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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末三國的騎馬與砍殺 第17章 3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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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曉曉M斐遐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3:57:20 来源:搜书1

然後,十箭全中!

不是,怎麽就全中了呢?自己的運氣太好了吧?這麽好的運氣,為什麽以前買彩票一張也沒有中過?

周圍爆發出一陣陣的喝彩聲,陳誠停止了瞎想,他舉起雙臂,接受眾人的稱讚。

為我歡呼吧,凡人們,你們正在見證奇跡!

“好了,你該下去了!”

羽林衛的軍官過來趕人。知道你厲害,但是其他人還要演武呢。

陳誠隻好將弓箭都交了回去,然後一溜煙的回到了曹操身邊。

“子正竟有如此神射!”

射到一百步距離上的箭矢是輕箭,破甲能力不足,在戰場上的實用性並不大。話雖如此,但是能在百步的距離上射中目標,真的是太讓人驚訝了。能拉開三石的強弓,那就能身披重鎧衝鋒陷陣,在洛陽局勢日漸緊張的現在,這樣的勇士是各方都需要的。

不過洛陽周邊的勇士太多了,軍中聚集了全國挑選出來的勇士,騎射過人的那是相當的多。

曹操拉著陳誠的手,歡笑道:“當浮一大白!”

“當浮一大白”源自西漢劉向的《說苑·善說》。這個成語原意是指違反酒令被罰飲酒,其中“浮”指違反酒令被罰飲酒,“白”指罰酒用的酒杯。後來,這個成語的含義擴展為滿飲一大杯酒。

曹操心中盤算起來,陳子正這麽厲害,讓他去外地避風頭,是不是太可惜了?要是京城裡面發生了變故,正是用武之時,要不,還是將陳子正留在軍營裡面?

他已經旗幟鮮明地站在了袁紹這一邊,也不怕袁術找麻煩。要是袁術手下的刺客殺了陳誠呢?那對他曹孟德也沒有什麽損害。再說,難道去了外地就不會被刺殺了嗎?

演武持續了一整天的時間,在展示個人武藝的環節,陳誠步射第一,不過他的騎術還是差了一些火候,馬上劈砍和騎射的冠軍落到了一個匈奴人的手裡。嗯,那個匈奴人祖上是匈奴人,他家已經在洛陽住了好些年,穿著打扮和生活習慣都已經和漢人沒什麽區別了,只是保留了騎射的習慣。

這個時代已經有了馬鞍和馬鐙,不過馬鞍和馬鐙都還很簡陋,並沒有高橋馬鞍和鐵質馬鐙的組合,騎兵在馬背上需要用雙腿用力地夾住馬肚子,然後才能射箭和做出刺殺劈砍等動作。

這對騎術的要求很高。近戰肉搏也就罷了,能在馬上拉弓射箭,玩出各種花活的,大多是胡人,或者是歸化胡人。正是因為如此,能在馬背上左右馳射的董卓才會被那麽多人佩服。

演武結束之後,天子下令分發酒肉,犒賞三軍。表現好的有酒有肉,表現不好的也能喝上肉湯。全軍再次高呼“萬歲”,這次是真心實意的。

天子劉宏賣官鬻爵,想著法弄錢,但他並不是守財奴,弄到的那些錢幣、布帛和其他物資並不是隻用來供天子本人享樂,大部分錢財都是用來養兵了。西園軍數量萬將士的盔甲、武器、馬匹、戰車、戎裝、口糧、軍餉,還有賞賜等,都是出自天子的私庫。

所以西園軍是天子親兵,只聽皇帝,以及皇帝任命的上軍校尉蹇碩的。只要皇帝不死,袁紹、淳於瓊等人都不敢輕舉妄動。曹操甚至都不願意管軍隊裡面的事情,他很清楚,就現在的情況,不管他怎麽拉攏,西園軍依舊會效忠天子。

“萬歲!”

“萬歲!”

“萬歲!”

在將士們的歡呼中,皇帝劉宏乘坐天子鑾輿返回宮中。

陳誠準備跟其他人一起去喝酒吃肉,喝酒吃肉是增進彼此感情的最好方式......之一。在開吃之前,先要將肉給分好。主持分肉的都是德高望重,或者是大家都信服的人。作為主簿,陳誠已經主持過多次分肉了。

不管是誰來分肉,都會有人不滿意。總有人會覺得自己分的少了,別人分的多了。即便陳誠的刀工再精湛也是一樣。不過並沒有多少人對陳誠產生不滿,因為他自己不會先挑,而是等眾人挑完了才去拿剩下的最後一份。

而且吧,他並不喜歡太多肥肉的。不管是牛肉還是羊肉,最好是七分瘦,三分肥。這個時代的人都喜歡大肥肉,要是給他們分的瘦肉多了,還會急赤白臉。陳誠就不一樣了,他一點都不喜歡大肥肉。

“哢嚓!”

陳誠揮舞屠刀,將發下來的羊肉和豬肉給剁成一塊一塊的。曹操在邊上笑道:“子正分肉,將士們都很放心啊!”

陳誠大笑,一刀砍在案板上,“若使我宰割天下,亦如此也!”

曹操楞了一下,跟著大笑起來,“子正實乃妙人!”

陳誠這是將自己比作陳平,那誰是能用陳平的高祖皇帝呢?

曹操忽然心中一動,問道:“莫非子正乃獻侯子孫?”

獻侯,曲逆侯,都是陳平,獻侯是諡號,曲逆侯是封爵。

陳平的後代中,較為著名的是他的孫子陳恢。陳恢繼承了曲逆侯的爵位,並在死後被諡號為簡侯。陳恢去世後,他的兒子陳何接替了侯位。然而,陳何在擔任侯爵的第23個年頭,因為強行霸佔他人之妻而被判死刑,導致封國被廢除,陳氏一族的侯爵之位不再向下承襲。

陳平的曾孫陳掌曾試圖借助姻親衛氏的權勢地位來幫助陳家恢復侯爵封號,但最終未能實現。自那之後,陳家便消失在了漢帝國的貴族行列之中。

陳誠不知道自己跟那位迭出奇計的陳平有沒有關系,或許有,或許沒有。家裡又沒有族譜,就算有,也未必是真的。中國歷史上多次動亂,每隔幾百年就要把皇族拉出殺全家祭天,原先的皇族被殺得人頭滾滾,各個朝代的貴族也同樣是死了一批又一批,誰知道祖上是幹什麽的呢。

就算是陳平的後代,也沒有什麽了不起。

“出身寒微,不是恥辱。能屈能伸,方為丈夫!”

正說話間,有使者駕車而至。曹操領著軍官們上前,就見使者拿出一卷竹簡,“天子詔令,主簿陳誠,才思敏捷,武藝出眾,右遷為射聲營都尉,並掌羽林衛。陳都尉,恭喜了!天子親自下令,讓你執掌射聲營和羽林衛,如此恩寵,幾年也見不到一次啊!”

陳誠上前接過詔書,握住使者的手,往對方的袖子裡面塞了一塊玉佩。

使者偷眼看了看,臉上的笑容越發的燦爛。“陳都尉,升官是好事,但是該交的錢還是要交的,不然就壞了規矩。”

光和元年,劉宏在其母親董太后和及常侍們的教唆下,嘗試賣官。朝廷公開宣布可花錢買到自關內侯以下至光祿勳下屬虎賁、羽林等部門職位;賣官的規定是:地方官比朝官價格高一倍,縣官則價格不一;

官吏的升遷也必須按價納錢。求官的人可以估價投標,uukanshu 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除固定的價格外,還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一般來說,官位的標價是以官吏的年俸計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也就是說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

段熲、張溫等人雖然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卻也都是先交足了錢,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後來更變本加厲,以後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

“額,都尉要多少錢?”

“北軍都尉官一千石,按照慣例須得交一千萬錢。”

1000錢一貫,一千萬錢就是一萬貫。這也太貴了!

之前扔到落水裡的金餅有沒有一萬貫?大概是沒有的,就算有也不夠啊,還要給王越和史阿他們分,能落到自己手裡的能有兩三千貫就不錯了。

這尼瑪是什麽世道,升官還要交錢?

什麽?後面的朝代一直是這樣?好吧,即便是到了2000年之後,這種規則依舊存在。既然存在,那就只能接受了。存在高於一切,一切為了存在!

使者看到陳誠發楞,又說道:“這是一般的情況,既然是天子親自下令,能減少一些。”

“能減到多少?”

“可以減少到三成,或是五成。”

也就是說,陳誠想要當上這個都尉,需要先交3000貫到5000貫,雖然減少了很多,但這也是一筆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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