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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月长存怪异收集备忘录 第689章 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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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与四季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7-19 23:31:57 来源:源1

第689章好色之徒(第1/2页)

陈咩咩从[糖果工坊]出来后,很是满足。

“哼哼,他们以为我自己贪嘴,其实我是给鳗鳗准备甜点的原材料。现在花出去的,鳗鳗会给我加倍赚回来。”

走在[核仁层]的大街上,往来的人们步履匆匆。

陈咩咩没走多远,发现前方围了一小群人。

一见有热闹瞧,他连忙凑过去。

人群中间。

一位身穿华服的青年男子,正拉着一位年轻姑娘的手不放。

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两名衣衫陈旧的男人。

“可以放开我了吗?”姑娘小声说道。

陈咩咩挤进人群,小声和身边同样看热闹的一位中年人搭话:“大叔,围这么多人,这怎么回事?”

中年男子也不管陈咩咩是谁,同为围观者,他很愿意分享。

“这姑娘,是附近租书店老板的女儿,偶尔为没空去书店的客人提供上门换书的服务。

地上那两个,是附近的地痞流氓,刚才对小姑娘动手动脚的,纠缠不清。

这年轻男子遇到了,来了一场英雄救美。”

陈咩咩立马进入吃瓜模式:“不错不错,看这小伙子衣着华丽,身手不凡,怕不是一段故事的开始...”

没想到,没等陈咩咩夸完,场中的剧情急转直下。

华服男子脸上的表情,从见义勇为,一下子大变脸:

“放手?这么香的小手,怎么舍得放开呢。姑娘,我救了你,你也该表示表示吧?小生不才,尚未婚配,不知姑娘对我感觉如何?”

“啊?”姑娘傻了。

别说姑娘,周围的人群也全都傻眼了。

陈咩咩嘴巴张开,半天没合拢:“大叔,这地上两人不会是这小子找来演戏的吧?”

大叔努努嘴:“不好说,看这架势,这是个披着华服的流氓,只怕比真流氓还难缠。”

“你放开我。”姑娘微微甩了下手臂,没甩开青年的手。

这姑娘生活在这附近,人群里有不少人认识她家店铺,立刻就有人为她出声。

“喂,人家喊你放手,别在这惹事,[银血枢机团]的人马上就会赶到。”

华服男子顺着声音望过去:“怎么,想出头?先看看有没有这份本事,我,罗莎·吴荻,代号[无敌],说话那个,你出来试试?”

一听到“罗莎”这个姓氏,原本热闹的人群一下子噤若寒蝉。

见人群没了动静,吴荻很是得意:“别说你们,本少爷出手救人,讨要点报酬,就算[银血枢机团]也只能看着。”

接着他转向姑娘:“一起去喝一杯?”

“不了,我要回家。”姑娘声音小得像蚊嗡。

人群后方传来中气十足的声音:“干什么,都围在这干什么?散开,散开。”

两名身穿银甲的[银血枢机团]成员从人群让出的通道中走过来。

“怎么回事?”一名银甲人看了眼地上躺着的两人,大声喝道。

华服青年没说话,放开了姑娘的手。

姑娘说话了:“我...我准备要回家。”

“那他是?”

姑娘犹豫了一下:“他打倒了两名流氓,找我索要报酬。”

银甲人转向华服青年,他的眼神在青年衣服上微微停留,似乎是看到了上面角落处的族徽:“是这样吗?”

青年笑了笑:“哪里,长官,我和她开个玩笑而已。”

“这种玩笑少开,还看什么看,都散了,姑娘,你也回家吧。”

就这样,一场小型闹剧就此结束。

青年并未阻止姑娘的单独离开,只是笑了笑,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名银甲人则是压着地上的两人离开。

青年步伐很慢,还在路上走走停停。

走了大约十分钟,他停在一处路口。

他没有转身,只是微微扭动脑袋。

“朋友,你一路跟着我,所为何事?”

陈咩咩放下挡在脸前稀疏的小树枝,一阵惋惜,自己这么高明的追踪术居然被人发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689章好色之徒(第2/2页)

“我在观察,看你会不会半路被人打死。”

“哦?我为什么会被人打死?”

陈咩咩上下打量着他:

“我也算走过不少地方,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好色之徒,当街调戏民女,仗势欺人,还嚣张跋扈地自报家门,你完美符合无脑反派配角的所有特征。

肯定会有一个主角跳出来收拾你。

我就看看热闹,等你被打脸。”

“哈哈。”青年并没有生气,反而大笑起来,“有趣,按理这个说法,除了主角,我就是最大的,无论怎么嚣张都不会有事?”

“你这个解读角度倒是很新奇。”

“并非我新奇,而是我已经这样嚣张好几年,也没等到你说的主角,我也很无奈。

再说,我只是嚣张,并不跋扈吧,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看来你对做坏事的定义与常人不同。”

“你倒是说说,我做了什么,我明明是出力救了人,大大的好人一个,怎么还变成反派了?”

陈咩咩微微沉吟:“挟恩图报,虽算不上大恶,但也不大光彩吧。”

青年一摊手,手里出现一个小纸条:

“这是人家姑娘给我的联系方式,你以为我在逼迫她,其实我真的只是在与她开玩笑,嗯,她配合下的玩笑。”

陈咩咩看着小纸条,感觉场面有点尴尬。

搞了半天,是人家相互看对了眼,在当众玩情趣。

青年一看陈咩咩哑火,反而热情起来:“碰到了就是朋友,不如一起去喝一杯?”

陈咩咩无语:“你们罗莎家族的人都这么自来熟吗?”

“嗯?你还认识我家的其他人?”

“洛兰。”

“哦,那是我表哥。”

“你看起来比他还大几岁。”

“什么意思!我这叫成熟,成熟,懂吗!”青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

陈咩咩确实无事可做,同意了他的邀请。

“既然都是朋友,叫我[无敌]好了,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我有点奇怪,你们家族真这么强,一个[大帝],一个[无敌],出门不会被人打?”

“只要不离开[绯红屋],大概是不会。我们族长可是当代[蔷薇大公],城里谁不给几分面子。”

“失敬失敬。”

吴荻带陈咩咩喝酒的地方,居然不是[果酱层]的葡萄酒吧,而是[核仁层]里的酒馆。

酒馆名字起得很随意,叫阿沙酒馆。

里面面积很大,桌椅是普通而陈旧的木料,桌椅及地面上还留有不少暗黑色的斑点,吧台在一处靠墙的位置,全场正中心被围了起来,比周围高一大截,暂时空着。

装修虽然简陋,里面的人却几乎坐满,十分热闹。

两人刚找到最后一张空桌坐下。

“呦,[无敌]少爷来了。”一位端着酒盘的女郎经过,直接对他来了一发飞吻。

吴荻一点不客气,自己动手,从酒盘里拿下两杯浅红色的酒。

他的手也不老实,偷偷在女郎端盘子的手背上划了两下。

“讨厌。”女郎一点没有生气的意思,拍了他胸脯一下,很快离开。

“怎么样,这地方不错吧。”吴荻与陈咩咩轻轻碰了碰酒杯。

陈咩咩点点头:“相比高雅的格调,这里的烟火气别有一番风味。嗯?这什么酒,怎么这么酸?”

“柠檬酒,这家酒吧的招牌。”

没等两人喝几口。

一个拄着拐杖的大胡子,走到中间的高台上。

“诸位女士们,先生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阿沙。

还有10分钟,就是21点,血腥擂台即将开启。

今晚进行生死搏杀的,是来自妖族蛇妖一族的[响尾],以及血裔的勇士[绞首]。

欢呼吧,兴奋吧,让鲜血溅射到在场的每一张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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