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3月20日,澳大利亞政府和新西蘭政府的官員們正式在澳大利亞悉尼碰面,並且展開了為期十多天的和平探討時期。
所謂的和平探討時期,其實是兩國政府商討關於組建聯邦的進程,同時也是在商議兩個國家佔據聯邦話語權的多少,以及將來兩個政府的相處關系。
雖然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組建聯邦已經成了必然,但聯邦到底由誰做主,以及兩個地區應該以怎樣的方式融合到一起,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參加這場會議的人有很多,主角是澳大利亞中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也就是臨時有新西蘭殖民政府改製而來的。
事實上,除了更換一個稱謂之外,現在的新西蘭政府和新西蘭殖民政府基本沒有任何差距,除了阿瑟的身份之外。
除了兩個國家和地區之間的政府之外,參加會議的還有來自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上下議院成員。
但實際上,無論是澳大利亞還是新西蘭,無論是政府還是議院,基本都被阿瑟掌握在手裡。
因此,這場新西蘭和澳大利亞之間組建聯邦的會話,實際上也可以看作阿瑟的屬下的會話。
事實上,如果阿瑟願意的話,這場會談甚至都沒有必要召開。畢竟新西蘭的行政權也被阿瑟掌握在手裡,掌握軍權的皮爾斯將軍在新西蘭公投結束之後就返回了大英帝國,目前的新西蘭駐軍已經改名為新西蘭國防軍,指揮官也是阿瑟派遣過去的。
雖然如此,聯邦組建後,兩個地區權力的劃分還是必須得明確的。
畢竟稍有縫隙和差池,可能就會導致諾大的國家在將來分崩離析,阿瑟辛辛苦苦經營這麽久的澳大利亞基本盤也可能會受到波及。
這場會議一直持續了十多天的時間,期間談論了包括議院,政府等在內的各種詳細權利劃分,並對聯邦將來可能發生的任何情況進行了一些分析和暢想。
1904年4月11日,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合發表聲明,宣布成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邦,聯邦首都為悉尼。
也正是在當天,在大量新西蘭人民的請願之下,以及許多新西蘭高官的請求,阿瑟同意成為新西蘭的公爵,作為一個民選公爵來統治新西蘭公國。
雖然澳大利亞和新的新西蘭同為君主製公國,但在體制等一些方面還是存在很大的不同。
澳大利亞是如同領地一般的君主製公國,整個澳大利亞都可以看作是阿瑟的私人財產。
但同時,澳大利亞公爵這個爵位也是分封於大英帝國皇室,這也就代表著澳大利亞公國和大英帝國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
如果有一天,阿瑟所在的澳大利亞王室絕嗣,那麽澳大利亞的公爵爵位就會回到大英帝國手裡,因為這是從大英帝國分封出去的公國。
但新西蘭又不一樣,新西蘭公爵可以說是一個民選爵位。這個爵位來自於新西蘭的民意,而非是其他人的分封。
只要阿瑟不會丟失新西蘭人的支持,那麽這個爵位就會一直存在,也可以被家族以外的人繼承。
也正是借此機會,澳大利亞的行政區進行了一個小變革。悉尼附近幾十公裡的地區被單獨劃分出來,成立了聯邦首都領地。
聯邦首都領地是一個地位等同於州的行政單位。領地的最高長官名為總督,地位和權利等同於其他州的州長。
而新西蘭公國內部也分為了兩個州,分別是由新西蘭北島組成的北新西蘭州和新西蘭南島組成的南新西蘭州。
就此,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邦的具體范圍和行政被徹底劃分,聯邦由三部分組成,分別是澳大利亞公國,新西蘭公國和新幾內亞殖民地。
其中,新幾內亞殖民地的身份比較特殊,直屬於王室,總督直接由阿瑟進行任命,擁有獨立的行政權。
澳大利亞政府和新西蘭政府的官員們分別由澳大利亞下議院和新西蘭下議院選舉得出,同時,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議院共同組成了,聯邦上議院(皇家議院)和聯邦下議院(眾議院)。
皇家議院和眾議院分別代表著王室和公民的權利,前者由阿瑟也就是聯邦君主直接任命,後者在聯邦所有范圍內(包括新幾內亞殖民地)進行選舉,選舉范圍是擁有聯邦合法公民身份,並且在聯邦所有地區居住滿二十年的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邦人民。
新的聯邦是一個典型的二元國家,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都擁有各自獨立的政府,同時也擁有一個統一的聯邦政府。
目前的聯邦政府基本是由澳大利亞政府組成,只有很少一部分的新西蘭政府官員進入了聯邦政府,擔任一些並不怎麽重要的職位。
澳大利亞政府的選舉模式也基本被平移到了聯邦政府,只要新西蘭的官員們有能力和信心,完全可以在下一屆政府選舉的時候參選,到時候他們甚至有成為聯邦政府首相的可能。
為了安慰新西蘭政府的官員們,北新西蘭州和南新西蘭州兩個州政府官員基本由他們擔任,他們可以挑選想要的崗位,擔任至下一次州政府的選舉。
這也確實讓一些新西蘭官員們平息了原本有些不滿的心情,至少他們也知道,他們的競爭力不可能比得過澳大利亞的官員,至少在短時間之內。
一個州政府的官員也算是能滿足他們的胃口,畢竟他們在保留了原本職位的同時,還獲得了一些州政府的職位和權利。
變化最不大的其實反而是皇家議院和眾議院。這兩個議院其實就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上下議院的結合。
這也導致了目前的聯邦皇家議院總人數突破了二十人,而眾議院的總人數突破了兩百四十人。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所有議員們,全部加入了目前的聯邦眾議院。
至少在下一次眾議院選舉之前,他們還能夠暫時保持他們的地位。
職能方面,眾議院由各州分別選舉而出,澳大利亞六個州佔據一百九十八個席位,新西蘭兩個州佔據四十二個席位。
這些由每個州選舉出來的議員,組成了總人數達到兩百四十人的眾議院。
眾議院擁有立法權,監督權和彈劾非內閣政府的所有官員的權力,同時內閣政府的所有職位也會從眾議院選舉得出。
而皇家議院的成員由時任內閣政府官員,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員,君主任命的議員和各殖民地總督以及領地總督組成,除了成年的男性王室成員之外,其他的皇家議院議員,在皇家議院的任期也就相當於他們所在職位的任期。
阿瑟親自任命的議員任期稍微長一點,但最多也不超過五年。除非阿瑟再次任命,否則五年之後就不再是皇家議院的議員。
換句話來說,內閣政府的首相和部長,新幾內亞殖民地的總督和首都領地的總督,會自動獲得聯邦皇家議院議員的身份。
但同樣的,如果他們不再是內閣政府的首相和部長,或者殖民地和領地的總督的話,他們也將自動喪失皇家議院議員的身份。
皇家議院的權力十分廣泛,擁有立法權,司法權,監督權,彈劾任何官員的權利以及駁回眾議院提議的權利。
沒錯,眾議院的權利雖然十分巨大,但這一切也取決於一個前提,就是眾議院的提議在皇家議院順利通過。
眾議院的所有提議只有通過了皇家議院的認可才能執行,而阿瑟又通過種種方式控制了皇家議院。
首先是殖民地的總督和首都領地的總督,這兩個總督全部是由阿瑟親自任命,自然也是忠誠於阿瑟的。
其次,內閣政府的成員雖然是由眾議院進行選舉,但實際上也得經過阿瑟的正式任命後才能上任。
沒有阿瑟的任命,至少從法理上看來,他們並不能成為正式的內閣成員,無論是從名分還是從實際上。
因此,哪怕他們有再大的野心,也不得不忠誠於君主專製盛行的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邦,也不得不忠誠於擁有無限威望的君主。
更何況,除了皇家議院之外,阿瑟還有一個底牌,那就是君主擁有推倒一切的能力。
隨著聯邦的建立,澳大利亞憲法也被正式改名為聯邦憲法,在整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邦通用。
憲法規定,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可以在特殊情況下解散皇家議院和眾議院,罷免內閣政府,組建全部由君主任命的臨時政府。
這就相當於阿瑟可以在緊急情況下解散擁有巨大權力的皇家議院,眾議院和內閣政府,讓聯邦成為徹徹底底的獨裁專政統治。
但這樣的權利也只能成為一張基本不會動用的底牌,因為這張底牌一旦動用,所面臨的可能就是國家深陷危機,王室和政府的威望徹底崩塌。
但實際上,掌握了軍權,並且在民間擁有巨大聲望的阿瑟,根本不用擔心這種特殊情況的到來。
別說是目前了,就算是未來幾十年,也基本不可能在聯邦內部誕生能夠和王權進行抗爭的對手,這是阿瑟擁有後世經驗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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