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仍有積雪,康先生剛剛靠邊走過,留下了清晰完整的腳印。不是皮鞋印跡,是布鞋,但許青雲一眼便看出,這個腳印和之前在報社所見有很大不同,兩者絕不是同一人。
鞋店掌櫃給他提供了錯誤信息?
這個可能很低,畢竟他在這裡問出了‘康先生’,確實有這個人,在鞋店看過報社門口腳印的鞋樣,那個鞋樣他能判斷出屬於同一人。
究竟什麽地方出現了意外,還是這裡住有兩個康先生?
這點可能性同樣不高,康姓本不多見,若真有兩人,飯館掌櫃的應該會問他找哪一個。
許青雲暫時不知道真實情況,此時他有些慶幸,幸好只有他們三人,沒有貿然抓人。
否則抓錯了人,很有可能打草驚蛇。
“班頭,怎麽了?”
易升和鄭繼明見許青雲蹲在原地,沒有繼續跟蹤,急忙跑了過來。
許青雲抬頭,馬上吩咐道:“繼明,你繼續監視,一定要小心,跟丟了不怕,切記不能被他發現。”
‘康先生’依然要跟,但已不是最重要,此時知道他大概住址,只要不被發現,怎麽都能找到人。
此刻許青雲必須搞明白哪裡出現了偏差。
多次配合警方破案的許青雲非常清楚,一旦調查方向出了錯誤,結果便是南轅北轍,徒勞無功,浪費時間甚至帶來相反的效果。
“是,班頭。”
鄭繼明獨自跟了過去,他做了多年警察,有一定經驗,而且他對日本人最為痛惡,明白對方可能是日諜,他會更加認真。
許青雲則低頭,拿出帶著的相機,給地上的腳印拍照。
警察局只有大隊才有相機,這次辦案許青石對他支援極大,照相機,望遠鏡,自行車等等全部提供,只要能破案,要什麽給什麽。
拍好照片起身,許青雲走向飯館。
想查清楚哪裡出錯,必須先弄清楚所跟蹤的這個‘康先生’,究竟是誰。
付出了一包煙,許青雲再次離開。
剛才他確定了一件事,這附近只有一位康先生,便是剛才路過之人,他就住在旁邊的胡同內第七戶。
康先生是小學老師,和報社人說的類似。
這是家老飯館,根據掌櫃所說,康先生是本地人,打小便在這裡長大,他的身份做不得假。
同時掌櫃證實,確實有鞋店給他打過電話,打過好幾次,是他喊的人。
“易升,你留在這邊等我們的人,我進去看下。”
留下易升,許青雲獨自進了胡同。
胡同不大,裡面的房子不少,地面上有排細長青石板,旁邊則是土路,下雪潮濕的緣故,留下了不少雜亂的腳印。
大人,男人女人,各類腳印都有。
許青雲慢慢走著,很快停下,他看到了‘康先生的腳印’,這枚腳印沒必要再拍,從腳印的新鮮程度可以判斷,正是他剛剛出去所留下。
繼續走著,走到第五戶的時候,許青雲微微一怔,立刻蹲下。
門口有個完整的腳印,皮鞋,而且和報社外面的半枚腳印完全相同,比報社那個更清晰。
根據痕跡判斷,這個腳印留下的時間同樣不長,最多兩個小時。
腳印不止一個,左右腳都有,方向向外,說明他就住在第五戶人家,兩個小時之內他出了門。
有出門,但沒有他回來的印跡。
他的調查方向沒錯,去報社的人果然在這邊,他肯定和那個康先生之間有什麽關系。
拍好照片,許青雲立刻走了出去。“青雲哥。”
回到胡同口,左金方帶人趕到,此時許青雲手中有足夠的人手。
“金方,你馬上去這一片區警局,把這附近所有胡同住戶資料拿過來,以追查通緝犯的名義去要,不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在查什麽。”
這幾個胡同屬於二大隊轄區,不在許青石管轄之內,沒必要讓他出面。
“我這就去。”
金方騎和一名老警察,各騎一輛自行車離開,他剛到這邊,又馬不停蹄的跑了出去。
許青石則帶著其他人,到了附近另一家小飯館坐著,盯著這邊的胡同。
“班頭,您喝茶。”
易升給許青雲倒了杯好茶,許青雲拿著茶杯,腦中則在快速思索。
康先生和去報社的人是什麽關系,為什麽去報社的那個人定做的鞋,通知的卻是他?
這裡面必然有關聯,在沒有弄清楚去報社人身份之前,他不會輕舉妄動。
日諜不是普通罪犯,特別是這次打交道的是情報科日諜。
他們經過專業訓練,反偵察能力非常強。
許青雲腦中突然閃過道靈光,反偵察能力?
他抬頭看了眼胡同口,大概猜到了怎麽回事,不過現在不急,一切等左金方拿回資料再說。
如果他猜測沒錯的話,那麽去報社的人必然是日諜身份,並非花童那般被日諜利用幫著出面,否則不需要那麽麻煩。
左金方回來的很快,這片區警察駐地不遠,左金方帶的人和這邊認識,很容易拿到了需要的資料。
“青雲哥,他們說看完要給他們送去,不是您他們都不外借出來。”
二大隊的人同樣聽說過許青雲,不看僧面看佛面,許青雲哥哥是一大隊隊長,這個面子要給。
“給我。”
許青雲點頭,多要幾個胡同是擴大范圍,避免被真正的日諜察覺到異常。
其他資料他沒看,只看需要的這個胡同。
他馬上找到了第五戶資料。
高本義,三十五歲,身高一米六五,津海小學老師,四年前東北單身過來,祖籍山東。
許青雲立刻翻出康先生家的資料。
康令,三十三歲,津海小學老師,已成家,三個孩子,老婆在家沒有工作。
“真夠狡猾。”
許青雲眼中冒出冷光,拿出相機在拍下了高本義和康令兩戶人家的詳細資料,包括他們的照片。
他現在可以肯定,高本義就是日諜,是他去報社刊登尋人啟事,然後另有人去和胡七接頭。
同樣,去鞋店做鞋的人是他,留下了電話,但卻故意留了鄰居同事的名字,避免有人通過這點找到他,若不是他精通足跡,發現康令並非去報社之人,一旦貿然抓人,馬上就會被他知曉。
昨天不是故意斷在那,正好寫到了那裡,今天多更一章,已是歉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