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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辣妈当家 第 94 章 麻辣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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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桃花露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08 12:26:58 来源:源1

最快更新七零之辣妈当家 !

杨支书和杨大队长以及大队会计、妇女主任杨荷花都在,刚开完会,正在闲聊。

看到林苏叶过来他们都和她打招呼。

林苏叶跟杨荷花还是客客气气的,没有半点因为胡桂珠就生分的样子。

她把来意说了一下。

杨支书便道:“是有这么回事,你们老三想试试?”

林苏叶:“是我们明春,听说也招女公安?就问问看。”

杨荷花:“没听说招女公安啊。”公社的女公安,那不就和妇女主任一个性质了?

杨支书说给打电话问问公社。

一个总机内打电话,就类似分机,速度很快。

很快他问清楚上头是有意向要招一位女公安,配合男公安工作,这样如果遇到男同志不方便的事儿女同志也可以上。

虽然说是社员们自愿报名,可在干部们看来当然还是举荐。

现在的工作模式不管回城、提干、上大学,都是单位举荐,所以大家已经习惯性认为只要有招工,都必须是举荐,不可能自己报名的,毕竟现在唯成分论呢,成分不行是绝对不行的。

各大队拿到公社的文件以后,压根就没大广播吆喝让社员自愿报名,而是直接开会讨论谁可以去,就让他们准备起来,到时候再去公社参加选拔。

能被举荐的即便是干部子女也得有点文化、体能不错,否则送上去也会被直接淘汰的。

林苏叶过来问,他们就自动认为她想给小姑要个举荐名额。

杨支书笑道:“明春想报,那肯定行,我们做主举荐她去参加选拔。”

林苏叶:“支书,不用留给明春,就一起参加考核吧。”

一个公社好几个大队,不可能直接定大杨湾大队的呀,搞得好像她来走后门一样。

尤其杨支书还向婆婆提过亲,就更不是那么回事。

杨支书也意识到这点,便没再说什么。

林苏叶又打听一下考核的内容,身体素质这块她一点都不担心,明春要是不过关别人更不可能,她主要是打探一下文化考核什么样。

杨支书道:“文化考核就是填个表格,写个自我介绍,内容不多,大差不差的就行。不过以后工作中肯定要写报告,这案件的人物、经过、结案那肯定得会写,到时候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是必须的。”

林苏叶:“支书,那什么时候考核?”

看看学习时间来不来得及。

杨支书看看公社发下来的文件,“这个月底农历二十八周日进行体能选拔,腊月初五第二次选拔,就是卷面考试。”

林苏叶寻思时间也还宽裕,又问大队还有哪几个人去参加选拔的,想看看大家的水平。

杨支书犹豫一下,告诉她几个人选,其中就有薛明流,另外基本都是民兵连的人。自己大队没有举荐女同志,红旗大队和另外大队应该有。

大杨湾大队之前压根没考虑女同志,毕竟识字的女社员少,能做女公安四处跑来跑去,还得和坏分子做搏斗那就更不容易。

一般家长不可能让闺女去,哪怕薛明春不错,杨支书考虑薛老婆子的心情也就没考虑举荐。

再有一个原因红旗大队荆队长的女儿荆玉兰,读过高小,还是民兵骨干分子,她肯定想当女公安。

一个公社只有一个女公安,荆玉兰有点文化,身体素质不错,大家都觉得她合适,所以杨支书也给荆队长面子,就没举荐自己大队的。

林苏叶心中有数,道谢后就先回学校。

晌午放学林苏叶带着莎莎和小哥俩回家。

莎莎已经给班上半数孩子打过针,红纱巾不再围在头上,而是做成红袖箍套在胳膊上,还系了个十字结,很像大夫药箱上的红十字。

恰好顾孟昭过来找他们,他手里拎着一只野兔子。

顾孟昭笑道:“今儿去公社开会,他们有头牛难产,我误打误撞给救回来,就送我一只野兔子,我也不会做,还是嫂子拿回去炖吧。”

林苏叶想他们知青点曹志德那样,就没拒绝,笑道:“那顾知青晚上过去吃饭,大家一起吃,也热闹。”

顾孟昭有点不好意思,却也没拒绝,就说好。

小岭:“顾知青,那我们放学去喊你啊。”

顾孟昭点头,说好。

吃过午饭,林苏叶让小姑帮忙把兔子收拾一下,剥洗干净,斩块,用粗盐搓搓,等下午就可以炖上,傍晚再把土豆萝卜丢进去炖炖就很香。

下午林苏叶不去陪读,在家里准备做毛衣针。

她力气小,劈竹耙齿也劈不好,还得小姑帮忙。

小姑把她的军用匕首拿出来,唰唰几下就给劈好。

她按照林苏叶的要求劈成多少长多少粗的,修理一下,再用小石头给打磨光滑。林苏叶就跟她讲公社招公安的事儿,“明流被大队举荐,应该知道一些消息,你平时多问问他。”

正说着呢薛明流他娘带他过来,还抱着一叠子布料。

林苏叶忙招呼他们坐,问是不是做衣服。

老婆子笑道:“对,给这个不争气的做身新衣裳,看看能不能赶紧相成个媳妇儿,早点结婚让我省心。”

林苏叶看看薛明流,笑道:“咱明流大高个儿,长得也仪表堂堂,又能干赚工分,找媳妇儿还不是很容易的事儿么?”

薛明流原本就紧张呢,现在听她夸自己,登时就面红耳赤心咕咚咕咚了。

老婆子看儿子站在一边不敢靠近的样子,暗恨他上不得台面,去揪他耳朵,“瞅瞅你这样子,像什么话,你害什么臊?”

薛明流心道:那能怪我吗?又不是我乐意这样的。

林苏叶就让薛明流站好,她给量尺寸。

她拿着软尺一靠近,薛明流就闻到一股幽幽好闻的甜香,登时血就往头上涌让他目眩头晕,他吓得赶紧往后退。

林苏叶不解:“怎么啦?”

老婆子啪给儿子后背一巴掌,“你怕什么?你嫂子又不是老虎!”

小姑在一边看着,从林苏叶手里拿过尺子,对薛明流道:“我给你量。”

薛明流站着不动了。

小姑给他量尺寸,他原本奔涌的血液立刻冷却下来,冷静得不行。

林苏叶趁机问问他公安特派员的事儿。

薛明流:“嫂子,我也还不清楚呢,只说可以去试试。不过民兵那么多人,我怕机会不大呢,听说还有文化课考试。”

林苏叶:“这好办,我们明春带着你一起训练一起学习,到时候一起去考试,互相照应点。”

那敢情好啊,薛明流他娘和他都乐意。

聊了一会儿,薛明流就邀请小姑去练练,小姑却不肯,她说要去捡柴禾。

薛明流:“我和你一起,我捡了都给你。”

后山那里冬天不少人去捡柴禾,大队也派人巡逻,不许社员们砍伐树木,只能捡枯枝。

小姑听他捡了给自己,她就同意和薛明流一起去。

等薛明流他娘走了,林苏叶趁着天亮先把薛明流的布料剪裁一下,等她剪裁好屋里光线也就黯淡下来,再做活儿就得点灯。

她不踩缝纫机,而是拆白线手套。

薛老婆子开始炖兔肉,先用一点猪油烧热,把攒的八角、丁香、干辣椒、野生花椒等调料有什么就都放点,再加上葱姜蒜,把兔肉放进去扒拉干炒一下,然后添水小火慢炖。

她填上一根枯木就不用管,灶膛里木头会烧成木炭,炖肉最香。

她看林苏叶在拆白线手套,就道:“我帮你绕毛线。”

买来的毛线都是一扎一扎的毛线圈,要给绕成毛线球,一个人撑着一个人绕也能说说话,当然自己用膝盖撑着绕也可以,套在椅子背上绕也行。

林苏叶就给她拿了一扎,让她帮忙绕一下,自己则继续拆白线。

薛老婆子绕完一个毛线球,扭头去找莎莎,却不见孩子的踪影。

按照她的经验,孩子一旦静悄悄,不是使坏就是作妖儿。

果然她从东间炕上找到莎莎,她正趴在窗台上,一手摆弄她的小兔子玩偶,一手捏着针管打针。

她对林苏叶道:“快管管你闺女吧,在祸祸人呢。”

林苏叶头也不抬,“不可能。莎莎最懂事了。”

这闺女就是个小天使,在肚子里不折腾妈妈,出生以后也好带,好吃好睡,从不会半夜哭闹不止,所以林苏叶带她就很轻松,不像带双胞胎那样睡不好。

薛老婆子:“再懂事的孩子她也是孩子,等四五岁,七八岁,那也是讨人嫌的!”

林苏叶:“你以为都是你大孙子呢?”

薛老婆子:“我大孙子咋了?一个安静一个活泼,不知道多好呢。快去管管你闺女,再不管紫药水都喝光了。”

喝光?

林苏叶才不信。

莎莎非常懂事,别人给的东西她都不会乱吃,更何况乱七八糟的?

小岭小时候还捡虫子、干鸡粪之类的要往嘴里塞,莎莎就从来不会,她都很安静地观察,要让她用手动她还嫌弃呢。

她起身去东间瞅瞅,就见莎莎在给小兔子打针,旁边还放着一瓶紫药水,已经拧开盖儿,而她的针管里居然吸进一点紫药水,正在那里给小兔子打针疗伤呢。

原本灰色的小兔子,现在身上就有一块紫色的斑点,也不知道是好看还是不好看,薛老婆子瞧着像中毒。林苏叶:“乖宝儿,你力气那么大呢?竟然能抽药水儿?”

薛老婆子啧啧有声,“要是我大孙子祸祸紫药水,保管得抽屁股,怎么的你闺女就没事儿?”

林苏叶:“我闺女抽紫药水就是给小兔子打针,你大孙子抽了保不齐真喝肚子里去。”

莎莎回头朝她们嘿嘿一笑,对薛老婆子道:“奶,打针针!”

薛老婆子脸色一变,“你自己打吧,我还想多活两天儿。”

她要上去帮忙收拾,生怕莎莎孩子小把紫药水打翻。

莎莎立刻拿着盖子要往瓶子上盖,嘴里还嘟囔着:“洒洒,快盖盖。”

她倒是怕薛老婆子弄洒了。

等收拾一下,小哥俩就和顾孟昭一起过来。

一进门顾孟昭就道:“嫂子,我听说明春想去报考公社的特派公安?”

林苏叶笑道:“对啊,消息传得挺快哈。”

顾孟昭:“明春要是当个女公安,那对社员们来说倒是好消息呢。”

现在乡下没有公安,全都是公社民兵和大队治保主任和民兵,不正规,有什么事儿处理起来也是看关系和人情。

如果有一个县公安局特派的公安,那处理问题会更公正一些。

乡下很少有大案子,基本都是社员以及村与村之间鸡毛蒜皮的事儿,更多的是婆媳、两口子之类打架。

妇女打架,男人们不好掺和,如果有女公安那是好事,只是估计会很累。

一般妇女可胜任不了,毕竟每个村都有妇女主任,也不是都能解决妇女矛盾的,很多时候还是吃力不讨好呢。

不过顾孟昭觉得这种问题对薛明春来说不存在的,管你什么矛盾,她绝对可以一力降十会。

林苏叶和他聊几句,“明春的身体考核肯定没问题,就是文化课有点难,她小时候没读两天书。”

好歹这一年她和薛老婆子学习,明春再不学也跟着学一些。

顾孟昭主动道:“嫂子,这个你不用犯愁,等明春回来跟她说说,我每天给她补两个小时,个把月绝对可以过的。”

有针对性地学习,他觉得一天俩小时足够,多了她精力不集中也累,而且她还有别的活儿,也不能耽误。

林苏叶正有这个意思呢,既然顾孟昭不觉得麻烦,她当然乐意,“我们明春肯定乐意,另外还有薛明流,到时候可以一起不?”

顾孟昭笑道:“当然可以啊。”

小哥俩回家没敢进屋,大军先去茅厕,小岭则去找小姑。

很快他和小姑、薛明流一起回来。

薛明流笑道:“小岭,你做什么坏事了,怕你妈妈打啊?”

小岭一脸惊悚,“不是不是,比我妈可怕。”

薛明流不信,还有人比你妈可怕?你妈被你气得满村追打孩子,美人变河东狮吼的事儿,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呢。

薛明流还想在门口告辞,却被小岭拉着进去,跟林苏叶招呼一声,就把薛明流推到莎莎跟前。

莎莎正摆弄自己的针管呢,看到薛明流过来,以为和同学一样都是找她打针的。

她小肉手摆摆,淡定道:“撅屁屁!”

薛明流:“???”

小岭:“叔你配合点。”

薛明流就配合地趴在桌上,他个子高,莎莎够不到,示意他趴低点。

薛明流只好趴在长凳上,还下意识地配合一句,“你轻点啊。”

莎莎嗯嗯一声,就上手撩他棉裤,示意他拉下来。

薛明流登时脸通红,“咋还脱裤子啊,那可不行!”

莎莎示意他快点,别磨叽,谁家打针还穿着棉裤啊,那能打进去吗?

薛明流就意思一下,把精瘦的腰露给她。

莎莎现在也不懂腰和屁股的区别,感觉差不多,就给摸摸药棉,然后滋一声就扎上了。

“啊——”薛明流差点跳起来,“大夫,你打针也太疼了!以后不找你打了!”

莎莎还呼呼自己的针头,倒像是怕针头疼一样,“病重重,打痛痛,病轻轻,打轻轻。”

还有这一说呢?

薛明流:……你扯淡!莎莎又要给顾孟昭打。

他正和林苏叶说话呢,见状就把自己的胳膊伸出来,“给我打个防疫针吧。”

莎莎同意,让他把衣袖撸上去,在他手腕上揉揉打一针。

薛明流:“小大夫,怎么给他打手脖子,给我打腰?他那么轻,我那么疼?”

莎莎看看顾孟昭,又看看薛明流,指着顾孟昭笑了笑,“俊俊。”

薛明流:“……我也不丑啊。”

小岭就哈哈大笑,“那要是小舅舅,得被你打死吧。”

莎莎也哈哈大笑。

林苏叶邀请薛明流一起吃饭,就一只野兔,这一大家子人呢,他可不好意思。他跟顾孟昭和小姑约好,以后他跟着小姑一起学习训练,然后就告辞跑了。

林苏叶盛了一碗萝卜土豆,浇上两勺肉汤,再夹上两三块兔肉,让大军小岭给送过去,顺便喊老三来吃饭。

结果薛老三真的跟刘贺岩悄悄卖东西去了,据说带着干粮呢。

吃饭时候,顾孟昭道:“我明天去公社找熟人问问文化考核的方向,集中给明春补补,没问题的。”

小姑就很高兴,给他夹了一个兔子头,“吃吧。”

薛老婆子赶紧把兔子头夹出来,把一块腿肉夹给顾孟昭,“顾知青,吃肉。”她把兔子头还给小姑,“你牙口好,啃吧。”

小姑:“我觉得兔子头最好吃,你可别馋。”

莎莎一听,就仰着小脸,嘬着小嘴看小姑啃兔子头。

小姑:“你想啃?”

莎莎嘴巴发出啵的一声,很想。

小姑就拿着给她啃。

薛老婆子:“哎,这你又不怕了。兔子头多吓人啊。”

莎莎:“嘿嘿,香香。”

兔子肉比较有嚼劲,肉质紧实细腻,吃起来鲜美喷香。

虽然肉不多,但是大家都吃得很香,而且兔肉炖的土豆和萝卜,也浸饱了喷香的肉汁,吃起来格外香。

最后菜汤也被大家泡了饼子,吃得一滴都不剩。

吃饱喝足,大军站起来溜达消化一下,他现在脑子里想的和大家已经不一样,溜达的时候脑子里还想自己看的书,所以他人在眼前,思绪却不在眼前。

小岭和他恰好相反,小岭是学习的时候脑子里也是好吃的,溜达的时候更是喷香的兔肉,思考的是下一顿什么时候吃,去哪里再抓一只来。

小岭问顾孟昭,“顾知青,你有办法抓坡兔子吗?”

坡就是田地、田野,他们习惯性叫坡兔子。

顾孟昭:“不那么容易抓,很费力,有那时间还是多看看书吧。”

公社那些人带着枪,一群民兵才抓那么三只,效率很低。

小岭只得作罢,他一脸向往道:“要是我爹和我大哥在就好,他们俩肯定能抓到。”

顾孟昭总听他说大哥,就很好奇,终于忍不住问道:“云岭,什么大哥?”

小岭立刻兴奋道:“就是秦建民啊,其实就是秦叔叔,我爹的战友,我和他拜把子的。”

顾孟昭:“…………”好吧,小岭干什么都不奇怪。

吃完饭聊会儿天,顾孟昭就试试小姑会写什么字,能认识多少字。

她认识字倒是不少,估计跟着家里人学的,会写的不算多。他心里有数,已经想着要怎么给她制定突击计划。

八点左右顾孟昭告辞。

小姑习惯地拿起手电筒送他,“走吧。”

顾孟昭已经不再觉得不好意思,就跟林苏叶等人告辞。

薛老婆子叮嘱道:“明春,你慢点骑,别把顾知青摔沟里去。”

冬天下霜雪,天黑路滑的,以她闺女的性子,不叮嘱一声保不齐就给人摔沟里去。

路上小姑问顾孟昭:“顾知青,没人欺负你了吧?”

顾孟昭忙道:“没有,曹志德也不敢了,他们都怕你。”

小姑得意道:“等我当了公安,那些混混儿保管得吓破胆。”

她现在出门都带着匕首呢,那些混混子看到她都服服帖帖的。

顾孟昭笑道:“不只是他们,全公社的混混都得服服帖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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