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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正义 第三百零二章 谈话笔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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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清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4-08 20:55:35 来源:源1

十天后,赵大江让李宏达看了三份谈话笔录。

第一份:公安部专案组与曹兴宏的谈话笔录

王云良:今天,我代表公安部向你了解李宏达盗取、霸占和倒卖国家重要文物的情况,希望你能够配合,如实反映自己所了解的情况。

曹兴宏:好的。

王云良:你知道李宏达染指国家文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曹兴宏:1997年,李宏达任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我任分局刑侦大队长。

大约是在清明节后的三天左右,我和另外两个队员奉李宏达之命,收缴了古董贩子谭宾的二十件古玩。

后由李宏达亲自请罗德明教授鉴定。

罗教授认为这批古玩其实都是普品,但其中有一件宋代三菊汝窑洗是国家一级文物,稀世孤品,价值连城。

李宏达知道这事情以后,就以保管为名将这件国宝私自侵吞了。

他为封住我的嘴,将其它19件收缴的古玩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古聚斋”的俞老板,所得款子都交了我正在住院的老娘的医疗费。

从此,我把李宏达当作恩人,为他鞍前马后服务。

为了防止罗德明教授走漏这件宋代三菊汝窑洗的风声,李宏达又叫我偷拍并制作了罗德明与凡淑娴的“艳照门”视频。

直到2007年夏季,李宏达让我通过“集雅斋”古玩店老板常识董之手,把这件文物以五千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盛晖。

然后,又让常识董将这五千万元打到了杜丽娟的账号上。

王云良:杜丽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把款子打给她?

曹兴宏:杜丽娟原是琼州市皇冠假日酒店一般员工,她成为李宏达的秘密情人后开了个金店。

我当时并不清楚杜丽娟与李宏达的关系,后来经过调查才得到确认。

不知是李宏达对她提出的要求,还是杜丽娟本人心甘情愿,她至今没有结婚。

她在收到这笔款子之后,又通过江天集团的总裁葛和平,把款子转到了F国的香榭尔贸易公司,而这家公司正是李宏达的儿子李国庆名下企业。

李国庆在F国拿到工商硕士学位后以投资移民的身份定居在那里,取得了绿卡。

王云良:那这件宋代三菊汝窑洗后来怎么又与施维利有联系呢?

曹兴宏:在这件宋代三菊汝窑洗卖给盛晖之前半年左右,李宏达原来是打算卖给施维利的,由我代表李宏达进行交易,出价一个亿。

但施维利当时认为这件东西有疑义,交易没有成功,从而才转给了盛晖。

后来盛晖举办了这件宋代三菊汝窑洗的展示研讨会,国内权威专家和藏家都认为这件是真品。

这个消息传到施维利那里后,他又重新要求与李宏达交易。

但此时的物主已是盛晖,李宏达为了名正言顺地将盛晖手中的宋代三菊汝窑洗转到施维利手中,就设局切断了盛晖的资金链,诱使盛晖将宋代三菊汝窑洗以艺考品质押贷款的形式转给HS银行,最终实际由施维利进行操作。

如果这一计划成功实施,宋代三菊汝窑洗就会落入施维利之手。

罗德明教授识破了施维利这一阴谋,在何雅琼的支持下,才使这一计划流产。

王云良: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施维利最近一次来琼州市,虽没有得到那件宋代三菊汝窑洗,但从李宏达手里买走了六件国家珍贵文物,价值1.22亿元,这事你是否知道?

曹兴宏:这次李宏达原来是安排我去交易的,但后来临时变卦,换成了别的人。

根据对李宏达手机监听的记录,他是让市北分局局长贾庆明去实施的。

或许,这是因为李宏达有所防范,或许,他想让我把主要精力盯着雍文和,逼迫雍文和早日捐献他的陶瓷博物馆。

王云良:那你就把李宏达逼迫雍文和的事详细说一说。

曹兴宏:当李宏达从谭宾那里知道宋代三菊汝窑洗的来历后,就想抓住这一把柄,要挟雍文和并从他身上榨取最大的利益。

但是,鉴于雍家在社会上的名望,同时,防止上海市公安局介入而导致事态的复杂化,李宏达迟迟没有动手。

直到三年前,雍文和因患淋巴癌而住院治疗。

李宏达觉得,一旦雍文和因病去世,所有计划可能成为泡影,因而抓紧了实施进程。

待雍文和出院不久,他带着我和谭宾找到雍文和,向他作了摊牌:要么你和你的弟弟要为盗窃清凉寺汝窑窑寺一事而把牢底坐穿,要么必须付出代价,破财消灾。

雍文和考虑后问李宏达:我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李宏达说:让我在你的博物馆先挑十件明清官窑瓷器。

雍文和答应了这一要求。这十件瓷器当时是由谭宾挑选的。

在带了这十件瓷器回琼州市的途中,我问李宏达:你为何条件定得这么低,只挑了十件明清瓷器?

李宏达嘿嘿一笑道:理由有三,其一,如果一开始条件开得太高,对方感到难以承受,那就可能陷于僵局。

其二,国内的拍卖行,不允许拍明清以前的东西,且明清官窑瓷一直是拍卖的热点,容易出手。

其三,这次只是对雍文和的试探,成功以后,可以循序渐进,逐步加码。

果不其然,从去年开始,李宏达就开始逼迫雍文和将整个陶瓷博物馆捐给琼州市博物馆,其名义是让他将功赎罪,同时,他也可以吹嘘为琼州市做出的重大贡献。

而实际上,在“捐献”之前,要由李宏达先挑选100件精品任其处置,李宏达由此可以大赚一笔。

雍文和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一方面与李宏达虚与委蛇,另一方面,又在叶雨菡的安排下暗中寻求上海市警方保护。

李宏达对此有所警觉,便让我负责监控雍家所有人的手机。

王云良插话道:按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通讯自由实行监控是违法的。

李宏达的违法显而易见,而你对李宏达的手机进行秘密监听,也同样是违法的,因为他是你的上级,又是执法机关的主要领导,这里面是否还有别的原因?

曹兴宏:要说原因,那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想尽快找到李宏达违法犯罪的证据。

在一年半前,我将李宏达的犯罪嫌疑向琼州市市委书记陈清河作了汇报。

陈书记说,像李宏达这样身居要职的人,光有犯罪嫌疑而没有确凿的犯罪证据,是动不了他的。

我想,是呀,单是我将自己亲身经历向上级领导报告,这只是孤证,形成不了证据链。

自此之后,我通过叶雨菡联系上了省公安厅的詹德明副厅长,一方面监听李宏达的手机,还偷拍了一部分照片和视频。

另一方面,暗中联络有关当事人,记下李宏达的犯罪证据。

我知道自已这样做是违规违法的,但在特殊环境下对李宏达这样的特殊人物,我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

我愿意为此接受法律的惩处。

王云良:尽管你在手段上有违法行为,但敢做敢当,向组织真诚坦白,这一点是值得称道的。

我还有一个疑惑,你原是李宏达非常信赖的兄弟,为何会与他决裂并背叛他呢?噢,用“背叛”这词可能不妥,那就改用“告发”吧。

曹兴宏:王局长,您就用“背叛”这个词吧,我来说明一下原因。

其实,即使是我把李宏达当成大哥时,为他做那些见不得光的事,心中也一直不能安宁。

前年年初,我父亲病逝,他曾长期任市北分局一个派出所的所长,与李宏达交情也不错。

在临死前,他拉着我的手说:“兴宏,我知道你与李宏达的关系很铁,可李宏达这些年随着地位的不断提高,私欲膨胀,目无法纪,他已从一个让罪犯闻风丧胆的英雄,变成了huo国殃民的魔鬼,你跟着他绝不会有好下场。

为父唯一的遗愿,就是希望你离开李宏达,脱离他的控制,堂堂正正地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警察。”

说完,便咽了气,可两眼仍然睁着,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听到我明确的回答,他死不瞑目呀!

这让我内心产生了极大的震撼。

我反思自己为李宏达所做的助纣为虐的事,深感自己已成为李宏达恶势力的帮凶,唯有反戈一击,将功赎罪,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把自己的这一想法告诉给了我在公安学校的同学张小虎。

张小虎鼓励和支持我,并叫我有困难找叶雨菡,从此,我便与叶雨菡联系上了,也确实得到了她的巨大帮助。

她不愧为反对邪恶势力的女超人、女英雄呀。

王云良说:叶雨菡的名字在我们公安部很熟悉、很响亮,我们虚部长提到她就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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