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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正义 第十七章 谁是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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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清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4-08 20:55:35 来源:源1

一直易容化名躲在李家村的王胡子,因被人举报而在1953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政府枪决。

枪决前他曾交代:他是受李家村的李氏族长李仁和收买而到叶文宗家抢劫的。李仁和因有亲戚在叶文宗家做帮工,知道了叶文宗秘藏柴窑笔洗一事,并与古董商李天佑(李仁和的堂弟)相勾结,给了王胡子三万元大洋。至于李仁和是否从中渔利,柴窑笔洗的去向,就不得而知了。

本来按照王胡子的供词,是要追究李仁和的,可他的大儿子李洪流原是解放军的一个营长,解放初就任双峰乡第一任乡长,他从中斡旋为父亲开脱,当时就以王胡子诬陷李洪流为名未追究李仁和。此后,李洪流官越做越大,到1987年在焦尾县县长的位置上退休。

在李洪流退休后,李家的势力比以前更大了。因为李洪流生有三子:长子李新阳,次子李新葵,小儿子李新潮。李新阳的官位比他爹高得多,谁敢翻他李家的旧账?

但是,成年后的叶恭俭却一直没有忘记李仁和这个不共戴天的仇敌,他通过多条途径了解到,李仁和是叶家灭门案的帮凶甚至主犯。他在1964年病逝前对妻子王夏荷、大女儿叶如惠、二女儿叶如云说:“你们虽然都是女人,但李家欠下的灭门之仇一定要报。我这里掌握着一些资料,你们好好保存,时机成熟时交给政府。同时,李家村有个外姓人叫潘志根,他是个正直之人,跟我家还沾着不敢对外讲的亲戚关系,有事可以请他帮忙。”

也正是因为这个潘志根的帮助,我们专案组才了解到,1977年夏强奸叶如云的疑犯就是李仁和的小儿子李新潮。这是潘志根亲眼所见,他第二天就把这事告诉了叶如云的妈妈王夏荷,可王夏荷不敢得罪李家。潘志根又把此事向县公安局作了告发。但县公安局慑于李洪流的权势,以证据不足为由而没有处理。

李新潮强奸叶如云,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贪婪叶如云的美貌;二是因为李家知道叶如云与薛祺坤在恋爱,他们怕薛祺坤翻叶家灭门惨案的旧账,因而想让薛祺坤因蒙受羞辱而自动离开焦尾县,这个目的他们果然达到了。

至于说到叶如云的死是蓄意谋杀,也是潘志根提供的线索。1977年冬,殷骏由大队书记调任双峰乡派出所所长。潘志根觉得这个人有胆量、有能力,就叫叶如云到殷骏那里告发了李新潮的强奸案。

殷骏在掌握初步情况后,对叶如云十分同情。他对叶如云说:不管李家有多大势力,只要他们犯了罪,我一定将他们绳之以法。可惜他的话虽说得硬气,最后在李家势力的威迫利诱下,还是没敢把案子查下去。

这倒反而使李家人起了杀心,怕她这样无休无止地告发下去总有一天纸包不住火。于是,李洪流先找了潘志根,要他以交通事故为由干掉叶如云,所得回报是让潘志根当李家村村主任。

潘志根对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一口回绝。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洪流便找了他的远房亲戚李阿福。李阿福在用手扶拖拉机撞死叶如云后伪造现场,当地公安局就以交通事故结案了。

这事李阿福之所以告诉潘志根,一是因为事后李洪流并没有让他当村主任,他对李洪流怀恨在心;二是因为在解放初李阿福家遭人抢劫时潘老根出手相救,有恩于李阿福家。

由于潘志根知道李家的事太多,加之他这个人敢说敢为,软硬不吃,李家人也对他起了杀心。

1986年冬天,潘志根和儿子潘祥林到焦尾县与帝陵县交界的王屋山去捕猎,被人用枪打死后推进了山沟里。当时因为枪支管理和社会治安比较混乱,县公安局就以被猎人误伤而草草结案。但李家村一直有人认为这是李洪流一手策划的暗杀,只是没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叶雨菡听张小虎说了上述内容,向张小虎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你所说的李新阳,是不是就是曾经的江河市市长?

张小虎说:是的。正因为前有李洪流后有李新阳这两个手眼通天的人物,薛市长一直想查但查不下去。在李新阳调到邻省任职后,虽然余势仍在,但毕竟不能具体管了,我们才能秘密地调查,有关知情人也才敢说些真话。但要真正抓住害你妈的凶手,还可能艰难而漫长。

叶雨菡问的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潘志根到底是什么人?他跟我家究竟有什么不敢对外说的亲戚关系?

张小虎说:这个说起来话就长了。我们调查了十多个知情的老人,查阅了许多资料才知道的。你要是感兴趣,我可以讲给你听听。

叶雨菡点点头。

张小虎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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