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同樣是來滾帶爬、吃了一身塵土的大衛來到了拱橋下面,站在了蘇曉雯的面前。蘇曉雯已經換上了方琦萱的衣服。
大衛,只是蘇曉雯公司的一個客戶,來中國混了很多年了,從剛一認識蘇曉雯開始便成為她的忠實追求者,曾經一束一束的玫瑰花送到了蘇曉雯的面前,蘇曉雯連看都不看。雖然從未接過大衛手裡的花,但大衛給蘇曉雯的印象還不壞。如今,在蘇曉雯看來,只有大衛是最可靠的。這不,一個電話便很快出現在眼前,雖然趕不上林迪生的三十秒。
“David,我需要你的幫助。”蘇曉雯一見面就立即說道。
“我全力以赴。但是你為什麽會在這裡?”大衛的中文非常流利。
“大衛,告訴你,你不要害怕,也不準出賣我。”
“我發誓,即使天將崩、地要裂我也不會。”大衛說著,抬起了手。
“不用。”蘇曉雯一把扯下了大衛的手,說道:“我殺了人。”
大衛猛地笑了:“你殺了個人,這樣的夢也敢做。你是一個柔弱的東方女子,會說出這樣的話。”
“我是認真的,大衛。”蘇曉雯眼睛盯著大衛。
“真的?”大衛仍然不相信。
“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但這是真的,David,我告訴你我殺人的事,是因為我相信你,能幫我嗎?”
“能,你說要我做什麽?”
“幫我離開上海,我要去四川。”
“可以,我可以送你去機場,我現在正開著車呢,就是我租的那輛車。”
“還有他,”蘇曉雯一指身邊的林迪生,說道,“也要去四川。”
“他……是誰?”大衛這才注意到蘇曉雯身旁的兩個人。一個是方琦萱,曾經見過,另一個便是一身米黃色西裝的林迪生。
“他是……林迪生。”蘇曉雯扭頭看著林迪生,問道,“這樣叫可以嗎?”
“可以,”林迪生應著,轉向大衛,說道:“我叫林迪生,是蘇曉雯的男友。”
“男友?”大衛吃了一驚,“就是男朋友?可是,雯,你從來沒告訴過我。”
“他不是我男朋友。”蘇曉雯說道。
“噢,”大衛好像放下心來,說道,“您看,林先生,她不是你的女朋友。”
“是的,她不是我女朋友,但我是她的男朋友。”林迪生說道。
“啊,鬧了半天,您簽了一份單方面合同。那是無效合同。”
“我沒有合同,合同是個什麽東西?”
“不要爭了,”蘇曉雯大聲嚷道,“我們要去四川,這都什麽時候了,還有閑心討論什麽合同。”
“讓我來說一說吧,你們都冷靜冷靜。”方琦萱插話進來,懷裡的毛頭小狗探著頭東張西望。
大衛立刻轉向了方琦萱。
“是這樣,”方琦萱對著大衛說道,“我們剛剛商量過了,曉雯和林先生乘今天晚上的飛機飛往四川成都。因為他們兩個人殺了人……”
“真的殺了人?”大衛瞪大了眼睛。
“我不知道,是小雯子說的。”
“一隻蚊子還能殺人?聽出來了,這不是真的。”
“別打岔。”蘇曉雯低聲說道。
“不管是不是真的,現在警方認為他們就是殺了人了,”方琦萱接著說道,“因為殺了人,一定會受到警方的通緝,這樣的話,就上不了飛機。所以,我們想,曉雯用我的身份證,我和曉雯差不多。林先生……用大衛你的身份證。”
“我只有護照,沒有身份證。”
“是的,護照,我就是那個意思。”
“可是……我是個美國人,和他完全不是一個模樣。樣子還是我要英俊一些,身高還是我要高一些,就連衣服也是我的要好看一些。”大衛趁機在蘇曉雯面前和林迪生做了個比較。
“別的不說,衣服確實是這樣,你們兩個把衣服換了。”蘇曉雯說道。
“憑什麽?”大衛嚷了起來。
“有這個必要嗎?”林迪生也有些不太想換。
“當然有必要,你這個衣服太扎眼,走到哪裡都那麽特別,很容易讓人認出來。”蘇曉雯說道。
“可我的衣服對地球人來說,非常好看,是我們經過統計數字,使用正態分布圖算出來的。”林迪生辯道。
“我的天!不管你用了什麽分布圖,都不如大衛的衣服好看。換了吧。”
“換了,換了,我這件衣服確實好看, 看這花色,這叫海灘衫,是專門在海邊曬太陽的時候穿的。”聽到自己的衣服好看,大衛連忙說道。
“可現在不在海邊,也不曬太陽,你為什麽還要穿著它呢?”林迪生問道。
大衛被噎了一下:“你這人說話方式太特別,我不跟你計較,我可要告訴你,我身上的這件已經穿了一個大上午了,有些汗味了,你不嫌棄的話,我可以馬上換。”
“說實話,我有些嫌棄,但是為了我們的事,我可以把這套地球上人類最好看的衣服換給你。”
大衛又被噎了一下:“哎喲,這下我放心了,瞧你那個情商,你永遠不可能成為雯的男朋友。”
“為什麽?換衣服的事和成為男朋友有關系嗎?”
“不要爭了,你們怎麽又爭起來了?換衣服!”蘇曉雯真搞不懂這兩個男人要幹什麽。
“是。”大衛答應著,一把扯掉了他那件海灘衫,健壯的肌肉顯露出來。
蘇曉雯和方琦萱長歎一口氣,扭過頭去。
林迪生脫掉了米黃色西裝上衣,又開始脫裡面的白色襯衣。
“等一下,”大衛一伸手,叫道,“你那件襯衣我不要。這是什麽天,看著就熱,那件襯衣已經被汗水浸透了吧。”
“沒有啊,這種天氣不就應該穿這種衣服嗎?按照季節,現在已經進入秋季,應該穿這樣的衣服。”
“看來林先生不僅僅是情商的問題了,管它什麽季節,得看看今天的氣溫有多少度。”此時的大衛和先前的蘇曉雯是同一種感覺,這位林迪生是該去精神病院走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