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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卖身为奴,我靠科举登顶首辅 第69章 新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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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冲天爆火龙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6-06-11 22:35:41 来源:源1

很快。

拜师礼成。

学子们纷纷走了进来。

王狗儿缓缓起身,手持那本珍贵的字帖,恭敬肃立。

陈夫子目光扫过学堂,略一沉吟,便对王狗儿道:

「狗儿,你既已正式入门,往后便坐在那里吧。」

说完,他指向学堂中后段,倒数第二排的一个空位,道:

「与朱平安同席,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是,夫子。」

王狗儿恭敬应下,抱着新得的字帖和书袋,走向夫子说的位置。

新同桌是一个看起来比他年长些的少年,皮肤黝黑,身材瘦削,穿着一身洗得发白,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衣衫。

他见王狗儿过来,显得有些拘谨,连忙帮着挪开凳子。

「谢谢。」

王狗儿感谢道。

「不客气。」

朱平安笑笑,憨厚道。

随后,夫子照旧让李俊领头,开始晨读。

朗朗书声中。

朱平安偷偷瞄了王狗儿几眼,鼓足了勇气,才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他,压低声音,问道:

「你叫王狗儿对吧?」

王狗儿转过头,看向这位新同桌。

见他眼神淳朴,带着善意,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是我。」

「俺叫朱平安。」

「河西村的,今年十三了。」

朱平安自我介绍道。

王狗儿闻言,亲切道:

「河西村?」

「我是杏花村的,王狗儿,今年也十三。」

杏花村与河西村相邻,只隔着一条小河沟。

朱平安一听,黑瘦的脸上也绽放出惊喜的光彩,说道:

「呀!」

「杏花村的?」

「那咱们是邻居啊!」

「没想到,在学堂里还能碰到邻村的人!」

「嗯。」

王狗儿应道。

简单认识后,朱平安又好奇地小声问道:

「狗儿兄弟,你……你是要考科举的吧?」

王狗儿点头说道:

「有这个打算。」

「朱兄你呢?」

朱平安闻言,脸上的光彩迅速黯淡了下去。

低下头,搓了搓粗糙的手指,说道:

「俺……俺不考。」

「家里穷,供不起。」

」能让俺来识几个字,读几年书,俺爹娘已经是砸锅卖铁,求了族老好久才同意的。」

说着,他抬起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继续道:

「俺就想着,多认些字,学点算数。」

「过两年,去县里或者府城,看看能不能找个帐房文书之类的活计,好歹……好歹能混口饭吃,补贴点家里。」

「狗儿兄弟你有志气,能拜夫子为师,真好!」

王狗儿听着他的话,心中有些同情。

犹豫片刻,他拍了拍朱平安的肩膀,说道:

「会好的。」

朱平安憨厚一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麽。

这时,晨读结束。

夫子敲了敲戒尺,学堂内立刻安静下来。

「好了。」

「现在开始上课。」

「今日起,我等便不再停留于蒙学背诵。」

夫子看向众人,苍声说道:

「需深入经史子集,夯实根基。」

「首当精读者,乃《孟子》。」

说着,他顿了顿,待众人消化的差不多了,才继续道:

「《孟子》一书,非如《论语》乃孔门弟子记录夫子言行之语录体。」

「孟子生于战国乱世,见礼崩乐坏,百家争鸣,其书乃为驳斥杨朱,墨翟等异端学说,昌明儒家仁义之道而作。」

「内容多为长篇论辩之文,气势磅礴,逻辑严密,此其体例之殊也。」

接着,夫子切入首篇《梁惠王章句上》破题,说道:

「今日,吾等便从《孟子见梁惠王》始读。」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夫子先逐字解释『叟』,『利』等关键字词,然后析其逻辑。

「梁惠王开口便问『利』,此乃当时国君通病,只着眼于富国强兵之具体利益。」

「而孟子如何应对?」

他翻开书卷,念道:「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此句何解?朱子有云:『此一章乃《孟子》七篇开宗明义之要,专言仁义以黜功利,乃孟子拔本塞源之论。』」

「诸位需明,孟子并非不言利,而是反对舍仁义而专言私利,主张以仁义为根本,则公利自在其中。」

「此乃儒家『义利之辨』之核心……」

随后。

夫子又简要梳理了孟子的生平与所处的战国时代背景。

强调在那征伐不断的乱世,孟子坚持推行仁政,王道思想的艰难与伟大。

让一众学子在书上分篇分章做好标记,对重点句如『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需圈注,并尝试勾勒孟子的论辩思路。

夫子的讲解细致入微,引经据典,将看似枯燥的经义剖析得脉络清晰,义理分明。

台下的学子们,包括原本有些基础的,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眼前打开了一扇通往博大精深学问世界的大门,以往许多模糊之处豁然开朗。

王狗儿也听得十分认真。

拿出刘老仆和仆役们送的那支湖笔,将知识点一一记录了下来。

笔杆温润,握在手中感觉极佳,蘸墨后落笔,笔锋聚而不散,书写流畅顺滑,勾勒出的字迹似乎都带上了一丝难得的灵动气韵。

「果然是好笔……」

王狗儿心中暗叹,这贵重的笔,用起来感觉确实不同。

然而,仅仅记录了小半页笔记,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将这支承载着无数人期望的湖笔用软布包好,重新放回木盒,珍重地收了起来。

转而拿起了自己那支用了许久,笔毛已有些开叉的旧笔。

不是新笔不好,而是太好了。

有点舍不得。

他要用这支笔,去书写未来科场上的锦绣文章,而不是在平日练习中磨损它的锋芒。

这份情谊太重,需以最重要的时刻来相配。

一旁的朱平安看着王狗儿熟练记笔记的样子,眼中满是钦佩,忽然好像有点明白,为什麽王狗儿能以奴仆身份,被夫子收为弟子了……

感谢艾尚大大的催更符,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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