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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神藏 第三章 我想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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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狐狸的茶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5-06 09:36:22 来源:源1

罗旭很清楚,老爷子口中的白眼儿狼,指的是自己的二姨韩丽梅。

两年前,罗旭大哥因为打架被关了进去,为了给对方赔偿,韩蓉无奈之下,把当年罗旭姥爷去世前留给她的古董卖了六万,这才把钱凑上。

可谁知二姨韩丽梅得知这件事,立刻找上门,说古董有她们一半,说什么也让韩蓉给他们三万。

为了这事儿,罗旭和二姐罗燕跟她们大吵了一架,说这物件儿明明是姥爷留给他们家的。

可奈何这时候姥姥站了出来,她平时就疼二闺女,便做主说一人一半,让韩蓉把钱还给韩丽梅,这可让拮据的罗家,平白无故又背上了饥荒。

从那以后,韩丽梅隔三岔五来要债不说,还一副施舍的姿态对罗家评头论足。

而罗旭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再不和姥姥家任何人来往!

后来二姐去市里打工,罗旭则退学在皮帽胡同口的饭馆儿打杂,这才让家里的压力稍稍缓解。

“她们又来要债了?”罗旭攥着拳问道。

方敬远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蒲扇继续摇着。

“白眼儿狼!肯定又跟我妈说难听的话了!”

罗旭只觉眼眶发热,太阳穴青筋都绷了起来,下一秒,他直接朝着老爷子抱拳鞠了一躬。

“爷,我想入行!”

方敬远闻言笑了笑:“入行?忘了爷给你立的规矩了?”

罗旭愣了一下,旋即低下头:“除了您院儿里的物件儿,别人的物件儿不许摸、不许碰,更不许花钱买!”

这规矩是罗旭小时候,方敬远定下的。

外面的物件儿不能摸,是为了保护罗旭,万一碎了一两个,罗旭可赔不起。

至于不能买,古玩行处处是局,老爷子也不想这孩子吃大亏。

罗旭也守规矩,真就没碰过别人物件儿,就比如牛爷让他看玉石,他只看不摸。

“那你还想入行?”方敬远道。

“想!爷,我不想我妈再让她们欺负了!”罗旭含泪说道。

方敬远嘴角微微扬起:“兔崽子,伺候爷多少年了?”

“爷爷,十一年了!”罗旭道。

“原来都这么久了……当年的规矩,就破了吧!”

方敬远拿着蒲扇向外摆去。

一听这话,罗旭兴奋了:“爷爷,您说真的?”

“你小子现在眼力不差,但不够,去,把我枕头底下那本书拿过来。”

“书?”

罗旭愣了一下,旋即进屋走到床边,掀开瓷枕,只见下面放着一本泛黄的书。

“爷爷,这书路份不低,以前没见过啊!”

方敬远笑了笑:“你???”

“得嘞!”

罗旭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不过里面的内容倒是令他意外,都是一些怪异的满族字体。

“满文的啊?”

刚说完,他便觉脑袋突然有些晕晕的感觉。

好像……一件件宝贝从眼前闪过。

瓷器、铜器、字画、钱币……数不胜数。

他越发觉得头晕,不知不觉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看到这一幕,方敬远则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容。

许久,罗旭缓缓睁开双眼,模糊的视线渐渐清晰。

转头看去,只见方敬远已经进了屋,这会儿正静静地坐在太师椅上。

罗旭揉着晕晕的脑袋站起身:“爷爷,我刚才……晕了?”

方敬远瞥了他一眼:“小子,古玩行是什么?”

罗旭严肃了起来:“是局,出门即是局!”

方敬远点点头:“古玩江湖本就是局,一步一局,抬头是局、眼神是局、说话也是局;你出了这门,便入了江湖,亏钱得认,碎牙得吞,在古玩行走路,眼睛得长在脑瓜子顶上!”

听到老爷子这话,罗旭既兴奋又肃穆。

“爷爷,我受教了!”

方敬远往椅背上一靠:“记着,见到好物件儿心不能软,哪怕做局拿下,那是你的本事,可你讲江湖道义,让别人捅刀你就别哭,因为活该,因为你心软了!得了,捣腾了好东西,拿来给爷??!”

“您放心,我不会给您丢人的!”

罗旭双手抱拳行江湖礼。

“嗯,滚吧!”

“得嘞!”

由于罗家就在隔壁,出了院儿,他便迈步进了院儿。

此时院子里,一个穿着破旧工作服的中年妇女,正坐在院子里叹着气。

正是罗旭的母亲,韩蓉。

见罗旭回来了,她连忙擦了擦有些残泪的眼睛,起身露出一抹笑容。

“大旭,你怎么回来了?没在饭馆儿惹祸吧?”

罗旭走近前:“没有的事儿,妈,我给方老爷子送点吃的。”

“诶哟,刚才家里有事儿,我还真给忘了,幸亏你送过去了!”

韩蓉懊恼道。

罗旭拉起老妈的手:“妈,是不是我二姨又来催账了?”

韩蓉一边尴尬地笑笑,一边用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没、没有。”

而罗旭注意到了母亲手指上的印泥红,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妈,她让你签嘛了?”

韩蓉连忙将手背在身后,但眼泪却忍不住流了下来。

“你二姨说再不还钱,就起诉我……让我写了个保证书。”

“嘛?”罗旭火冒三丈。

“妈,他们太过分了!”

韩蓉皱了皱眉:“行了,大人的事你别瞎操心。”

“您放心,我一定把钱还他们,以后还会让您住大房子!”

罗旭抱住老妈道。

听着儿子稚嫩的豪言壮语,韩蓉擦了擦眼泪,笑了。

“妈信,我们大旭以后肯定有出息,对了,妈跟你说个事儿!”

“妈,您说。”罗旭道。

“那个……以后少跟叶家闺女凑合,人家叶奶奶都找我了。”

韩蓉语重心长地说着,露出几分无奈。

“毕竟咱两家条件不一样,人家在市里都有房,咱配不上人家闺女啊。”

韩蓉说的叶家闺女,叫叶姗姗,是皮帽胡同里最水灵的女孩子。

追她的男孩可是不少,不过她就是和罗旭走得近,只可惜她奶奶一直反对。

所以前几天罗旭鼓起勇气和叶姗姗表白,叶姗姗只是无奈说了一句……我奶奶不让我跟你玩。

意思很明确,那不就是拒绝吗?

罗旭也是倔,一听这话,转头便走了,而且从那天起,就真没再找过叶姗姗。

现在听到老妈这么一提,他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妈,我知道了,我今儿晚点回来,和斌子约了出去玩儿!”说完,罗旭便出门了。

胡同里,罗旭正往外走着,只见不远处叶家院子门前,一个女孩子正走出来。

女孩和罗旭年纪相仿,五官精致,皮肤细嫩,一双马尾随着走路,微微晃动。

她穿着红格背带裙,里面是洁白的衬衣,少女感十足。

正是叶姗姗!

见到罗旭,叶姗姗便要打招呼,可罗旭却猛地低头,快步走了过去,头都没回。

叶姗姗不禁嘟起小嘴:“切,怎么这样,都不理人啊!”

走出胡同口,罗旭长舒了一口气。

以后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

当晚,饭馆格外忙,罗旭一直忙活到十一点多才忙完。

到胡同西口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了。

路灯底下,只见徐文斌一个劲儿地跳,还拿手拍打着胳膊。

“我操,真没信用,早知道不和你约了,我至少被咬了三十几个疙瘩,痒死了!”

罗旭连忙敬礼道:“对不住,今儿饭馆儿太忙,咱赶紧走吧,骑车去?”

“骑你妹啊,可远呢!打车吧,去时我掏,回来你付!”徐文斌白了罗旭一眼。

罗旭咧嘴露出白牙:“行!”

北城鬼市,从早年间就有。

据说国内最早的鬼市,就在这天州北城的边上。

清朝时,每逢天灾便有不少灾民和难民跑到天州,他们没有吃的穿的用的,便有一些本地人把家里不用的旧货卖给他们。

后来这买卖做的人多了,便形成了集中的旧货市场。

不过这些灾民白天要营生,所以市场就在夜里开,天一亮就散,再加上早年间北城边有不少乱葬岗,灾民衣着褴褛又跟鬼似的,久而久之,人们就把这里称为鬼市。

当然,还有一种解释是冬天夜里冻得鬼龇牙,这时候开市,便叫鬼市。

约莫二十多分钟,小哥俩打车来到了北城鬼市入口。

看着热热闹闹的景象,罗旭不禁愣住了。

他很少来市里,在他印象中,夜应该是安静的,然而此刻,他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

“别站着了,走啊,哥带你见识见识去!”

徐文斌说着,便朝着里面走去,罗旭则忙跟了上去。

“妈的,我非得找到昨儿卖我翡翠的那人,揍他一顿!”徐文斌道。

罗旭笑笑:“人家卖完假货还等着你?早走了吧!”

“生孩子没屁眼的玩意儿,我咒他出门被车撞死!”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进了鬼市,两旁摊位数不胜数,古画、瓷器,文玩杂项,应有尽有。

饶是三十几度的天,依旧人挤人,汗水味充斥在空气里。

罗旭则满脸好奇地四处张望,看向各个摊位。

不过正看着,他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他的目光落在某个摊位上,只觉几抹红光,出现在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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