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玄幻 > 江湖听风录 > 第一千八百一十章 碧波分流掌

江湖听风录 第一千八百一十章 碧波分流掌

簡繁轉換
作者:东方晓初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2-25 21:02:35 来源:源1

青莹剑被云天行以双足踏住,一时无法撤回,饶是萧溪水见多识广,也不禁为之一惊,心想:“难怪秦老帮主一直告诫我们,不要轻视云天行,看来这小子果真有些能耐。”

萧溪水毕竟是一派之长,短暂的失神后,立即恢复了镇定,道:“云少主好手段,萧某佩服!”说罢,左起一掌,呼的向云天行击去。

这一掌来得极快,掌风中夹带的湿潮之气,竟似使空间都发生了扭曲,这正是萧溪水赖以成名的绝技——碧波分流掌。

关于这套掌法的来历,一直都是巴蜀江湖上的一大谜团。虽然萧溪水曾多次对外表示,碧波分流掌是他自创的掌法,但有不少人都对此表示怀疑。

要知道,自创武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不少高人穷其一生,都未必能够创造出一套可以留名传世的武学,萧溪水一个使剑的,突然创出了一套十分厉害掌法,并藉此名传江湖,这怎能不叫人怀疑?

其实,碧波分流掌真正的创造者并不是萧溪水,而是一位禅僧。

这位禅僧跟那些在寺院内整日撞钟念佛的僧人不同,他虽然虔心向佛,但却不愿一生都被束缚在围墙之内,所以,自遁入空门,他便离开寺院,在外云游四海。每到一处风景胜地,他便停留数日,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参禅悟道。

寺里的僧人都说他贪恋红尘俗世,佛心不固,他却笑着说:“我心中有佛,何处不是大雷音寺?非要在那方寸之地,才可成佛吗?”一番话说得寺内僧众哑口无言。

这一日,禅僧来到一条溪水边,见这里山明水秀,鸟语花香,四下又无人迹,于是便在溪边大石上盘膝坐下,参禅悟道。坐了几日,心中有所感悟,于是便以金刚指力,将心中感悟,刻在了溪边一块大石上,随后便离开了。

禅僧在大石上刻写的内容,正是碧波分流掌的修习要诀。

后来,禅僧去一个大户人家化缘,恰逢天晚,户主好心留他过夜。这位户主姓王,因其心地善良,又经常施舍穷人,大家都叫他王大善。

这王大善自幼习武,颇有一些武学根底,每每遇到会武功的人,总要跟人家切磋一番,不分个输赢胜负,必是不肯罢休的。

禅僧用素斋时,王大善陪同在侧,其时恰巧有一只苍蝇在两人面前飞来飞去,王大善有意卖弄武艺,笑道:“这只苍蝇好不识趣,竟敢打扰大师用斋,看我送它归西!”说罢,拿起一双筷子,伸手一夹,眼看就要把苍蝇夹住,禅僧突然伸筷,将王大善的筷头撑开,等那苍蝇飞走了,他才将筷子放下,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万物皆有灵,且让它去吧。”

王大善是个见过世面的,单看禅僧这一手,就知道他的本事绝不在自己之下,于是便邀禅僧比武切磋。

禅僧摇头拒绝,道:“贫僧习武,只为防身,从不与人较技。”

王大善不依不饶,非要与他切磋。

禅僧无奈,道:“近来贫僧新悟了一套掌法,还未与人试过手,既然施主执意要切磋,那贫僧便用这套掌法与施主过招吧。”

王大善笑道:“甚好,甚好!”

两人拆了三十余招,不分上下,禅僧有意相让,故意露出破绽,王大善见状,立即欺身上前,抬手便是一掌,禅僧举掌相迎,却被王大善一掌震退了七步。

禅僧稳住身形,双手合十,道:“施主功力浑厚,贫僧远不及矣。”

王大善知道是禅僧有意相让,当着这么多家仆的面,不好明说,只微笑道:“险胜而已,大师过谦了。”

第二天早上,王大善被仆人发现死于房中,且死状极惨。

原本王大善有一百六十多斤重,一夜之间少了四十多斤,整个人蜷曲干瘪,看起来十分恐怖。

王大善的家人怀疑是禅僧把人害了,就让人将他拿住捆了,连番讯问,禅僧只说冤枉,众人无可奈何,便将他送去县衙,告他忘恩负义,草菅人命。

禅僧觉得有些冤枉,自己与王大善比武切磋,明明有所留手,怎么会把人害死呢?他觉得杀害王大善的一定另有其人。为了洗刷冤屈,他要求仵作验尸,但验尸的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

“皮肉干瘪,脏器衰竭,王大善死于脱水。”

禅僧失去了以往的镇定,他望着年老仵作亲笔写下的验尸报告,双手不住颤抖,口中喃喃道:“死于脱水……这……这……”

本来他坚持认为杀害王大善的另有其人,但看了这份验尸报告,他的那份坚持发生了动摇。

“王大善死于脱水……我与他切磋时,用的正是一套参悟水流而领悟到的掌法,难道……”

禅僧突然想到了什么,运功挣断绳索,冲出县衙,飞奔而去。

那帮衙役见他双臂往外一撑,就把牛角粗细的麻绳挣断成数截,都惊呆了,再回过神来,人早就不见了。

禅僧一路飞奔,回到王大善家,掀开棺盖,仔细察看王大善的尸身,见他右手完全干瘪,只剩一点皮肉贴在手骨上,再往上是手臂,干瘪情况要比左臂严重得多,这不难看出,干瘪的异状是从右手开始,并蔓延至全身,而昨日切磋对掌时,王大善用的正是右掌……

“真是我杀害了王大善……阿弥陀佛,真是罪过!想我无禅浮浪半生,连一只小虫都不忍伤害,不想今日却害了一位管我斋饭,又留我住宿的大善人,我真是罪孽深重啊!”

衙役们一路打听,追到了王大善家,见那禅僧盘膝坐在王大善的棺木前,嘴里叽里咕噜,不知在念什么经。

衙役们一个个咬牙切齿,都拔出刀来,嘴里叫嚷着,却无一人敢上前。

“大和尚,你把人害了,又跑这里来念经,到底存的是什么心?”

“秃驴,你忘恩负义,草菅人命,又当堂脱逃,罪加一等,还不速来受死!”

“你已经被包围了,识相的自己了断,可以免受刀俎之刑,不然,我们一人一刀,送你去西天面见如来佛祖!”

“不要怕,咱们这么多人,还打不过他一个吃素的?大伙儿一起上,砍死他!”

“对,一起上,砍死他!”

十来个衙役一拥而上,挥刀一通乱砍,砍完收刀,定睛一看,那禅僧依旧坐在那里念经,居然寸缕不伤。

衙役们就跟见了鬼一样,一个个面如白纸,战栗不止。

“妖僧!这是个妖僧!”

“真是妖僧!我每砍一刀,他脑后就闪过一道金光,就好像有个无形的屏障,把他护住了,根本砍不动!”

“是啊,我刀刃都卷了,连他的头皮都没砍破!”

“真见鬼了!”

“王大善,这仇你还是自己报吧,我们都是**凡胎,真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

无禅念完了经,站起身来,双手合十,道:“贫僧罪孽深重,自会了断,不劳诸位动手。”说罢,大步从衙役中间走过,僧袍鼓胀,似有罡风充斥其中。

衙役们互使眼色,想一拥而上,将他抱住,但面前好似生出了一堵无形的风墙,无论他们如何努力,都无法向前迈出一步。直到无禅的身影消失,那堵风墙才悄然散去。

衙役们急忙追了出去,但早已没了无禅的踪影,无奈只得先回县衙复命。

县太爷听完衙役们的报告,捻着长须说道:“好一个妖僧,居然刀枪不入,还能使妖法,这可如何是好?”

王大善那尚未出嫁的小妹在公堂上哭道:“兄长好意留那和尚住宿,又备办斋饭管待,他不知感恩,反在切磋之时,暗下重手,害我兄长惨死,如今又当庭逃脱,不知去向,小女子报不得兄长大仇,出不得胸中这口怨气,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说罢,起身向堂柱奔去。

一旁的衙役眼疾手快,连忙将她拉住。

那县太爷见她哭闹不止,心中恼火,拿起惊堂木,重重一拍,喝道:“大胆刁民!公堂之上,岂容你这般撒泼耍横!王大善遭此横祸,必是做了伤天害理之事,才会招惹妖僧上门索命。你罔顾事实,搅扰公堂,本该论罪惩处,但本官仁慈,念你兄长新丧,不与你计较,再敢胡闹,必不轻饶!”

王小妹抽噎道:“青天大老爷明鉴,我兄长为人热情慷慨,向来以助人为乐,不曾做过伤天害理之事……”

县太爷道:“胡说!没做伤天害理之事,那妖僧为何上门索命?你若不想挨板子,就给本官从实招来!”

这时,师爷凑到县太爷耳边,小声说道:“老爷,仪夫人说要给你一个惊喜,叫你马上过去。”

县太爷斜了他一眼,道:“你没看到我正在审案吗?”

师爷躬身道:“老爷恕罪,仪夫人说新得了一匹宝驹,愿与老爷同驾试骑,共览春芳,还说过期不候……”

县太爷会心一笑,道:“知道了,你去回复三夫人,就说等我审完这件案子,马上就过去,要她稍安勿躁。”

目送师爷快步离去,县太爷敛起笑容,道:“王小妹,你快快从实招来,你兄长到底做了哪些伤天害理的事,才会招惹妖僧上门索命?”

王小妹哭道:“青天大老爷,我兄长心地善良,真的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啊!”

县太爷拿起惊堂木,重重一拍,喝道:“大胆刁民,在本官面前,还敢隐瞒罪行!来人,大刑伺候!”

王小妹不堪重刑,在县太爷的提点下,列举了兄长王大善数条罪行,并在罪状上签字画押,至此结案。

从衙门回家的当晚,王小妹在自己的闺房内悬梁自尽。

却说无禅循着旧迹,回到了那条溪水边,本想将他遗留在大石上的字迹抹去,以免遗祸后人,但令他惊讶的是,那些字迹已经先一步被人抹掉了。

“是谁?”望着大石上刀砍斧凿后留下的粗糙痕迹,无禅的心沉到了谷底,“如果有人故意将这些字迹抹掉,那一定是发现了其中的奥秘,这样一来,碧波分流掌很可能会因此而流传下去……”无禅已不敢再想下去。

他立刻动身到附近的村镇去打探消息,希望能找到抹消字迹的人。

他几乎问遍了遇到的每一个人,但始终一无所获。

也许,他并没有遇到他要找的那个人。

也许,他遇到了,但那个人却对他说了谎。

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不重要了,因为无禅知道,覆水再难收回,碧波分流掌也一样。

心灰意冷的无禅,盘膝坐在溪边大石上,不饮不食,最终圆寂于此。

自此循水流上行不到七里,有一块立石,上面有三个大字——浣花溪。

不远处,一个年轻人赤着上身,正在溪水中演练掌法。

后来,这个年轻人做了浣花剑派的掌门人。

他就是萧溪水。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