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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大汉搞基建 第27章 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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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顿不爱吃苹果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4-30 09:27:48 来源:源1

第27章豆饭(第1/2页)

老人被喊地一愣,盯着马上的薛平看了良久,“你这后生为甚叫额里正?”

跟你很熟吗?

“里正!是额,村头薛瘸子家的大郎!”

薛平跳下马,扒开头发上的陈年伤口,“小时候额带娃娃们去河边玩,里正追着额跑了二里地,还用拐杖打破了额的头!”

一提起这事,老人瞬间想起来了。

当年他失手打破薛平的头,血流了满脸,吓得他赶紧背薛平去县里看医工,好不容易才把这孩子的命救回来。

薛瘸子夫妻是厚道人,没有责怪他,但他心里过意不去,知道薛瘸子家里人多消耗大,经常送粮食给薛家,薛家也不时送些猎来的野兔野鸡当回报,两家相处的越来越好。

直到建元元年,天下大旱,村子不少人为了活命纷纷远走,薛瘸子一家也在其中,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见过。

“你,你是小平子?!”

老人睁大眼睛,见青年高大挺拔、面色红润,身上虽穿的是跟他们一样的麻布衣服,但不见半个补丁,可见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是额!”薛平露出八颗牙齿,“里正,多年不见,您的身子骨还好嘛?”

“撑着不死罢了”,老人摆摆手,“倒是你这小子,出息了,还学会骑马了!”

老人说着,羡慕地看着一旁毛皮黑亮、膘肥体壮的骏马,“比遭瘟的窦家骑的马还精神。”

刘长乐挑眉。

薛平大惊失色,“里正,您别乱说!”

当着公主殿下的面骂窦家,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嘛。

“你走的早,不知道窦家人来了后干的那些缺德事”,老人叹气,“村里人日日夜夜诅咒窦家,希望老天开眼,降道天雷劈死他们。”

薛平面如死灰。

“窦家?”刘长乐问,“哪个窦家?”

“还有哪个?太皇太后的母家、黄河沿岸的土皇帝”,老人一脸哀默大于心死,“你说说,这样的身份,除了老天爷开眼,谁还能处置的了?”

“那可不一定”,刘长乐摇头,“老丈不妨跟我说说,或许我有办法。”

老人上下打量面前还没他高的小郎君,唇红齿白、肤色胜雪,衣料上乘针脚细密,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富贵人家,但也仅仅如此。

“小郎君莫要说笑,窦家可不是你能招惹的起的。”

老人提点,“小郎君还是赶紧回家去吧,路上记得遮挡面容,否则一旦遇上窦家人,这辈子可就毁了啊!”

刘长乐抬手摸摸自己的脸,“窦家能把我怎么样?”

老人犹豫地看向薛平,薛平立马解释道,“里正,这是额的主家,额的命就是她救的,您有话直说便是。”

老人一听,不再藏着掖着,“窦家有个瞎眼的郎君,是土皇帝的小儿子,最是好色不过,只要容貌好看的,上到成婚的大人,下到**岁的孩子,全都抢回家去糟蹋。”

他看了眼刘长乐,又看了眼霍去病,“而且,他还男女不忌。”

刘长乐:······

霍去病:······

薛平死死低着头,不敢看公主的脸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7章豆饭(第2/2页)

刘长乐深深吸了一口气,转移话题,“老丈,天要黑了,县城的大门也关了,我们没地方住,可否在村里留宿一宿?”

老人迟疑。

薛平赶忙从荷包中抓了把铜钱塞给他。

老人推拒,“小郎君是小平子的主家,也算半个村里人,额自是欢迎的,只是村里条件简陋,怕委屈了小郎君。”

“无妨,只要不露宿荒野就好”,刘长乐接过薛平手中铜钱,硬塞进老人手中,“有劳老丈了。”

老人摩挲着手中沉甸甸的铜钱,终究不舍得还回去,“那老朽就厚着脸皮收下了,小郎君请。”

刘长乐三人跟在老人身后,沿着村中土道一路走到村尾,三步一缓,五步一歇,足足走了一柱香,才停在一座泥土院前。

老人推开木门,“小郎君请进。”

刘长乐走进院子,入目便是三间木骨泥墙房屋,中间为堂屋,两侧为内室,屋顶用厚厚的茅草覆盖,既坚固又隔热。

“太阳下山了,屋内暗地很,委屈小郎君在院中吃饭,待用完饭再回屋歇息。”

老人说完,冲屋内喊,“有贵客来了,囡囡,快生火烧水做饭!”

“哎!”屋内传来一声稚嫩清脆的声音。

下一刻,一个五六岁、扎着小鬏鬏的女郎蹦蹦跳跳从屋内跑出来,飞快地瞟了眼院中坐着的三人,害羞地跑去后院,抱着满满一捧柴火一溜烟儿回了屋内。

刘长乐眨眨眼,好像看到上一世幼时的自己,“老丈的孙女,好能干啊。”

老人坐在木墩上,既慈爱又愧疚,“没办法啊!家里大人下地的下地、砍柴的砍柴,只剩老朽和孙女两人,老朽年纪大了,手脚不利索,若是等老朽烧水煮饭,怕是半夜也吃不上。”

刘长乐叹气,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小女郎麻利生完火,沿着墙根跑到老人背后悄悄问,“大父,今日煮豆饭还是麦饭?”

老人摸着孙女的脑袋,“给贵客吃麦饭,咱们还吃豆饭。”

小女郎点头,转身要跑,就听一道好听的声音道,“不用煮麦饭。”

小女郎回头,惊讶地看着坐在桌边、与自家破旧院子格格不入的小郎君,只听那小郎君继续道,“我还从未吃过豆饭,也想尝一尝。”

小女郎闻言,手脚局促地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老人劝道,“豆饭是额等贱民吃的,小郎君出身富贵,怎能吃额等贱民吃的食物?”

薛平跟着劝阻,“郎君,豆饭有一股很浓的豆腥味,郎君定吃不惯。”

他幼时日日吃豆饭,后来入了宫当了侍卫,吃过宫中庖厨做的麦饭后,就再也吃不下豆饭了。

公主殿下入口的都是上等香稻饭,怕是闻一下豆饭的腥味都会吐。

刘长乐淡淡瞥了眼薛平,薛平就老老实实坐在小木凳上不敢说话了。

“出门游历,就是要增长见识”,刘长乐坚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与其总听人说豆饭多么难吃,不如自己亲自尝一口。”

老人不理解,只能尊重,“那就都煮豆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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