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六点半?这怎么又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陆既明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说道:“就这一天,明天我们就搬过去。”
“好吧……”林嘉琛顿了顿,又道,“可我书包还没收拾呢。”
两人在缺氧的浴室里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极限运动,都有些累了。陆既明说:“我待会儿去给你弄。”
林嘉琛欣然“哦”了声。
陆既明又坐了一会儿,便下床帮他去弄了。
床边一下子空落落的,林嘉琛手伸过去,只摸得到陆既明的余温。
正值十月,平州已经不需要开空调了,可陆既明开了窗户,晚风一吹进来,很快便把身侧那一点温存也都吹走。
他可能是生病了,他需要心理医生,他现在分离焦虑已经严重到连这几分钟都受不了了,一想到明天他要一个人去上课,要跟哥哥分开很久,他就很难过……
他见哥哥还不回来,便也下了床,进衣帽间拿了套睡衣换上,走出了房间。
陆既明也回房换了套睡衣,玄关感应灯灭了,他正半掩着门,在一旁储物间里拆快递,光束打在了玄关地板上。
他们家来不及拆的快递都先放在这里面。
林嘉琛叫了声“哥”走进去,从后面抱住了陆既明的腰。
陆既明宽肩窄腰,腰很适合抱着,坚实的后背又很方便倚靠,很符合“琛体工学”,让人很有安全感。
陆既明手上拿着美工刀,忽然便有些不敢动了,说道:“我手上拿着刀呢,你可不要乱动。”
林嘉琛“嗯”了声,乖乖在后面抱着他不动,只探出半个头,看着哥哥拆。
他见哥哥又给他买了好多东西,除了笔记本和文具,还有睡衣、T恤、水壶什么的,还有给家里买的一些日用品。
陆既明拆了好多快递,终于拆出一个书包,黑黑的,质感偏硬,看着跟龟壳似的,还没他背了三年的JanSport好看呢,不过是个大牌子。
陆既明拎起来给他看,问道:“好看吗,喜欢吗?”
林嘉琛看了一眼,便又抱紧了陆既明的腰,多一眼都不想看,说道:“好看,喜欢。”
陆既明忍不住笑,手背到身后拧了一把林嘉琛的屁股,问道:“怎么这么勉强?不喜欢?”
林嘉琛“唔!”地叫出了声,忍不住跺了两下脚,在陆既明的银威下被迫道:“喜欢!哥哥送的我就都喜欢。”
陆既明不紧不慢道:“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包吗?因为它功能分区做得很好,你看——”说着,拉开拉链向林嘉琛展示,“最里面放笔记本,这儿可以放个鼠标,这边是数据线,这儿还可以插两根签字笔。前面还可以放一副墨镜,还有防压坏的设计,两侧放水壶,是不是很实用?”
“……”
总之是每个物品都有自己的专属仓位,井井有条,一点都不会乱,很适合陆既明这种强迫症。
但林嘉琛是另一个极端,他会把教科书、文具、零食,统统都塞书包里,有时连笔袋都懒得用,直接放书包前面的小隔间。有时笔帽弄丢了,笔尖还会从书包里面扎出来。
林嘉琛抱着他的腰,陆既明便捏着他的手,回头看他,说道:“有时候钢笔漏水,还会把书包弄得全是墨水,洗也洗不掉是吧?”
林嘉琛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见过啊。”陆既明道,“你小时候背过哪几个书包,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你三年级开学那年——应该是三年级吧,咱妈斥巨资给你买了个奥特曼书包,你还记不记得?”
林嘉琛很害羞,“哼……”了声,便又抱紧了陆既明。
他记得那书包还挺贵的,质量也不太好,非常之华而不实,溢价很高。但不知为何,他那天就是一眼看上了,非它不可。
由于他表现得太喜欢,老板还不给讲价,妈妈要带他去别家看看,他也死赖着不走。
妈妈没办法,只好给他买了。
结果他刚背去学校第一天,他钢笔就漏水了,把他笔袋、书包都给淋了个透,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