是不太可能达到那个境界的。

可若是如此,必将耽误你的主修功法,这学习其他功法,可是都有代价的。」

「我知道,我自己有数。」万宁也没有多解释。

世间功法千万种,但大部分修士,都是主修一种,顶多再参考一下其他几种秘法中的特殊招式等等。

不是不想学丶或者看不上,而是时间成本与资源成本的问题。

元婴修士千年多一点的时间,学习太多功法,只会杂而不精,甚至即使天赋异禀,都学精了,那时间耗光了,也不太可能冲击化神了。

玄骨点点头,刚想说什么,却见万宁眉头一皱,看向一个方向。

玄骨也立刻散开神识,却没发现什么,问道:「怎么了?」

「那边有点动静,似乎是蛮胡子....他后面有个元婴修士在追杀他...」万宁也立刻站了起来。

「还真的是...,万兄,你的神识还真强啊,比我这个元婴中期神识还要强,厉害。」玄骨此刻也感应到了。

虽然时间上差不了多少,但万宁应该是被动发现异常的,自己主动寻找都差了一点,那神识差距还是有一些的。

「走吧,过去看看,蛮胡子这运气也太差了,出去夺个舍,都能碰到元婴老怪。」万宁笑了笑,随即遁光包裹住玄骨,朝着前方飞去。

乱星海的元婴修士不算少,可面积如此之大,想碰到一个可不容易。

之前万宁在结丹期的时候,在乱星海内海外海闯荡几十年,也没到过元婴修士。

一片海域之上,一名中年男子正在全速飞行,后方则跟着一名光头男子。

「蛮胡子,还是别跑了,刚刚夺舍的你,即使使用秘法,也只能短时间内达到元婴遁速罢了。」后面的光头男子哈哈笑道:「不如停下来,咱们好好商量,只要你交出补天丹,本老祖立刻离开。」

「呸~,你也配在蛮某面前自称老祖....,若不是.....」蛮胡子刚想说点什么,但想了想,也就停了下来。

「你若是正常状态,本老祖早就跑路了,不过现在么?哈哈哈,还是束手就擒吧。」光头男子冷声笑道。

蛮胡子嘲讽道:「金花秃头,你也不想想,蛮某的肉身都没了,你觉得补天丹还在我的手中吗?」

被称为金花的光头男子,脸上一丝沉吟,问道:「补天丹真的没了?被谁抢走了?」

「说了你就敢去吗?蛮某都被打的肉身没了。」蛮胡子的语气充满了鄙视。

金花老祖则道:「你先说,是谁?」

「六道极圣,你有本事去找他要啊,哈哈哈。」蛮胡子一脸嘲讽。

「什么?六道极圣?」金花老祖的脸色大变,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道:「好,补天丹的事情就此作罢。

蛮胡子,你交出你之前所有的宝物,本老祖今天就饶过你,别想着隐藏,本老祖知道你有一处秘境,藏着你生前获得的宝物。」

「哼,看来这逆徒还告诉你不少事情啊。」蛮胡子冷哼一声,随即脸色一喜,笑道:「金花秃头,蛮某得宝物已经给了前面之人了,你有本事,去找他要啊。」

他已经感应到了万宁与玄骨在靠近,也就放下心来。

虽然还不清楚万宁结婴之后的战力,但其能够活捉极阴,必然实力不差,或许这其中有玄骨的帮忙,但活捉一个元婴,还是不容易的。

而且现在其也有了极阴的尸傀,虽然目前还只能发挥极阴生前五成的实力。

再怎么样,实力也不会低于后面之人,自己只要与其汇合了,那就没有什么危险了。

「前面的元婴修士么...」金花老祖眉头微皱,他也感应到了前方有一个元婴修士。

只是眼下,蛮胡子采用秘法,遁速不比他慢。

诚然,他也可以使用一些秘法燃烧精血短时间追上去,可还不清楚前方元婴修士的根底,这样做就有点冒险了。

「早知道刚刚就应该燃烧精血将蛮胡子抓住了,唉....

金花老祖心中懊悔,可当时不知道附近有个元婴修士,追杀刚刚夺舍的蛮胡子,那自然没必要耗费精血了....

海面之上,数道遁光快速汇合,刚刚夺舍的蛮胡子,脸色铁青,显然耗费了不少精血,看到万宁后,直接道:「万道友,后面的是金岭岛的金花。」

「金花?」万宁看着前方飞来的光头男子,顿时想到了原着之中的一个角色。

在原着中,韩立被蛮胡子赠与洞府秘宝,而其赶到的时候,正好碰到蛮胡子的几个徒弟与金花老祖勾结,意图打开秘宝。

这是小事情,修仙界很常见。

不过万宁也知道,这金花老祖身上,可是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符籙。

就是不知道,现在的他还有没有得到此物。

PS:求月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