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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樂:從劉娥駕崩開始 第三十章・新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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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就愛吃水果嘍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3:55:35 来源:搜书1

商人將糧草運往邊地,邊地對貨物的價值一律進行實估,隻按邊地的遠近程度給予不同的優待。如以值一萬錢的糧草為基準,遠者給券一萬零七百,近者給券一萬零三百,商人持券到京城換取現錢,交易完成。

見錢法的實施,使茶葉與沿邊入中物資脫離直接關系,解決了茶葉價值的虛估問題。

而‘貼射法’的主要內容有四:第一、官府不再預給茶農‘本錢’征購茶葉,允許商人與茶農自相交易;第二、官府原先賣茶獲得的‘淨利錢’由商人提前貼納;第三、官府‘給券為驗,以防私售’,此券便是購茶貿易許可證;第四、若至年底而貼射不盡,或無人貼射,則仍由官府收買。

貼射法從根本上解決了官買官賣,官運茶葉的種種開支,官府可得茶葉買賣的淨利錢。但弊端在於,商人隻買好茶,劣質壞茶只能由官府收買,同樣會虧損茶利。

……

“臣認為,當年新法失敗的原因,是豪商勾結權貴進而影響朝廷舉措所導致,臣想請官家下詔,就是為了絕此邪徑。”

“此外,這次重開新法,朝廷可對商人做出讓步,許商人貼錢五成,余者為期半年償還,若失期則倍其數,如此商人不僅有利可圖,且現錢周轉負擔亦可減輕。”

趙禎看完了奏劄,也聽完了講解,思考片刻後開口說道:

“商人逐利,一旦其積累起巨額財富,就一定會想盡辦法謀求政治地位,進而為自己的商業提供保護。”

“官商勾結不是靠一紙詔令就能解決的,朝堂上叫囂著‘恥於言利’‘不與民爭利’者,私下收受賄賂的時候比誰都勤快。”

“朝廷不聚斂,‘民’就能得到實惠嗎?這就要看如何定義‘民’了。”

“以‘士農工商’四民為例,從古至今一直在說‘民以食為天’,農甚至僅次於士。但朕覺得,實際的排序應是‘士商工農’。士盤剝商,商盤剝工,而無論士商工都在盤剝農,農民是被盤剝的最狠的群體。”

李諮若有所思,只聽趙禎繼續說道:

“朕以為,財富的聚集是有固定路線的,這個路線是:農民-工民-商民-士民-朝廷。”

“搖旗呐喊,讓朝廷不要與民爭利,大部分說的是讓朝廷不要與士民爭利,因為朝廷一旦下場聚斂,那士民的利益就一定會受損。”

“可無論朝廷是聚斂還是不聚斂,農民創造的財富,都不會留在他們自己的手裡。”

“朝廷不聚斂,財富就會在聚集到士民手中的時候停止向上聚集。如此一來,百姓沒錢,活不下去,只能造反。朝廷沒錢,養不起兵,只能等死。而佔據了巨額財富的士民群體,不會給百姓施舍,更不會疏財救國,因為改朝換代並不影響他們的利益,他們只是換個主子喊萬歲罷了。”

……

宋朝從不缺乏聚斂之臣,‘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宋朝最真實的寫照,士大夫中有很多都是以農民身份走上來的,他們太懂底層了。

財富的聚集是大勢所趨,無法更改,那就只能由朝廷親自下場,盡可能的聚斂財富,然後重新分配給那些活不下去的底層百姓。

宋朝的廂軍制度、剩員制度、招安制度,其實做的都是一件事,那就是重新分配財富。

廂軍、剩員、受招安的反賊,這些都是什麽人?

廂軍大部分是犯了罪充軍的賊配,他們的工作就是給官府服勞役,修城、運糧、乾私活,說白了就是官奴,勉強糊口罷了。但若沒有廂軍,官府的勞役就得攤派到百姓頭上,對百姓而言,只會更慘。廂軍畢竟還有編制,每個月可以領點醬菜。讓百姓服勞役,那可就得自備衣食了。

剩員則是廂軍中的老弱病殘,只要他們還剩一口氣,朝廷就要養著。這些人可以老死、病死,但不能凍死、餓死、或缺藥而死,因為一旦他們非自然死亡,當地的父母官會被上級問責,影響仕途。

那麽受招安的反賊又是什麽人呢?他們是一群沒有房宅、沒有田地、沒有資財、沒有家小、沒有手藝、沒有顏色,連賣身為奴都沒有人買的人,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人,是不造反就活不下去的人。

宋朝歲入6000萬貫(600億),5000萬貫(500億)都用在養兵,地方財政為了供養廂軍和剩員,年年入不敷出,永遠維持在瀕臨崩潰的線上。

而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分配者的封建官僚,享受巨額俸祿,也就不奇怪了。不先把他們喂飽了,哪有良心去管底下的死活。至於那些與下民爭利的食祿者,宋朝也是一貫嚴刑峻法。 uukanshu

宋朝善待文人不假,但其對於貪官汙吏,太祖太宗都是一律判處棄市,直至真宗仁宗朝開始,對貪官汙吏才基本免除了棄市等死刑。

……

李諮怔了怔,沉思了片刻道:“官家明察秋毫,臣願傾盡全力,助官家重行新法。”

“朕對貼射法有幾點建議,計相或可參考一二。”

李諮詢問道:“官家有何新解?”

趙禎翻開手劄,翻到了某一頁上,抬頭說道:“新解談不上,只是朕的一些個人想法。”

李諮拱手行禮道:“官家請賜教。”

“關於貼射法,商人與茶農自相交易時,若商人隻挑好茶,壞茶一律不要,最後損傷的還是朝廷的利益。”

“因此,在商人與茶農交易時,需得有官府之人作為第三方見證,商人不能隻挑好茶,茶農也不能隻給壞茶,至於好茶佔多少,壞茶佔多少,則由商人和茶農在官吏的見證下自行商議。”

“商議好後,簽下券書,券書上寫明:何年何月何日,領好茶多少斤,壞茶多少斤,商人貼付多少,官府淨利多少,茶農本錢多少,而後三方簽字畫押,券書方可生效。這券書就是商人販茶的許可憑證。”

“券書生效後,商人貼付五成淨利和全部本錢給官府,官府將本錢全部交給茶農。限期半年內,商人將另外五成淨利交給官府,失期則倍之。”

“若商人和茶農私下交易,茶農可在事後舉報,官府負責抄沒商人半數家財充公,而茶農則無需退還商人私下交易所提供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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