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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镇列强,武压邪魔,民国第一武圣! 第14章 富家千金,尸体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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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藏雷客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10-12 01:29:10 来源:源1

第14章富家千金,尸体浮出水面!(第1/2页)

接下来的两天,邓安过得平静而充实。

白天在码头做工,晚上则是继续练功。

只可惜没了补药的加持,不论是练功的进度,还是属性点的速度,跟以前相比都要慢上太多。

邓安本来打算再坚持几天,就拿些钱出来去买补药,结果这天一大早,曹护院就再次登门,送来了十分昂贵的“金髓壮骨汤”。

这汤药的价格他打听过,一天下来就要两块大洋。

而曹护院竟然说,以后他每隔几天就会亲自来送一次!

这样算,一个月岂不是就要六十块大洋?

而且,曹护院对自己如此照顾,三姑肯定也是给了好处的。

即便邓安心里明白,三姑有自己的私心,也不得不承认这份厚重的恩情。

正所谓,君子论迹不论心。

无论怎么说,三姑都是在他困难的时候帮了一把。

于是,邓安更加努力习武。

这日傍晚。

他收工以后,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相貌不凡,穿着黑蛇帮标志性黑色短褂的年轻人,带着混混四处打听着什么。

等他靠近,才知道这便是孙庆虎的弟弟孙庆云。

哥哥失踪两天,孙庆云才终于憋不住,亲自出来寻人,但是也没什么头绪,只能跟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二哥!”

“那天虎哥他去逛窑子,然后我们就没再见到过。”

“说不定在哪家烟馆?”

“……”

邓安平静地路过。

回到家里。

刚走进大杂院,他就听见自家屋里传来两个少女清脆的说笑声。

开门一看,才瞧见家里今天来了个陌生的少女。

这少女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浅色旗袍,外面套着件做工精致的小坎肩,脚下踩着一双崭新的小皮鞋。

衣着打扮,与大杂院破旧的环境格格不入。

“哥,你回来了?”

邓思柔连忙介绍:“她是我的同学,许婉宁,今天路过这里,所以顺便来咱们家坐坐。”

“哦,你好,我是邓安。”

邓安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他妹妹的女子学校是洋人办的,本质上是富人学校,但由于洋人教会的原因,会专门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补贴。

邓思柔的成绩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哪怕家庭条件不好,也能够一直用少量的学费,留在学校学习。

“邓安哥哥好。”

许婉宁也跟着站起身,大大方方地打了声招呼。

“嗯,既然来玩,就留下来吃个便饭吧。”

邓安的态度很平静。

由于现代人的身份,他没有因为对方衣着华贵就言行拘谨,也没有刻意多看,只是忙活自己的事情。

如此不卑不亢,倒是许婉宁有些意外。

邓安留下妹妹两人,自己则是来到灶台边忙活起来。

这些日子,他们家的伙食变好了不少。

邓安有时候也会帮妹妹做饭,还能弄出一些花样来。

就比如今天。

邓安打算做一道西红柿炒鸡蛋给妹妹吃。

番茄在这个年代,由于是舶来品还被称为洋柿子。

如今在津门并不算特别稀罕,菜市场上都能买到,只是会拿它来做菜的人还比较少。

但对于邓安来说,却再熟悉不过,不过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一道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

很快,一桌饭菜就端到两个少女的面前。

总共四菜一汤,有荤有素,对于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丰盛的一顿饭。

但联想到许婉宁的家境,邓思柔还是有些尴尬地说道:“婉宁,我们家没什么好东西,都是些家常便饭,你可千万别嫌弃呀。”

“怎么会呢?”

许婉宁微笑着说道:“是我冒昧上门做客麻烦你和邓安哥哥,说谢谢还来不及呢,而且我最爱吃家常便饭了。

“咦?”

她的目光落在那盘红黄相间的菜上:“这是什么菜?”

“洋柿子炒鸡蛋。”

邓思柔介绍道:“婉宁你快尝尝,可好吃了!”

“洋柿子?”

许婉宁有些诧异,这东西不都是当成水果来吃的么,竟然还能用来炒菜。

在盛情邀请下,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鸡蛋放到嘴里,接着本就好看的眸子,明显变得更亮了起来。

酸酸甜甜的,味道很是新奇。

“好吃!”

许婉宁发自内心地赞美。

“真的?

邓思柔有些不信。

毕竟有钱人家里,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到。

“真的!”许婉宁再次肯定:“酸酸甜甜的,比直接撒糖吃好吃多了!”

“好吃那就多吃点。”

邓安调侃道:“我这里没有洋人的牛排,但是洋柿子鸡蛋管够!”

许婉宁本身就是个活泼的性子。

再加上邓安也很随和,她很快就放松下来,尤其是发现每一道菜都很好吃后,这顿饭吃得更是开心。

很快,就跟邓思柔有说有笑起来。

两个少女叽叽喳喳。

一会儿说学校里的老师,一会儿又说哪个同学上课睡觉被罚站。

最后,甚至还说到关于“水猴子”的传闻。

许婉宁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我听我家府里的护院说,前几天又有人在河里瞧见水猴子了,浑身黑毛,眼睛还是红的!”

“真的假的?”

邓思柔明显有些害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4章富家千金,尸体浮出水面!(第2/2页)

“当然是真的。”

许婉宁一本正经:“听说最近河边已经死了好几个人,我爹都不许我往码头附近去了。”

这件事情,邓安也有所耳闻。

据说事情闹得不小,短短几天死了数人,搞得整个码头人心惶惶,就连警署高层都被惊动,派出大量的警员跟着漕帮一起搜寻。

一顿饭,就在谈天说地的过程中吃完了。

邓思柔起身收拾碗筷。

许婉宁这位大小姐也想帮忙,但她却连怎么洗碗都不知道,最后也只能陪着邓思柔聊天。

至于邓安,吃饱喝足后,则是又服用一剂金髓壮骨汤,然后便来到院子里开始习武。

如今六和养元功已经入门。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不断运转气血,一遍又一遍打磨身体,将功法从“入门”推到“精通”。

按照册子上的记载。

练血之后,便要以气血反复温养筋骨。

待到气血能够真正渗入骨骼,举手投足间筋鸣骨震,浑身骨骼变得坚韧如铁,才算正式踏入“练骨”。

这一步,靠的不再只是招式熟练,而是日积月累的气血滋养。

按照曹护院所讲,天赋平平的人从练血到练骨,需要花费半年左右的时间,天赋较好的人三个月,哪怕是天赋极好的人也需要一个月时间。

所以邓安也不着急,一招一式,缓慢而沉稳。

屋内。

许婉宁站在窗边,看着月光下专注习武的少年,心里莫名多出几分异样。

“思柔。”

她忍不住问道:“你哥哥还习武?”

“是呀!”

邓思柔语气里带着几分骄傲:“我哥现在已经是练血武者了。”

她不知道练血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自家兄长现如今一天能挣好几块大洋。

“练血?”

许婉宁家境不凡,府里多有武者,即便自身不习武,也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能练出气血,已经算是真真正正迈进武师的门槛。

虽然远远谈不上高手,但也已经超过大多数普通人。

最关键的是……

少年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练出气血,抛开天赋不说,得吃多少苦头,需要多大的毅力?

想到这里,许婉宁看向邓安的目光,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分认真。

也就在这时。

大杂院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汽车发动机特有的轰鸣声。

这年头汽车可是实打实的奢侈品,能开上汽车的,都是津门有头有脸的人物。

因此,惹得不少大杂院的住户都出去查看情况。

紧接着,就是喊人的声音。

“小姐!”

“小姐您在哪儿?!”

“……”

听到动静,许婉宁脸色微微一变,赶忙从屋里走出去。

只看见巷子里,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正带着几名下人四处寻找,看到许婉宁后明显松了口气,慌慌张张地迎了上来。

“我的大小姐!”

“可算找到您了!”

“老爷和太太都快急坏了!”

“……”

“周叔。”

许婉宁神色不悦:“我不是说过今天要出来转转嘛,你搞这么大的阵仗干什么?”

“我的大小姐!”

周管家说道:“您是说过要出来玩,可这都什么时辰了,而且这种地方是您该来的吗?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我可该怎么交代啊?”

“周叔,这里很安全,你应该尊重我的朋友。”

许婉宁白皙的脸颊浮出郑重。

“这……”

周管家叹了口气:“行行行,是我多嘴,但咱们是不是也该回去了?”

“等我一下。”

许婉宁转身回到巷子,跟出来查看情况的邓安兄妹表示歉意:“思柔,邓安哥哥,今天打扰你们了,我该回去了。”

邓安态度依旧自然,没有因为对方家里来了汽车和管家,就多出什么变化,只是礼节性地道别。

目送许婉宁坐上车离开后才转身回房间。

汽车缓缓驶出巷子。

周管家透过车窗,回头看了眼大杂院,瞅见邓安挺拔的背影,心中不禁有些感慨,在这种地方,居然还有如此不卑不亢的年轻人。

不过他没有往心里去,只是交代自家小姐,以后尽量少来这种地方。

小插曲就这样过去。

邓安专注地练功,一直到金髓壮骨汤的药力彻底消耗干净后,才舍得回到房间里休息。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

邓安照常出发前往码头。

结果刚走出巷子,就瞧见今天很多街坊邻居都在朝着河边聚集。

“死人了!”

“水猴子又杀人了!”

“还是黑蛇帮的人!”

“听说死得可惨了!”

“……”

闻言,邓安心头一动,默默跟了过去。

没过多久,便来到他杀人抛尸的河滩。

这里已经围满了人,岸边躺着一具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尸体。

不是别人,正是孙庆虎。

只是他现在的模样,远远要比起死前更加凄惨,尤其是两条腿上面,留下数道深深的抓痕,像是被什么长着利爪的东西硬生生撕过,其中一条腿甚至少了大块皮肉,隐约能够看见森白的骨头。

就跟当初死在码头里的那个人一模一样。

水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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