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之初,歐人謀其間,間離印第安部族,使其自相鬩牆,以是為利器,令其對火器之需無有已時。皮貨不足以償,乃以地易之。及萬帕諾亞部老酋長馬薩索伊之子梅塔科米特嗣位,其部已為殖民地所困,白人與印第安人之隙亦日深。
馬薩諸塞之清教徒,懷揣虔誠之宗教理想,抵新陸,欲樹人類聖潔之范。故政府頒律,嚴守教義,酗酒、通奸等不德之行,皆懲無貸。男子發稍長,亦為所難。印第安人至市鎮,亦須遵殖民地之法。若有醉臥街市者,輒執而鞭之,或服勞役旬日,此皆令心高氣傲之印第安人深感束縛,積怨日深。
當老酋長之長子瓦姆蘇塔嗣位未久,即受普利茅斯法庭之召。雖為酋長,亦為殖民民兵以刺刀迫至法官前。未幾,瓦姆蘇塔忽患怪疾而薨,印第安人皆曰:“白人鴆之。”梅塔科米特睹兄在位期間,族人所處之境日益惡化,及繼位,又屢遭威脅與恥辱,遂決心與基督徒抗爭到底。
一六七五年,馬薩諸塞殖民地處一異族歸化者薩薩蒙遭同族戕害。薩薩蒙素輕己之傳承,毀謗先祖祭儀為妖術,嘗密告殖民當局,言梅塔科米特酋長有謀逆之意。薩薩蒙既伏誅,殖民者借端逮捕,絞殺萬帕諾亞三部之人,其一乃梅塔科米特酋長之心腹。
殖民地政府素知梅塔科米特桀驁,今案件又顯其為幕後主使。梅塔科米特知大禍將臨,急遣使四出,令聯盟部落即時起兵。梅塔科米特下令:焚屋舍,毀城鎮,盡屠白人。
未幾,新英格蘭地區戰火蔓延,備受壓迫之印第安部落紛紛響應,懷恨白人者皆投身戰事,四處擊殺英人。因其人呼梅塔科米特為“菲利普王”,是故此戰得名“菲利普王之戰”。
對定居者而言,一六七五年之夏,乃一血腥恐怖之季。印第安人對新英格蘭各殖民點發起凶猛襲擊,其戰法狂野,手段殘忍,不論老幼,盡皆屠戮,唯白人是殺。其志在滅絕白人,毀城多座,殺戮無數。
戰爭初啟,因殖民者無備,印第安人佔盡優勢。菲利普王軍事才能出眾,設伏數回,殲敵逾二百。此戰激勵其他部落連鎖反應,原為敵對之部落,為共同抗白,結為同盟。新英格蘭地區一時人心惶惶,四面楚歌。印第安人進逼波士頓,菲利普王之恐怖籠罩全域。
然而,殖民者之實力遠超印第安人,後者無兵工廠,武器皆仰賴白人,不堪長期戰爭之消耗。戰事未及一年,形勢逆轉,菲利普王軍火耗盡,糧食匱竭,攻勢漸失,轉為遊擊。原同盟部落亦生分裂,戰力大減。
裝備精良、糧秣充足之殖民軍發起反攻,逐一摧毀印第安部落,大量殺戮印第安人。有兩回著名之偷襲,重創印第安部落。一夜,殖民軍夜圍印第安人駐地,黎明突襲,一次屠六百人;另一回則殺千人,多婦孺。
一六七六年夏,菲利普王陷於沮洳,為叛族印第安人從後射傷,尋為殖民軍所肢解,棄屍郊野,任鳥獸食之。殖民軍以其首級挑於槍尖,奏凱而歸,普利茅斯城一片歡騰之象。
梅塔科米特既歿,“菲利普王之戰”遂告終結,殖民軍終獲全勝,印第安人之威脅遂除。此戰也,各殖民地雖各有損失,而印第安人之損失尤甚,多部落被夷,存者寥寥。
白人指揮官令曰:“萬帕諾亞部落及鄰部,悉數根除,勿留一人。”大量被俘之印第安人販賣至歐羅巴為奴,梅塔科米特之妻女亦賣至西印度群島,萬帕諾亞部落由此滅矣。菲利普王與部落同殉,留遺言曰:“誓死以殉,亡國無悔。”此言令殖民者心悸。
白人對萬帕諾亞部落及其鄰部之大屠殺,使北方印第安人幾近滅絕,余者逃亡遠方以求生。清教徒民兵以《聖經》為良心之導,與此戰中,勇猛當先,其理論以印第安人皆應誅殺。
自此,新英格蘭地區印第安人之勢力盡滅,其後此地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繁榮之一域。科頓·馬瑟於其書中記曰:“感謝上帝之庇佑,使印第安人荒蕪之地,變為光輝燦爛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