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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大明 第1497章.一网打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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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虫豸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3-12-25 22:29:01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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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到江正与贾伦的异口同声之后,霍正源不由失笑。

他的猜想没错,这一场三方联审的主角果然是变成了江正与贾伦二人。

霍正源私下里还藏匿着一个“嘲风”死士活口,所以他对于这场三方联审并不是志在必得。

与此同时,霍正源还记得赵俊臣把江正派来南京的真正原因,就是想让自己趁机考验一下江正的能耐与忠心——这也是霍正源把江正带来瞻园参加三方联审的另一层考量,就是想要利用这件事情让江正与“赵党”势力彻底绑定在一起。

所以,霍正源并不在乎江正抢风头,当即点头道:“你们二人又有何建议?说吧。”

另一边,徐盛英却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虽然给予了你们表态提议的权利,但你们也应该知晓分寸,不可以耽误案件的正常审理,有话快说!”

江正与贾伦相互对视一眼之后,贾伦率先说道:“小人认为,这些悍匪在南京城内所犯下的各项重罪,虽然皆是性质恶劣、罪不容诛,但细究起来还是应该分为不同情况,譬如是闹事械斗杀人、挟持武官洗劫军库、刺杀当朝大学士、绑架善堂遗孤等等罪行,南京官府自然是有权审问详细,但他们挟持七皇子的罪行,情况则是截然不同,涉及了天家皇室,相关审问还是交由陛下圣裁比较好!”

很显然,贾伦不愿意让朱和坚与“嘲风”死士之间扯上任何联系,这项提议也明显是为了拖延时间。

贾伦话声刚落,江正就直接表明了截然相反的意见,扬声道:“三位大人,学生反而是认为,这些犯人的各项罪行皆已经罪证确凿,没必要再把他们的各项罪行进行分类,相关细节也皆是不值得浪费精力仔细查问,重点是应该调查他们的来历背景、犯案动机!”

但下一刻,江正又支持了贾伦的某些说法,继续说道:“与此同时,这些犯人的各项罪行皆是性质极为恶劣,南京官府虽然有权调查真相,却也无权量刑定罪,这种事情还是交由朝廷中枢决定即可,三位大人在审问期间,也不应该提及任何定罪之事。

甚至于……为了防止犯人们自认为死罪无疑,所以就破罐子破摔、顽固反抗审问,三位大人还应该留他们一线机会,把犯人们受审之际的表现也尽数记录下来、如实汇报于朝廷中枢,而且建议朝廷对于坦白从宽、表现良好的犯人减罪一等,至少不要牵连他们的族人。”

贾伦闻言之后,不由是眉头一皱。

江正的这般建议,无疑是极大增加了“嘲风”死士背叛七皇子朱和坚的可能性,也让朱和坚与“嘲风”死士的关系愈发容易败露。

于是,贾伦寸步不让,再次说道:“相关案情的性质恶劣,恐怕南京官府不仅无权量刑定罪,也同样无权建议减刑,更何况这些犯人的罪行太多太重,别说是减罪一等了,即便是减罪三等,也逃不了斩首弃市、诛连族人的命运!所以江公子的这项提议,除了让三位主审徒惹争议之外,恐怕是毫无意义。”

江正也是针锋相对,皱眉道:“即便减罪三等也要诛连族人?我朝何时有过这种规定?依大明刑律之《盗律》……”

“江公子此言大谬,这些犯人之各项罪行,理应是以谋大逆而论,并不适用《盗律》……”

“即便是谋大逆,也是十六岁以下尽斩罢了,何来诛连?在嘉庆年间,就曾经……”

“江公子既然提到嘉庆年间,又为何对成祖时期避而不谈?更别说是太祖亲办的三大案了……”

“我朝刑律以《名例律》为总纲,具体实行则是以《律令直解》为准绳,贾宦官难道不知‘为例’与‘不为例’的区别……”

“太祖有规定,《大明律》不可更改……”

“虽然《大明律》不可更改,但贾宦官还是忽略了成祖以来历代圣皇陆续颁布的《问刑条例》……”

*

就这样,只是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就让江正与贾伦两人滔滔不绝的激辩了起来。

而霍正源、徐盛英、席成这三位名义上的主审官,却只能在两人的滔滔辩论之下目瞪口呆,完全无法插话。

《大明律》乃是一门极为繁深的学问,从制定之初就总结了历朝历代的法令条理,可谓是封建王朝时期法律的集大成者。

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大明律》之后,一方面是得意于《大明律》的完善严谨,一方面又担心后代皇帝“变乱成法”,所以还屡次颁布祖训,表示《大明律》永世不得更改。

但再完善的法令条文,也总有一天会与时代脱节,所以明朝后代君臣为了适应实际情况、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就陆续颁布了许多“临时条例”,嘉庆时期把这些“临时条例”整理修订,编为《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万历皇帝又把《问刑条例》扩充为三百八十二条,再等到德庆皇帝时期,《问刑条例》已经扩充为近五百条之多!

与此同时,明朝还实行“律令并行”的规则,就是官府审案之际应该同时遵循《大明律》、《问刑条例》、以及前朝相似案件的判例,让明朝官府审案之际的具体情况愈发复杂。

最重要的是,皇帝的意志被视为金口玉言,他们亲自圣裁的判例与成案,往往是视作与法律具有同等效率的条文,而历代明朝皇帝也皆是任性之辈,不仅是经常亲自插手各类案件,也经常凭着自己一时喜恶随意裁定断罪量刑之事,所以在明代皇帝的诸多圣旨之中,就充斥着大量的“为例”、“不为例”、“无例”这类限定词。

所谓“为例”,就是指这道圣旨属于常法,往后遇到相类似情况皆要遵此办理;“不为例”就表示这道圣旨只具备一次性效应,后世不得引以为例;至于“无例”就更荒唐了,表示明朝皇帝尚未决定自己的这道圣旨究竟应该属于常法还是“特恩”——而仅仅是明宪宗一朝,“无例”圣旨就有十六道之多!

如此一来,明朝法令的复杂深奥,就已经不是正常人可以搞明白的了。

而此时此刻,霍正源、徐盛英与席成三人虽然皆是自诩聪明,但他们不谙此道,听到江正与贾伦二人的辩论之后,就依然是云里雾里、头昏脑胀,有时候甚至无法理解江正、贾伦二人的辩论内容,也无法看出他们二人在争辩之际究竟是哪一边占上风。

但江正与贾伦正在争辩的事情,又关系着审案之际的基本原则,却也不能随意打断。

最终,当江正与贾伦激辩了足足一炷香时间、却依然是谁也无法驳倒对方之后,徐盛英终于是不耐烦了,用力击拍惊堂木后,大声怒斥道:“我不知道你们究竟在争辩什么!也不想关心你们的争辩内容!无论在争论什么事情,皆是容后再议,现在你们二人皆是退下,本官要继续审问犯人了!”

随着徐盛英的这声怒斥,所有人才迟迟反应了过来,发现他们自从把李四三押来公堂之后,就一直只顾着争论不休,反而是把审问犯人的正事抛在脑后了,至始至终就唯有霍正源问了一句李四三与七皇子朱和坚之间的关系,倒也算是直中要害。

在徐盛英的怒喝之下,江正与贾伦二人终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停止了激辩,分别退在两旁。

而徐盛英则是趁机主导了审问,完全没有征询霍正源与席成二人的意见,就开始审问李四三的身份背景、籍贯经历。

但李四三旁观了审案公堂的混乱情况之后,也稍稍控制了心中惶惶,再加上贾伦站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监视,让他完全不敢坦白交代,所以在面对徐盛英的厉声审问之际总是闭口不言,受审之前还愿意如实交代自己的姓名,但现在就连自己的名字也不愿意交代了。

这般情况下,徐盛英自然是大为光火,当即就派人施刑拷问。

在徐盛英的命令之下,李四三被压倒于地、受到杖刑,足足挨了三十杖。

但这三十下杖刑乃是由锦衣卫与南京守军分别派出一人持杖行刑,而负责施刑的那名锦衣卫明显是一位老手,他所击下的那十五杖看似是啪啪作响,比南京守军施刑之际动静更大,但就连李四三的一根毫毛也没有打弯,所以李四三实际上只挨了十五杖。

“嘲风”死士皆是训练有素的精锐,即便是承压能力较弱的李四三,也完全有能力扛下这十五下杖刑。

所以,挨了杖刑之后,李四三依然是闭口不言、顽抗审问。

徐盛英愈发光火,就想要再次施以重刑。

但就在这个时候,贾伦则是再次站了出来,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李四三原本就是身负重伤,若是屡次施刑拷问,犯人极有可能伤重而亡,即便是李四三在严刑拷打之下招供,也不能保证供词为真,所以这种时候应该优先提审另外五位死士悍匪。

而下一刻,江正也站了出来,自然是表达了相反意见。

再然后,三方联审就又一次变成了江正与贾伦二人的辩论现场,两人依然是有理有据、逻辑严谨,江正搬出《问刑条例》,贾伦就抬出《律令直解》,江正举出嘉庆年间前例,贾伦就翻出成祖时期旧案,依然是谁也无法辩倒对方。

但三方联审的进展,则是再次遭到打断。

看到这般情况之后,徐盛英愈发烦躁,席成微笑不语,霍正源则是皱起了眉头,暗暗想道:“没想到这個贾伦的能耐这般了得,即便是江正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占据上风,但江正又必须站出来与他争辩,否则就只能任由贾伦引导局势走向了……

如此一来,三方联审因为他们二人的激辩而屡屡中断,严重拖延了进展,恐怕也是七皇子的拖延时间之策,所有人皆是让贾伦牵着鼻子走了……”

暗思之际,霍正源脑海中闪过了各种对策,却皆是无法顺利解决这般困境,不由是眉头愈发紧蹙,认为这个贾伦从某方面而言比七皇子朱和坚更为难缠。

*

而就在霍正源束手无策之际,瞻园之内的审案情况也已经传到了周尚景的耳中。

周尚景显然是早有预料,依然是态度从容、智珠在握,缓缓道:“哦?看样子,七皇子果然是想要拖延时间!但老夫却已经等不及了……南京局势,必须赶在今天晌午之前尘埃落定!吩咐下去,可以推行下一步计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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