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如同沙發一般的松軟座椅之上,江耀拿著剛剛孫婷婷遞給他的一份文件,一頁一頁緩緩翻看著。
“六年前,我媽已經再婚?結婚對象就是當日我曾經見過的那個曾大壯?”
“我同母異父的那個弟弟,都已經五歲多了,現在正讀幼兒園?”
“這幾年間,我媽在他們所在的蘆花鎮上面開了小賣部,而那個曾大壯,現在跟著別人在老家縣城做裝修,同樣也已經沒在嶺南繼續打工。”
“曾大壯以前的那個女兒,今年已經二十五歲,有著明星夢的她,如今在橫店跑龍套?”
……
資料上的內容,大部分都是自己母親袁秀花的一些相關消息。
以張建設與孫婷婷兩人的身份以及背景,想查到這些東西,自然不會有多少難度可言。
曾大壯所在的蘆花鎮,距離縣城有著十幾二十公裡路程。
那地方,江耀雖沒去過,卻也聽過這個名字。
對於自己母親袁秀花改嫁之事,只要不是所托非人,他都是持支持態度的。
原本只有一個女兒的曾大壯,再婚與自己母親在一起之後,令得自己又多出一個弟弟來,江耀雖感覺有那麽一點別扭,但總的來說,他還是能夠理解的。
畢竟,像這種二婚夫婦,兩個人之間如果沒個孩子,總感覺是散的,勁都很難擰到一起去。
“我媽那裡,現在一家四口過的好好的。”
“相對於他們一家來說,我似乎已經成了一個多余人。”
“我回去這事,告訴我媽一聲就行,蘆花鎮那邊,我還是不過去了!”
……
合上手中那份資料,江耀揉了揉腦袋,他歎了口氣,感慨了一句。
這麽多年沒見到自己母親,原本,他是很想第一時間與袁秀花團聚的,可現在,看到手中這份資料上的內容,他卻暫時打消了這個主意。
畢竟,母親雖依舊是自己母親,但自己姓江,不姓曾。
如果他僅僅只是三五歲的小屁孩,或許能很快融入自己母親現在的家庭,可現如今的他,因為自己母親的關系,最多能與曾大壯一家保持不錯的關系,不可能真正融入到他們家裡面。
微閉著雙目,在座椅上靠了一陣子,他拿出已經重新換了電話卡的手機,對照著自己母親袁秀花的電話號碼,開始撥打了起來。
*
*
桃園縣,蘆花鎮,曾記小賣部。
“老板,來包軟白沙?”
“四塊一包,收你五塊,找一塊!”
……
如同往常一般,袁秀花一邊守著店子,一邊織著毛衣。
鎮子裡面的小賣部,論起生意來,自然也就是這個樣子,開著這麽一個小賣部,也就能賺點小錢,勉強混口飯吃,順便補貼一下家裡。
不過現如今政策好,從明年開始,她們這樣的農村人,只要滿了六十歲,每個月就有好幾十塊的養老金拿,有國家幫忙他們來養老。
另外,連醫保都已經普及到了他們農村,雖說只有住院才能報銷一部分醫療費用,醫保金也由剛開始的十元漲到現在的三十,但上漲這麽一點,還在她的可接受范圍之內。
她這小賣部賺錢雖然不多,但曾大壯那裡乾裝修,雖然苦了一點,累了一點,但收入還算可以,這生活,是越來越有奔頭了。
拿了一包軟白沙給買煙的那小年輕,找零完畢之後,袁秀花拿起剛放下的半成品毛衣,又準備繼續開織。
不過她目光無意中瞟過面前的錢盒之時,卻發現剛剛收下的那張五元鈔票,看著好似有點不大對勁。
“xx兒童銀行?天殺的,這是張假錢……”重新拿起那張鈔票,袁秀花才看了兩眼,她一張臉蛋瞬間黑了下來。
刷的一聲,她竄到店子外面,剛剛買煙的那小年輕,騎著一輛破舊摩托,已經只剩下一個淡淡影子。
這種情況之下,她想追上那小年輕把錢要回來,已經根本不太現實,只能自認倒霉的她,口中罵罵咧咧,重新坐回櫃台上面。
‘叮鈴鈴叮鈴鈴……’鈴聲清脆無比,她放在櫃台邊上的手機,不合時宜的突然響起。
早些年的手機,對於袁秀花而言,還僅僅只是一種奢侈品,不過現如今,能砸核桃的那種手機,價格雖依舊偏貴,但百花齊放的各品牌手機裡面,幾百塊就能買到的卻已經有著不少。“哪個?”拿起手機,看上面顯示的是一個陌生電話,心情很是不好的袁秀花,按下手機接聽鍵,語氣很是不好,質問了一句。
“媽,是我,小耀?”話筒裡面,江耀的聲音響起。
“啥?你說什麽?你是小耀?”言語中滿是不可抑製的欣喜,袁秀花握著手機的那隻手,都開始不受控制的抖了起來。
自己這個兒子,八年前,曾與她聯系過一次。
那個時候,江耀隻說自己在香江,日子過的還算可以,可隨後的這麽多年,不僅僅他失去了所有音訊,就連曾上門找過自己的那位領導,都再沒見到影子。
沒隔多久,袁秀花回到老家縣城的時候,更是有警察上門問過話,說自己兒子殺了人正被通緝。
那一段時間,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熬過來的,也幸虧曾大壯一直陪在她的身邊,給予她無微不至的關懷與溫暖。
這麽多年沒有江耀的消息,她都曾經以為,自己這個兒子估計已經凶多吉少。
直到她與曾大壯的小兒子出世,她方才走出陰影,重新振作起來。
可現在,突然接到江耀的這個電話,她五味紛雜,心中的激動根本就難以用言語來形容。
“媽,連我的聲音都聽不出來了嗎?”
“我知道伱在蘆花鎮,現在已經和曾叔在一起。”
“打個電話給你,就是跟你說一聲,我已經在路上,今晚應該就能回到縣城裡邊。”
電話裡面,江耀笑著繼續又道。
一聽到他這話,袁秀花卻是急紅眼了。
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樣,她掃了掃周圍,確定無人注意自己之後,她刻意壓低聲音:“小耀,別回來,千萬別回來。”
“你犯的那點事情,媽早就已經知道了,回來要是被抓,你鐵定會吃槍子的。”
“媽不想白發人送黑發人,呆在外面,能偶爾給我打個電話,讓媽知道你還活著就好。”
……
幾句話說著說著,袁秀花聲音哽咽,眼淚如斷線的珠子一般,根本控制不住直往下淌。
“媽,你兒子我什麽樣的人,你還不清楚嗎?”
“平日裡,我連殺雞都怕,哪裡敢殺人。”
“當年那事,我是被人誣陷,給別人做了替罪羊,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久前,警方已經抓到了真凶,還了我一個清白。”
“我回來老家,肯定不會有事的,您盡管放心!”
雖還沒見到真人,但從電話裡面,江耀卻已經聽出了自己母親的嗚咽之聲,他趕緊開口,解釋道。
“真的?”擦了擦眼淚,袁秀花確認道。
“比真金還真,要不是已經洗脫了罪名,我也不敢回來啊!”
“那就好,那就好,回來之後,你直接過來蘆花鎮?”
“不了,媽,你知道的,我姓江,我的根不在蘆花鎮,而在城北村。”
……
母子倆通話了足足將近半個小時,終於,通話完畢,袁秀花掛斷了電話。
對於江耀不過來蘆花鎮,她雖有些遺憾,卻也能夠理解。
就像她現在的男人曾大壯,每天收工後寧願跑十幾二十公裡回來蘆花鎮這邊,都始終不願意去縣城郊區城北村的那老房子住著。
這兩者之間,雖有所區別,但其實也是一個道理。
“當家的,是我,秀花……”滿心喜悅的她,拿起電話,趕緊給曾大壯撥打了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