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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正义 第三百一十二章 特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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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清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4-08 20:55:35 来源:源1

让董振亮感到为难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原来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曹兴宏?

按理,曹兴宏为李宏达曾经干过一些坏事,应该受到惩罚。

但是,他自己在觉醒后已将这些问题向联合调查组主动作了交代,并举报了李宏达及其团伙成员的大量犯罪证据,这又该得到嘉奖。

另外,在李宏达猖獗之时,曹兴宏冒着极大的风险对他的犯罪行为进行秘密调查,这种勇气是值得称道的。

但是,他在调查中又对李宏达采用了电话监听、视频监视等违法违纪行为,这又是要受到处罚的。

虽然陈清河书记曾经要求曹兴宏提供李宏达违法犯罪的证据,可陈书记并没有同意让曹兴宏采取这些非法手段。

因此,曹兴宏这个人可以说是集功过于一身,不管是联合调查组还是公安局领导班子内部,对他的处理意见都有分歧。

曹兴宏在接受调查时为自己作了申辩:

我确实曾经是李宏达的团伙成员,但当我觉醒后反戈一击、主动举报,这难道不算立功赎罪吗?

不错,我是对他采用电话和视频监视等违法手段,可如果不采用这些手段,以李宏达当时的势力和地位,又怎能掌握他的犯罪证据呢?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党许多地下工作者为掩护自己的身份,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不得不与狼共舞。

有些事让不明真相的人切齿痛恨,这能说明他们是犯罪,而不是一种斗争需要和策略吗?

和平时期也有暗战,阳光之下有阴暗的角落,我与李宏达及其团伙的斗争在这种环境下展开,不采取一些特殊手段能取得成效吗?

有些纪律和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特殊环境中的特殊行为。

当然,你们非要说我违纪甚至违法,我也愿为此承担责任,这也是为维护正义而付出的代价,受点冤屈甚至牺牲也是值得的。

不过,我要郑重声明,我的特殊手段均属个人行为,与陈清河书记和省厅领导毫无关系。

当陈清河知道了曹兴宏的这段辩词后,对董振亮说:

“曹兴宏的话虽然说得不够全面,但也不无道理,且基本符合事实。

首先,违法与犯罪不能划等号,这两者的区别你是应该比较清楚的。

其次,你们执法部门在认定违法行为时,还得考虑违法的动机、过程及结果。

在某种角度可以说,在那种特殊环境下,曹兴宏能弃暗投明、冒险抗争,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他的违法行为,如果事先得到了上级的批准,那就不是违法。

我当时虽然没有明示他可以采取电话和视频等监视手段,但既然叫他秘密收集证据,又没有明令禁示他使用哪些手段,这就可以理解为我的默许。

如果他涉嫌违法,那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愿意和他一起接受处罚。”

董振亮连忙摇摇头,有些尴尬地说:

“这事怎能叫您承担责任?您叫他秘密收集李宏达的犯罪证据是完全正确的。

不过……不过,假如您当时与我这个政法委书记通个气,我们形成组织上的意见,曹兴宏的行为不就都是正当的了吗?”

陈清河说:“振亮啊振亮,你真是吃了灯草,说得轻巧。

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我对李宏达也只是怀疑,怎能因为有怀疑就以组织的名义采取这种手段?这合适吗?

再说,你董振亮是否与李宏达有瓜葛,我当时也不清楚呀。

振亮同志,有些事是不能以结果来推测预判的。

我和你作为李宏达的领导,对李宏达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都是有失察、失判的领导责任的。

同样,对于曹兴宏的所谓秘密调查,也负有领导责任。

如果再深一步探究的话,那就是我们的用人体制上有缺陷。

我建议,还是要给曹兴宏同志出路,具体一点说,公安局可以给他一个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也可以对他降级使用,这由你们公安局党委集体来决定。

注意,我只是建议,而不是越俎代庖或一锤定音。”

董振亮回道:“陈书记您说得合理合法,给我解决了一个难题。

在您刚才的启发下,我想到了一个局党委集体研究的预案,那就是党内给他一个警告处分,行政上将他降为市公安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但暂时不配支队长,仍然由他主持工作。

如果他表现出色,以后照样可以得到提拔。

这样,既对他的错误有一个惩戒,对组织有一个交代,又让他感受到组织对他的爱护和信任。您看这样行吗?”

陈清和微微一笑,道:“你现在是市政法委书记,又是市公安局***。

在处理曹兴宏的问题上,你比我有发言权,看来给你压一点担子,你考虑问题比原来成熟多了。

不过,我觉得在政法系统两个***一肩挑,那只能是特殊时期的权宜之计,而不能是长期的。

因为权力长期过于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也是容易出问题的。”

当董振亮向曹兴宏宣布了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对曹兴宏同志的处理意见》后,曹兴宏激动得热泪盈眶。

他对董振亮说:“我由衷感谢组织上对我的挽救和信任。

我知道,如果不是陈清河书记和您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别说继续主持刑侦支队,就连身上这层皮可能也保不住。

现在,对李宏达的团伙成员已基本收网,但其负面影响还不能低估。

当务之急,是不是要对李宏达165珍贵文物中提供的线索,作进一步的调查,以得到更大的收获?”

董振亮说:“此事我已向上级请示过,鉴于李宏达所提供的‘原主线索’中所剩下的人员都在外省,我市就不进行调查了,由外省公安部门或纪委视情处理,原省纪委专案组和我们只是作一些配合工作。”

曹兴宏又提出:“原来施维利是要派‘红桃K’来国内倒卖这165件文物的,我们能否向上级请求继续留下这批文物,以放长线钓大鱼,让‘红桃k’上钩,彻底摧毁施维利团伙?”

董振亮说:“兴宏同志,这段时间你因受审查停止了工作,对有些情况的进展不太了解。

我来向你简单介绍一下吧。

这165件珍贵文物已上交国家文物局,现存放于国家博物馆。

那个神秘的‘红桃K’,已经被公安部抓住,正在接受审讯。

施维利集团在香港、澳门的成员以及在中国大陆布下的暗线基本被清除。

至于谁是这个‘红桃k’,说出来你可能万万想不到。”

“是谁?”

董振亮娓娓道来——

当年救下雍文灵(何雅琼)的渔民张大顺(后改为何大顺)有一个儿子叫张建国(后改为何建国)。

在这家人偷渡到香港后,由于雍文灵与何璋曲结为夫妻,这也扭转了张大顺一家的命运。

何璋曲盘下了一个小超市,送给张大顺一家共同经营。

本来,依靠超市的收入,一家人维持生计是不成问题的。

但是,文化程度很低的张建国却不满足于现状,一心想成为暴发户。

他染上了赌博这个恶习,常到澳门去赌博,而这个赌场的大股东正是施维利。

施维利先是派人逼债,后来便利用这个筹码收买了张建国为已所用。

由于张建国头脑活络,胆大心细,办事得力,对大陆的情况也比较熟悉,逐步得到了施维利的器重。

施维利把张建国作为秘密的“红桃K”,危急时刻代理自己来大陆联系并取走李宏达所藏匿的165件珍贵文物。

可他们的计划还未实施成功,就落入了我国公安部布下的大网之中。

“红桃k”及相关成员被悉数抓捕。

这是前几天王云良局长在北京向我通报的情况。

我把这一消息告诉给何雅琼后,她叹息道:我真想不到出身贫寒、本性厚道的张***变得这么快,竟然成了施维利的得力帮凶。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他既然这样犯了罪,理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张大顺一家毕竟对我有救命之恩,我要回香港对张建国的父母进行安抚,如果有朝一日能看到张建国能刑满释放,我还得对他妥善安置,资助他安度晚年。

曹兴宏听了董振亮这段叙述,感慨地说:

“从张建国的变化来看,人一旦私欲膨胀了,又被坏人利用,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而何雅琼这种深明大义、又知恩图报的人,实在是令人敬佩的。”

董振亮说:“何雅琼还跟我说过,你为他们雍家兄妹还有罗德明教授做了许多有益工作,她还要专门设宴感谢你呢。”

曹兴宏说:“设宴就不必了,我也实在受不起。

但是,我倒想单独会会这个女中豪杰,顺便向她了解一下香港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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