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月和沈詞無語。
孟亞軍和顧小玲竟然是遠親。
不過,這顧小玲也是夠無恥的,竟然打孟亞軍的主意。
據他們對孟亞軍的了解,就算顧小玲得逞,最後也討不了好。
因為,孟亞軍從來都是個豁得出去的。
把他逼急了,他能吃人。
屋子裡血流的太多,隱藏不住,孟亞軍思之再三問沈詞和孟初月道,“你們覺得我報警好還是不報警好?”
孟初月道,“報警吧,不過要求警方暫時為你保密,告訴他們和顧小玲,如果顧小玲願意就這麽算了,你願意不追究她的責任,不然你就告她意圖不軌。誒,你不用擔心她的傷,二虎送來的藥是天價藥,二十四小時後驗傷就會是輕傷。”
孟亞軍哭笑不得,“天價是多少?這麽說我又欠了你們一大筆錢?”
“理論上是,其實也不貴,一百萬的樣子,你想還絕對還的起。就算自己還不了,我們接受你的兒子幫你還。”
孟亞軍松了一口氣。
一百萬嗎?
雖然現在看來有點多,但假以時日還的起。
不,他要想辦法讓顧小玲還一點。
孟亞軍很快報了案。
而派出所也很給力。
並沒有因為顧小玲是傷者並且是女性就偏袒她,而是先以孟亞軍的話為依據,多方偵察。
而顧小玲顯然沒有料到事情會鬧到派出所,家裡還有買回去沒有用完的那種藥……
加上顧小玲雖然經常來找孟亞軍,但門衛和他的同事都知道是顧小玲纏著他,剝削他,所以案件很快定論。
尊重孟亞軍的選擇,他們找顧小玲協商,問她肯不肯就這麽算了。
顧小玲尤記得自己那天差點死了,以為自己傷的很重,不肯罷休。
她想借機讓孟亞軍多給她一點錢。
事情鬧成這樣,孟亞軍肯定不會和她在一起,她只能要錢。
派出所立刻把她給孟亞軍下藥的證據和她的驗傷報告給她看,然後告訴她,“這件事裡,孟亞軍才是受害者,你如果報案,將會背負兩個罪名,一個意圖不軌、一個誣陷。而孟亞軍只會被人笑話或者同情。孟亞軍說,因為你是他的遠親,這事鬧開了,親友之間不好看,所以才願意罷了,其實內心裡,他巴不得你坐牢。而且,他已經在讓步了,如果你執迷不悟的話,大家知道了會更加同情他鄙視你,你好好想想吧,想清楚了我們來給你們銷案。順便告訴你,所謂銷案,只是說不追究你這次犯罪,但會記在你的檔案裡,如果你以後再違法,這個就算你前科。”
顧小玲,“……”
所以她這是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
真是不劃算啊。
不過,也只能認了。
第二天一早,她給派出所打電話,答應罷了。
因為她還在住院,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和孟亞軍一起去病房。
簽好各種證明後,孟亞軍正要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一起走,顧小玲喊住他,“孟亞軍,雖然我答應罷了,但你得給我出醫藥費。”
剛才這個忘記寫進合約了。
孟亞軍走到她身邊,冷氣逼人的低聲說道,“你還好意思找我要醫藥費?你知道嗎?那天為了救你,孟初月給你用了一顆價值一百萬的藥。我還沒來得及說讓你支付一半呢,你竟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