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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1913:行走在民国 第56章 都在射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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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末食光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6-04-30 21:29:44 来源:源1

「这位女士是……」

「女子同盟会,唐群英!」

在场贵妇中,真正认识唐群英的寥寥无几,她们大多只是听闻过她叱咤风云的事迹,此刻听闻名号,纷纷侧目。

昨天才大闹国会。

林砚之微微拱手:「久仰久仰。」

「也是巧合,我写《站起来》其实就源自两个永定河水灾的幸存小孩,名字我暂时隐去……」

林砚之把大熊和小月的故事娓娓道来,与《站起来》小说部分情节吻合,听得在场不少妇人面露恻隐,抬手拭泪,

「《新时报》有位赵信伯,长篇点评,说是矫揉造作丶虚构丶用苦情欺骗大家,觉着哪有如此惨的人儿,但是我想说……」

「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

朱其慧又把侍女招了过来:「去把《新时报》找来,看看有没有这回事,再查清楚赵信伯其人……」

袁克文小声感慨:「不愧是能写《站起来》的人,连个故事都讲得牵动人心,将苦难与挣扎说得如此真切。」

朱其慧则挺满意,觉得这愣头青还是有所收敛的,没把矛头对准政府,而是落在了人贩子身上。

忽有一人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结尾会写国会通过了相关法案,打击人贩,关闭妓院,可明明国会没这方面的提案。」

「所以才说是开放式结局。书中女主大香的结局,不在于我写什么,而在于这个社会如何对待像她一样的女子。」

有妇人忍不住凄惨道:「林先生,你当真如此残忍,明知国会不会通过,明知时局艰难,不可能实现,为何还要给我们这点希望?又亲手打碎?」

林砚之朗声说道:「为何不能通过?若是连这点期盼都没有,那么共和和前清有什么区别呢?」

这话听得有心人肝儿颤。林先生看似温文尔雅,实则外柔内刚,话说的好听,实际上对如今时局颇有意见啊。

「秦简记载,拐卖主犯处以磔刑(分裂肢体后处死),从犯亦处以黥面丶劓鼻或斩左趾等肉刑;汉律规定「略人」为重罪,磔刑严惩,连坐买家;《唐律疏议》规定,略卖儿童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大明律》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

「哪怕是前清,《大清律例》诱拐人口为首者:绞监候(秋后处决);用迷药拐骗幼儿者:首犯立绞,从犯流放宁古塔。」

「现已共和,难道不如秦汉丶唐明,连前清都比不过?」

「对!我们难道比前清还差吗?法案就应该通过!」

这番话瞬间点燃了在场部分女子的情绪,响应声此起彼伏。

「对!我们怎么能比前清还差!就应该通过法案,严惩人贩子!」

「太过分了,前清都能做到的事,共和政府没理由做不到!」

「严惩人贩,还那些孩子一个公道!」

唐群英身旁一个年轻的女子尤其激动:「他们若是不依,不如炸了……」

「小瑶!」沈佩贞眼疾手快,赶紧捂嘴,把她拉回座位。

小妹妹,要分场合,这次来是交流的,要平和。

洋文咋说的?peaceandlove。

朱其慧也在鼓掌,可心里却不以为然。

国会和政府如今事务繁杂,哪有功夫管这些小事?一贯而言,空白领域基本都是先拿着清末的律法来用。

清末的律法也严格,拐卖就少了?

她是总理夫人,比台下别的妇女有见识得多。说穿了,不过是没人执法。

有法不依丶执法不严丶违法不究,这才是根本缘由。

石见此人……还是理想了点呀。

「林先生!林先生,我是涂瑶,北平女子师范学生,禁绝妓院,您支持吗?」唐群英旁边的女子举手提问道。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壬子学制》,初等教育7年,初小4年,男女同校;高小3年,不设男女分校。中等教育4年,男女分校。而高等教育没明说,但实际上因为有女子大学的存在,所以综合学校的女生都是极少数。

如果是民国初年的影视剧中出现了大规模男女同校的情况,基本上是不太符合的。哪怕是开明的北大,也是于1920年在蔡元培主导下开了公立大学男女同校的先河。

而北平女子师范学校,前身是京师女子师范学堂,以培养女子师资为主。鲁迅先生的《记念刘和珍君》中提到的刘和珍等人,就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这个学校后来并入了北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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