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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大梁,反賊竟是我自己? 第121章 前朝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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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距離十三秒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3:52:02 来源:搜书1

李晉一走出連莊樓,衣角便被風吹起。

沒想到,這從未有過北風的開州府,居然起風了。

撲面而來的清爽,掃過開州府積鬱已久的陰霾。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風從西北掠過時,仿佛是撩起了向春坊姑娘們臉上的脂粉和身上的體香,將他們帶到了城中,散布各處,空氣中盡是靡靡的味道,叫人蠢蠢欲動。

這極細的脂粉末子,充盈在開州府上空。

胡商、賭樓、娼妓。

這些前朝不入流的產業,在梁王登基後,都得到了大力發展。

梁王為流通貿易,搞活經濟,可以說是不遺余力。

這並不是他一心改善民生,而仍然是多疑的他防叛止反的手段。

當治下子民都以“搞錢”為主要目標,並且“為了賺錢,不丟人”之風盛行,金元當道,拜金成風,以財富定義成功時,則絕大部分政治追求,和有政治夢想的人都將被淹沒和唾棄。

這便是梁王想要的。

他不可能允許百家爭鳴,碰撞出新的社會形態,覺醒出新的政治英雄,所以必須讓帝國金錢的流通遠遠壓過思想的奔騰。

無論哪朝哪代,拜金程度,都是衡量統治者自信心的重要指標。

就這樣,向春坊的春樓,比前朝增擴了十倍。

坊北東回,分“三曲”之地,住著不同檔次的娼妓。

其中“南曲”最優,“中曲”次之、“北曲”更次,越靠近通樓街,就越是高檔。

“南曲”的青樓,自不會**裸掛著“買春”“逛窯”的俗氣牌子,而是多惺惺作態稱作“雅館”、“文曲”,類似於後世的“某某集團歌舞團”、“某某EMBA商學院”。

這裡多是達官顯貴們以肉行賄,權色交易之所。

當然,其中也不乏有志的新新女性,開蚌而沽,以虛構的上流企業家的身份在這裡偶遇真財閥,賣個好價錢。

“中曲”的青樓,主流是“唱歌 飲酒”的會所模式,文人墨客一般流連此間。三五好友,坐一雅閣,喚幾名多藝的窯姐相伴,一邊和歌吟詩,一邊美酒佳人,純真質樸,今宵難忘。

這裡的娼妓們不光要風姿綽約,還要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所以京都俠少均萃集於此,就連每年新進的進士也以紅牋名紙遊謁其中。

中曲的玩法也是多種多樣,不似南曲扭扭捏捏,也不似北曲直奔主題。

有二兩銀子一位的“素場”,女子們雖輕衣薄紗,但在雅閣內是隻賣藝不賣身,能歌善舞還可陪酒吟詩,主打擦邊撩撥,若客人要買春則須另談價格。

有四兩銀子一位的“裸場”,女子們剛被選定入場,老鴇便前來收了她們的衣裙,姑娘們全身**,依偎作陪,酒色喧天。

還有六兩銀子一位的“浴場”,女子們裸身陪浴,黃桶鹽奶,大小果盤,A面B面,服務熱情周全。

更有八兩銀子一位的“嗨場”,除了前述內容,更可陪客人服用魏晉便盛行的“五服散”“曼陀羅”等麻醉致幻丹藥,直把青樓變作天上人間。

而北曲卻是低等的官妓,她們中大多是家中自幼為丐、走投無路的,或者為不調之徒所漁獵,**被騙至此的,更有前朝家道中落的小姐丫鬟被典當在此還債的。

姑娘們不會詩詞歌賦,假母也不提供美酒佳肴,賓客在這裡狎妓往往只是圖一哆嗦,而不是有錢人的風流雅趣。

向春坊的春雲樓大抵就是這北曲之地。

李晉既不好賭,也不愛嫖,此刻正被那鴇母陪著,拘謹地坐在春雲樓的候堂裡,任憑來來往往的姑娘調笑自己,也只是紅著臉在那裡等候。

“喏,那個就是我們這最好的姑娘,蘇雲筱。”不多時,鴇母指著一個送客出來的女子說道。

所謂“最好”,只是鴇母的說辭,在她口中,底下的姑娘沒有“好”,更沒有“不好”,個個都是一等一的頭牌。

不過,李晉看這蘇雲筱,雖然有二十七八歲,早已過了為人婦的年紀,沒有半點少女的青澀,但依舊身形曼妙、長眉連娟,一身濃妝豔抹的紅塵脂粉味,卻比十七八歲的少女更能勾魂攝魄。

進了房間,蘇雲筱見李晉不是來尋歡作樂的,有些不快,穿上剛剛脫下的衣服坐在鏡前,擺弄著自己雜亂的發髻:“只是問事,這銀錢也是要照付的。”

蘇雲筱不高興,是正常的,因為這裡是北曲,接待客人是論次不論時。被人問事,哪怕只有三五句話,大多數時候也比這些男人辦一次事耽誤的更久些。

不管是千金裘的掌櫃,還是連莊樓的東家,做的都是開門生意,要麽為個人情世故,要麽圖個行事方便,自是要給武機局個面子。

可對這向春坊的姑娘們來說,做的本就是皮肉生意,你什麽執紅衛不執紅衛的,與我無關,哪怕皇帝來了也一樣要付錢。

對她們來說,只要來了,這三兩分鍾,你便是如意郎君,但要不付錢,可別耽誤我下一個郎君上門兒。

李晉也知道這個道理,豪爽地在身上摸出幾個錢來,又細細數了數,拍在了蘇雲筱的桌上。

“你說這人,我知道。”蘇雲筱一邊補著脂粉,一邊說道:“整日裡說為我贖身,可就他那點銀錢,隻當是說笑。”

“他死了。”

“哦?”蘇雲筱聽聞,竟然沒有一絲波瀾,手裡的動作竟連個停頓都沒有。

這一刻,李晉看出,任乾卞的蘇雲筱,只有眼前這一個,而蘇雲筱的任乾卞,卻不知道有多少。

“官爺你來,就為跟我說這個?”蘇雲筱插上一支發簪。

李晉又掏出任乾卞臨死時給的那把碎銀,拍在桌上:“他死時,讓我把這些給你,還說有些東西,都是存在你這裡,我來看看。”

李晉平時也算機靈輕佻,可真正到了這種地方,卻反而拘束起來。

“看看?”一聽說到任乾卞留的東西,蘇雲筱停了手裡的動作,心想,你這年輕官差原來是為了來圖這幾個錢財?正要說不知道時,望了望李晉腰間的紅繩橫刀,極不情願地向床下努了努嘴。

“只聽說貪官反賊,或者前朝余孽死了,要被抄家,這可是頭一次聽說一個賭鬼死了還要被追索遺物的!”蘇雲筱很不服氣,陰陽怪氣地嘲諷了一句。

“喲,你還知道前朝余孽呢!”李晉一邊敷衍,一邊順著蘇雲筱的目光,從床下翻出一隻鹿皮袋子,袋子裡除了幾貫銅錢和一些碎銀,還有一個綢袋,裡面果然裝著一張精細的面皮,和一些油彩顏料、膠泥發須、鑷子銀針之類。

李晉心說:這一定就是他吹噓的鳳凰皮了。

“前朝余孽有什麽稀奇的,我就是前朝余孽!”蘇雲筱漫不經心的回答讓李晉大吃一驚。

“什麽!”李晉按住了手上的刀。

“若不是這個梁王,人家還在宮裡安安穩穩當侍女呢,哪兒淪落到在這裡賣身?”蘇雲筱埋怨地說。

李晉一聽,雖然說的話反裡反氣的,但只是個宮女,放松了下來:“這話你都敢說,不怕被殺頭麽?”

蘇雲筱描了描眉,一臉無所謂:“切~,我都賣身了,你覺得我還會怕死麽?有本事,你就捉了我這前朝余孽去領賞,看一個落魄的娼妓能值幾兩銀子,沒本事,你就帶著東西快走。”

話糙理不糙,李晉自知說不過眼前這個姑娘,把那鳳凰皮揣到身上,又把袋裡的錢財丟回給蘇雲筱,小聲嘀咕了一句:“怎麽隨便遇到個女子也有反心。”

“女的怎麽了?女的沒錢,還能賣身養家,你們男的還不是隻曉得去賭?”蘇雲筱把手裡的東西往桌上一扔, 慍怒起來:“女的就不能造反了?這年頭,誰身邊還沒幾個反賊呢?!”

又補了一句:“要造反,趁早!”

本是一句哀歎不公,抱怨世道的話,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李晉掏出了揣在身上的咬金瓷梅瓶,遞給蘇雲筱:“你說你是宮裡的人,可曾見過這個?”

蘇雲筱沒有伸手接,隻斜著眼瞥了一眼,道:“咬金瓷嘛,知道。”

“這果然是宮裡的東西?”

“是的,長公主的玩意兒。”

“長公主?可姓公孫?”

蘇雲筱聞言崩潰,像看著傻子似的看著李晉:“你好歹也是個執紅衛,長公主怎麽可能姓公孫!姓李呀。”

“這麽珍貴的東西……”

蘇雲筱不知道李晉是在思慮什麽,隻當他沒見過世面,不屑地說:“有什麽好稀奇的,比這珍貴的玩意兒,宮裡多了去了,李朝盛世,哪樣東西不是天下絕倫?長公主喂兔子的碗都是純金的呢!”

蘇雲筱雖然是有吹噓的成分,可李晉聽來,卻是極為震撼。

若是之前那張使公,是用這不明來路的咬金瓷包裝自己的身價見識,從而故弄玄虛,從中獲利,那這蘇雲筱的話,可沒必要亂編。

“女的就不能是反賊?”

“誰身邊還沒幾個反賊?”

前朝余孽,咬金瓷,長公主——

李晉望了望手上綠礬油的印記,夜晚的自己給白天的自己留下這提示,

難道?——

公孫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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