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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就是这样当的! 第五章 周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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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橙色的渡鸦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30 00:27:01 来源:源1

到了周王府周围,已经看不见其他房屋了,路人也没有了路人。

周王府,

这是一座九进九出的深红色大院,宽阔的正门前,一对石狮分踞左右。

那朱红色的大门上,纵九横七,镶满了六十三颗金色门钉。

咔哒。

咔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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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哒。

光是在门外,坐在车上的季常乐就听见里面在传出某种声音,细听之下他听出来了,那是钟表秒钟摆动的声音。

周家不愧是做钟表生意起家的,屋内钟表声大到在府外都能听见。

可声音这麽大不会耽误睡觉麽?

季常乐正想着在周家要怎麽睡觉,突然他看见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两个下人。

此刻,周府的前院内站满了人,这些都是来给三小姐贺寿的王亲贵族。

他们当中大多人身上穿着精美绸缎制成的衣服,但也有几人穿了西装丶或是和季常乐身上相似的衬衫,还有的人衣服是粗布衣。

这些人在前院很明显分成了三批,互相间多少有点看不起的对方的意思。

见季常乐眼中透着好奇,余千秋指向三批人主动给他解释道:「小季你听好,这些人里那批穿绸缎的,是土生土长的恭武州人,人有钱,地位也高,一辈子没去过外界,我以前就爱抢这种人,

穿西装丶衬衫的呢,是像我一样去外界转过几圈的,自打去过外界后,他们就有点看不起恭武州的人和衣服了,三批人里我最瞧不上的就是这批,

至于穿粗布衣的,这群人来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帮派,他们全是大侠,跟他们相处的时候要小心点,要是哪句话不小心说错了,对方指定就会跟你动手,等弄死你还要把你身上东西抢完——当大侠都这样。」

通过衣服判断对方的来历,这是余千秋走江湖的经验。

别看季常乐快死了,但余千秋是真讲良心,只要是对方不明白的,他就一定要讲个清楚。

等四匹马牵着车将三人拉着入院后,周围人的目光一下围了上来。

见余千秋无动于衷,季常乐问道:「我们不用下车吗?」

「不急,先在车上坐坐,等会送礼的时候要一家一家按规矩上报,我们是最后来的,理应最后上报。」余千秋倚在车窗上,单手撑着下巴:

「等其他人送完礼,我再拎着你从车里出去,奉上一个周王爷做梦都想要的药人,岂不是能把风头给出尽?再说了眼下外面人那麽多,我怕提前放你出去你会趁乱跑了。」

余千秋说话间,车内门把手上已经缠满了梅花。

季常乐的心沉了下来,余千秋完全猜到他要干什麽了,现在可以说是一点儿机会不给。

既然出不去,季常乐乾脆抓住机会继续问道:「余导,你说过要当大侠必须有根骨在身上,没错吧?」

「没错。」

「那这根骨究竟是什麽东西?」季常乐看不出有根骨的余千秋,和自己到底区别在哪。

「根骨啊,根骨是一种各大家族间祖传下来的宝贝,什麽样子的都有,像木头的,像叶子的,还有根骨就直接是兵器的模样,这些根骨水火不侵,刀剑难伤,只要身子里嵌了它们,就可以练武了。」

余千秋继续道:「天底下大侠的数量是固定的,想当大侠,你就得杀了别的大侠去抢根骨,当然,也有大侠在死后会把根骨传下去,这种根骨,大家族间通常有个七八根传给后辈用,

江湖门派往往由掌门单传,普通人家则偶尔聚在一起埋伏一个大侠试试运气,除此以外,一般没其他机会得到根骨。」

「那你是怎麽当上大侠的?」季常乐打量了余千秋一眼。

对方是个水匪,难不成水匪的根骨也有单传的?

「说来你别不信,我的根骨是以前打鱼时候捞到的。」讲起这事,余千秋就觉得老天爷对自己真好,「在以前,有些大侠遭人追杀身受重伤,最后死在荒山野岭也没人知道,他的根骨自然也就落在了那,

一般等个几十年,几百年,说不定就会被有缘人得到——比如我,我就是那个有缘人!自我拿到根骨后,我就不想当打鱼的了,等我拜师练成了棍法,我先是杀了师傅抢他根骨,然后就去当了水匪,我下面的二当家,他的根骨就是我师傅的!」

如今余千秋当水匪也当腻了,于是他打算捞个官做做。

这才把季常乐抓来当了药人。

听完根骨的来历,季常乐不说话了。

用抢……就能得到根骨,有了根骨就能做大侠,要是能从周府跑出去,我要不要也抢个根骨?

他心想。

但这样的想法刚冒出头,就被季常乐迅速否决了,他想当大侠,但不能是用这种方法当。

余千秋有句话说得确实没错,大侠——不是这样当的。

等季常乐刚静下心来,他就听见车外传来十二点的钟声,院内,开始响起一声声送礼的祝贺声。

「城北林家送夜明珠一颗!」

「城南宋家送锦绣绸缎十匹!」

这两家是钟表城内土生土长的恭武州家族送的。

「黑烟城李家送武贯钱一万!」

「万寿城齐家送青花玛瑙鼻烟壶一个!」

这两家是去过外界的。

「鸣剑山庄送根骨一根!」

江湖帮派人是最少的,但送的东西最引人注目。

根骨。

这山庄居然舍得送根骨!

眼看所有人都在震惊于鸣剑山庄的大气时,余千秋推开了车门,他提起嗓子大喊道:

「水匪余千秋送二十三年份的疯药人一位!」

「好!!!」忽地,一声震天响,似雷鸣的「好」在府内上空回荡开来。

一听这声,与他一起下车的梅老怪微微低下了头,他听得出来,这声音是周王爷的动静。

在周王爷来说,疯药人比根骨更重要?

还真是!

整个钟表城的都知道,周王爷为了给三女儿治疯病,已经找了整整两年的疯药人了。

但找到的要不就是年份不够,要不就是没治好疯病的,今天,余千秋给他送了一个年份够,病也好了的,周王爷自然将季常乐看得比根骨还重要。

当季常乐下车。

他立马感觉到周围所有人在看自己,他倒也不怯场,哪怕快死了,他还能向周围人拱拱手,一一问好。

这一幕看得余千秋又有点慌了。

他实在弄不懂季常乐的病有没有治好。

就在这时候。

庄园大殿内,一个高大的人影缓缓走出,他一出来就直奔季常乐。

众目睽睽下,他三两步上前,兴奋地握住季常乐的手,命令一旁的梅老怪道:

「老梅啊!快!把他送进三小姐闺房,让他先跟三小姐互相熟悉熟悉,方便后续的吸收,我等不及了!我明早就要看见女儿吃了他变成正常人!」

一听女儿的疯病有救,周王爷比任何人都来得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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