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你不仅嫁给了城里男人,还得了城里的户口,以后你的孩子也是城里人。”
“而且我大哥比二哥好勾搭多了,以你的长相和心思,绝对能将他勾搭得上。”
陆红梅越想越觉得可行,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忍不住推了推刘爱花的肩膀。
反正他们夫妻俩,不让她和二嫂二哥几人好过,那就索性大家都别好过。
直接弄个祸害进门,将这个家闹得天翻地覆算了。
刘爱红瞪大了眼睛,属实没想到,陆红梅这个当妹妹的,居然会说出这种话。‘
不过她能说,她可不能接这话。
于是她连连摆手摇头,“红梅,你真的误会了,我……我没有这个意思。”
论长相,论能力,陆正兵处处不如陆正国。
甚至今天晚上,沈曼当着他的面,把张凤霞几巴掌打成猪头,他居然就站在那里看着。
直到沈曼将他媳妇打完,他这才反应过来,想要去给张凤霞出气,可在陆正国手上,一个回合都没有过,直接被人当场打趴下。
这样的男人,也太窝囊了。
她是真的看不上。
一听这话,陆红梅翻了个白眼,“装什么装啊,你的心思和目的,我都知道。”
“不就是在乡下被男人甩了,名声臭了,这次跑来我家上门攀高枝嘛,你差不多得了,也别挑三拣四。”
“你要是去勾搭我大哥,我还能给你创造机会;你要是想算计我二哥,信不信,我现在就能让你被革委会的那帮人,当成破鞋抓去游街批斗。”
“行不行给个痛快话,要是行,你今天晚上先跟我挤一块,明天我让我妈,给你弄个住处。”
刘爱红沉默片刻,最终咬牙点了点头。
她在乡下的名声坏了,回去根本嫁不了好人家,还不如放手拼一拼,陆正兵再咋窝囊,毕竟是城里户口,还有工作。
而且,今天晚上她算是看明白了,陆家老两口,明显偏心陆正兵这个大儿子,房子也是归大儿子。
说不定她嫁给了陆正兵,陆家还真的能给她弄一份工作。
就像之前张凤霞嫁进来一样,不也是得了一个工作嘛。
她都能行,她也必须有。
……
刚刚被刘爱红拦那一下,导致陆正国追出去的时候,沈曼已经骑着自行车,早早走了。
他皱了皱眉,也只能加快脚步,往沈家的方向走去。
最近平县不安全,确实不是他乱说的。
现在这个时候,特务分子多,他转业在公安的战友,早已经忙得焦头烂额,可是一点头绪都没有,甚至连平县有多少特务,都还没摸清。
这几天,平县看似平静,实际上背地里,早已掀起了好几次波涛。
他这段时间,也在协助公安那边,帮忙一块抓特务,如今还是没什么消息。
陆正国越想越不放心,直接大步跑了起来。
从陆家回沈家,虽然走的都是大路,但要拐好几次路口,拐角处这种地方,是最容易出事的。
另一边。
沈曼骑着自行车往沈家的方向走。
大晚上的,天色漆黑,只有一些微弱的灯光,照亮前路,此时几乎家家都快睡了,路上基本没什么行人。
一阵冷风吹来。
不知为何,她总有些不安,忍不住四处看了看。
没啥异常。
但沈曼还是下意识加快自行车的速度,往家的方向赶。
就在这时,前方一辆自行车,突然朝她冲了上前。
沈曼脸色一变,当那辆自行车,快要到她面前的时候。
她急忙拐弯避开,却被对方直接冲上来,狠狠撞倒在地,自行车猛地压倒在她身上。
膝盖与地面剧烈摩擦,火辣辣的刺痛一下子出现,温热的鲜血流出。
沈曼脸色微微泛白,吃痛一声。
好好的路,这么宽不走,非要往她这里撞上来。
可她一抬头,想要跟人好好理论一番,却对上一道阴冷的目光。
沈曼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瞬间意识到不对劲。
矮小男人直接停下了自行车,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刀,朝沈曼恶狠狠冲上来。
怪就怪,这个女人命不好,他现在被这么多人追捕,只能抓她做人质。
沈曼脸色大变,什么也顾不上,从地上爬起来,一边大喊救命,一边连忙往前跑。
“救命,救命……”
对方手里那把明晃晃的刀,刀光阴冷森森,反射在她的侧脸上。
那一刻,沈曼求生**达到了巅峰。
她再也顾不得膝盖上的擦伤,只知道大喊救命,拼命往前跑。
可惜,喉咙都喊哑了,力气也快没了,附近一个人都没有。
而身后那个粗壮的男人,早已手持匕首,大步追了上来,距离她越来越近。
沈曼甚至能够感受到对方的喘息声,以及浑身散发的狠意。
她刚跑没多久,膝盖上的伤越来越疼,逃跑也越来越艰难,直到跑得太急,脚踝一崴。
啪的一下,沈曼狠狠跌倒在地,砸得人生疼,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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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那把锋利的刀,已经高高举起,即将落在她的脖子上,一股森森寒意扑面而来。
沈曼浑身紧绷,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完了,完了,这回真的完了。
关键时刻,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出现,挡在了沈曼面前。
他眸色一沉,跑上来纵身一跃,抬腿一脚踢飞了特务的刀。
特务脸色大变,瞬间意识到不对劲,反手将手里的刀狠狠甩向沈曼,他朝反方向拔腿就跑。
对方身手这么好,一点也不像公安的那群人,身手跟那群人的路子也不一样。
难不成是他们找来的援助?
不行,得赶紧跑。
顾青林神色凝重,迅速反应过来,追上去抬脚一踢。
那把直直飞向沈曼的利刃,硬生生转变了一个方向,哐当一声,掉落在不远处的地面。
确定周围没有了危险,他这才看向地上的人。
此时刚刚袭击的男人,早已消失不见,不过似乎已经有人去追了,不需要他出手。
“同志,需不需要我送你去医院?”
沈曼刚刚从死里逃生,浑身吓了一身的冷汗。
一阵清冷好听的声音响起,她这才回过神来,抬头望向这个救了她的人。
漆黑的夜色下,看不清对方的脸,但依稀可见,男人高大挺拔的身体,以及优越的气质。
“刚刚谢谢你了,我不用去医院,我就是崴了一下脚,膝盖擦伤了,没什么大事。”
这大晚上的,要真进了医院,她妈还不得担心死。
顾青林低头看向沈曼的脚踝和膝盖。
原本纤细的脚踝,已经高高肿起,膝盖处的布料因为摩擦,早已经破烂不堪,沾染上了些许血迹。
这个样子,对于一般女同志来说,走路非常艰难,甚至有些人看见血早已吓哭了。
今天晚上这人,倒是挺冷静的。
顾青林收回视线,“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送你回家。”
这大晚上的,让一个受了伤的女同志落单,确实很危险,更何况她刚刚经历了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