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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草蜢 三百九十五搞死李幼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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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貓怕涼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3:51:05 来源:搜书1

於家族來說,是李世民的叔叔

長輩指著晚輩罵街,晚輩能怎麽樣?

還不是李淵埋下的禍根?

砍頭是不行的

現在說出的死法全屍還是留不下,皇家的顏面也不好看

鴆乃猛禽,比鷹大,鳴聲大而淒厲。羽毛紫黑色,長長的脖子,赤色的喙。因食各種毒物,所以其羽毛有劇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鴆酒,毒性很大,幾乎不可解救。久而久之鴆酒就成了毒酒的統稱。雄鳥名叫運日,雌鳥名叫陰諧

鴆鳥專門吃毒蛇,毒蛇的毒性滲透到鳥體的各個器官,不僅肌肉、內髒有毒,連喙和羽毛都有毒。鴆的屎拉在石頭上,石頭也會腐爛如泥;鴆的巢下數十步之內寸草不生;鴆鳥飲水的小溪,各種蟲類都會被毒死。鴆鳥的毒來自毒蛇,但又可以以毒攻毒,化解毒蛇的毒性。

《辨證錄·中毒門》:人有飲吞鴆酒,白眼朝天,身發寒顫,忽忽不知如大醉之狀,心中明白但不能語言,至眼閉即死。

現今大洋洲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冠林鵙鶲(Pitohuicristatus),是一種帶有劇毒的鳥,也是鴆的一種。在它的皮膚和一身漂亮的羽毛中,有一種類似於箭毒蛙的劇毒毒素。100微克,也就兩粒鹽的量,就足以殺死一名成年人。比氰化物的毒性還可怕。是為不詳的預兆,極少數當地人因貧困饑餓捕殺食用這種鳥而遭到當地人的放逐。又由於這類鳥生活隱秘而且不易接近,所以科學家對它們的生活習性依然知之甚少

“君王的家事,即是國事”

孔穎達一句話,給了李世民台階,可以換一種方法

“當從族譜中驅逐”

這是溫大雅的話,他不同意

“叛人李幼良,詔宗正寺即刻驅出宗譜,貶為庶人”

虞世南立即出列“啟稟陛下,叛國者,當誅三族”

隨即李綱,孔穎達為首的儒家紛紛請命誅殺李幼良

姬雲等聲浪安歇下來“陛下,臣有話說”

李世民正為難呢,姬雲又這樣,隻好歎口氣“唉!說吧”

“臣以為,畢竟血濃於水,得給太上皇一個交代,不如,吞金,葬之”

削藩畢竟是對自家人下手,這名聲並不好聽,現在姬雲的方法正中下懷“準”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曾經給出過答案:“毒金即生金,出交廣山石內,赤而有大毒,殺人,煉十余次,毒乃已。”也就是說,生金其實是含有毒性的,只不過經過人為開采和提煉之後,金子的毒性慢慢被消除了。

但是,古人的工藝水平畢竟是有限的,因為金子的純度不夠,裡面含有了大量的銅、汞、鉛之類的重金屬,這些重金屬是有毒的,人體一旦攝入的量超標,就會死亡。因此金子中含有的水銀等金屬其實並沒有被完全除去,並且可能對人體產生一定的影響。不過,這樣輕微的毒性並不能夠置人於死地,否則的話,金子便不會成為一種貨幣,並為人們所追捧。

吞金不等於必須是吞金子,金,也指金屬,銀銅鐵都是可以吞死的

皇親嘛,那吞金子逼格高

太監端來一盤,上面是一碗金豆子外加一杯酒

姬雲忽悠李幼良“吃了它們,安穩去吧,你死,一切皆休”

逃是逃不過的李幼良抓起一把金豆子,一口吞下,用酒送下去“哼”

“不夠,繼續”姬雲示意太監“拿酒來”

一壺酒送來給了李幼良

李幼良哈哈笑著,一邊指著他人說著傻子,一邊吞著金豆子

不多時,李幼良腹痛難忍,癱倒在地,痛苦哀嚎著

吞金之所以能夠達到自盡的目的,更大的因數其實是“墜死”

胃下垂了解下?穿孔了解下?

以及包括腸道堵塞引起的痙攣,那真是肝腸寸肚的感覺

這種痛一時半會兒是死不了的

清朝末年的時候,有一位將軍,在敵人攻破自己守衛的城池的時候,不想受到汙辱,就想著自殺,可是這位將軍選擇的方法也挺奇葩,你一個將軍,自己給自己一槍死的多痛快,他非要吞金,而且還無法忍受那份痛苦,最後還是讓部下給了兩槍,死了個痛快,這位將軍就是造成了腸梗阻,實在痛苦的不行,才會讓部下把自己打死。

如今李幼良正是這樣,死又死不了,活又不可能

滿地打滾哀嚎著讓給個痛快

半小時

哀嚎聲越來越小,李幼良無力得指著姬雲“你,你,我”

“死也不放過我?你也配?”姬雲蹲在李幼良身邊,用只有兩人的聽得到的聲音說“我不會讓你好死的,你肚子裡有一碗金子,很多人都想要”

吞金是留全屍的一種特殊待遇。可聽到姬雲這話,李幼良眼中禁不住的恐懼,但為時已晚,死死抓住姬雲的衣袖

“我放過你的後人”

姬雲小聲說出這話後,李幼良松開了手,咽下最後一口氣,臉上帶著最後一抹笑容

姬雲試過李幼良鼻息後,搖搖頭

“葬了,退朝”李世民說完,起身就走了

李幼良在長安有家,不過貶為庶人,又因造反是要沒收

但是畢竟人死為大,朝廷逾期收回,許其在家過葬

人去世後的第七日。經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後, 最後的環節就是下葬了

《魏書》:“又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齊,令七人出家”。《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燒七”又稱“做七”、“守七”、“七祭”。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學者多認為燒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范圍,走向世俗化。

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隻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在五七或第六七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鬥等祭奠

準備得挺好,可就扯淡了,李幼良下葬當天夜裡,墳給刨了,大卸八塊,肚子被扒開了

雜碎散落一地

其家人穿著孝服上長壽坊的長安縣縣衙告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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