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都市 > 炼气五千年 > 第五千四百一十八章 分修之法

炼气五千年 第五千四百一十八章 分修之法

簡繁轉換
作者:李道然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20 15:37:00 来源:源1

最快更新炼气五千年 !

“轰轰轰……”

方羽被自己轰出的法能掀飞出去。

但在倒飞过程中,他的眼瞳泛起金光,大道之印已经转动起来。

方羽想要锁定申孤的位置。

但奇怪的是,大道之眼却给他锁定了十二个方位。

这十二个方位,皆散发出申孤的气息!

“分身?不对……不是分身,若只是分身的话,大道法则必定能直接找到当中的本尊不会锁定十二道……所以,这十二道都是本尊。”

方羽眼神闪烁,在空中稳住身形。

他刚才轰出的这一掌,威能仍在持续扩散之中。

整个秘境急剧膨胀了数秒,差点就要完全崩裂。

只不过,申孤显然动用了很强大的法则之力,强行将秘境保住,不让其崩碎。

“这地方其实也算是申孤的领域了……他希望把我留在这里跟他交战,否则放在外界……他就失去了优势。”方羽心道。

“嗡嗡嗡……”

此刻,在方羽的视野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十二道身形轮廓。

他们都是申孤。

但是很明显,虽然外形和本质的血脉气息是一致的,但十二名申孤的修为气息却存在明显的区别。

他们更像是十二名修炼不同功法的修士!

“十二颗黑珠,其实都是申孤么?他这是什么修炼方式?把自己分为了十二部分?”方羽眉头微微皱起,内心有些惊讶。

“其实在太古时期,这种修炼方式很流行。”离火玉的声音响起。

“怎么说?”方羽眉头上挑,问道,“就是把自己分成几部分,然后每一个部分修炼不同的功法,最后在融为一体,这样就等于一次性掌握了几种功法,同时拥有了这些优势么?”

“你还挺了解。”离火玉说道,“这种修炼方式,名为分修法。”

“分修法……当初在地球上我遇到一个对手,不就是以六道分身去修炼么?每一具分身都跟我交过手。”方羽说道,“不过他们好像从未融合到一起。”

“但按你的说法,分修法应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吧,怎么现在不流行了?分几个自己出去帮忙修炼不同的功法,听起来就很舒服啊,这可能是很多修士的梦想,分一个自己出去赚钱,一个去修炼,自己在家躺着等收获……”

“任何看起来就有很大优势的事物,往往都藏着巨大的风险。”离火玉答道,“分修法……首先门槛极高,必须是多灵根之体。”

“第二,分修法,从迈入修炼之路的第一日起就要开始准备,一旦错过这个时期……就不可能再用这样的修炼方式了。”

“第三,分修法……无论分出多少部分,每一部分都会认为自身为本尊,因此……想要再次将所有部分融为一体,也有可能成为一个难题,毕竟每一部分都不希望自己消失。”

听着这番话,方羽面露惊讶之色,说道:“那这申孤分出十二部分还能融为一体……岂不是很逆天?”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分成十二部分,的确是风险极大的行为。”离火玉答道,“不过,若是他从一开始目的就很明确,就是为了变得更强,并始终坚定这一点,那的确是可以做到的,只能说这家伙想要变强的内心足够坚定。”

“毕竟,无论分为多少部分……本质是一样的,只要都希望变强,那就会接受重新融为一体这件事。”

“轰轰轰……”

方羽与离火玉交谈的时候,申孤的十二个部分便聚集在一起。

他们立在空中,每一个都在用充满杀意的眼神盯着方羽。

“等等,黑珠一共十二颗……这里的确也有十二个申孤,可还得加上原来的那个申孤吧?”方羽疑惑道,“按理说应该有十三个申孤。”

“这些部分以黑珠形态显现的时候,那个家伙明显是一道傀儡之躯。”离火玉说道,“现在这十二道才是他的本尊。”

“所以我刚才是跟一具傀儡打了两个回合……这家伙还真是怕死啊。”方羽摇了摇头,说道。

“他不怕死,否则就不会融为一体了。”离火玉说道。

“也是。”方羽答道,“留一部分不融合,也有机会活下去……十二部分全都融合,死了可就真的全死了。”

“大道法则给了你多少的加成?”申孤盯着方羽,问道。

“加成?相当大。”方羽笑道,“我跟你说,你随便在街上找个修士,把大道法则给他,他马上就无敌了。”

“大道法则就是这么强。”

“所以,你是不是更想得到它了?”

申孤没有说话。

十二个他,已经缓缓散开。

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有退路。

不杀掉方羽,夺走大道法则,他就不可能逃过神族的重罚!

只有迈出这一步,成为至尊仙……他才有活路!

分修法的最终一步……就是融合。

申孤原本打算在这几日内完成融合,应对接下来可能遭遇的强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