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梁承聖四年(555年),陳蒨幫助陳霸先擊敗杜龕,被梁敬帝封為將軍、太守,掌管會稽等十個郡的軍事。
南陳永定三年(559年),陳蒨即皇帝位,次年改年號為天嘉。
即位後,陳蒨平定王琳的叛亂,收復江州、郢州,從而解決了長江中上遊的一大威脅。
隨後陸續消滅南梁其余割據勢力,使江南地區再次統一。
天康元年(566年)四月二十七日,陳蒨逝世,葬於永寧陵,廟號世祖,諡號文皇帝。
陳蒨在位期間,勵精圖治、整頓吏治、注重農桑、興修水利、恢復江南經濟。
此時,陳朝政治清明,百姓富裕,國勢強盛,史稱“天嘉治世”。
政治上:
陳蒨通過鏟除權臣、扶持宗室等手段加強皇權。如賜死功臣侯安都;派始興王陳伯茂任東揚州刺史;派鄱陽王陳伯山任吳郡太守、南徐州刺史等職;派晉安王陳伯恭為吳郡太守。
同時,陳蒨重用廉吏能臣,徐陵彈劾安成王陳頊和直兵鮑僧睿,都得到了陳蒨的支持。
陳蒨用人不拘一格,唯才是舉,對投降來的將領都予以重用。如對待王琳的同黨,他下令:“皆赦之,隨材銓敘(按照才能予以任用)。”
陳蒨在位期間官僚隊伍穩定,吏治清明。
經濟上:
陳蒨上位後恢復生產,擴充國庫。
但由於連年征戰,再加上豪門地主隱瞞了大量人口,造成朝廷直接掌握的勞動力大為減少。
天嘉元年(560年),陳蒨下詔實施土斷法,整理戶籍。
天嘉二年(561年)十二月,下令設立海鹽賦和官府專賣酒等制度,增加國庫收入。
軍事上:
陳蒨派兵與北周作戰收復湘州、武陵等地後,對國內地方割據實行拉攏和武力討伐相結合的政策。
王琳被平定後,陳蒨征召割據勢力入朝為官,或者將其派往其他地方,通過高官厚祿使他們服從中央。
對於拒絕接受中央管控的勢力,陳蒨則采取武力討伐的方式解決。
在平叛將領方面,陳蒨采取“利用割據攻打割據”的方式。如熊曇朗叛亂時,陳蒨派周迪平叛。周迪叛亂時,又派親信吳明徹督黃法氍、周敷平叛。
外交上:
陳蒨與北齊、北周保持睦鄰友好的關系,極力改善了南陳的外部環境,陳蒨也得以將全部精力放到平定國內割據勢力上。
由於局勢日漸穩定,南陳不僅與北齊、北周交往密切,更加強了與周邊國家的聯系,許多國家開始向南陳進貢、接受冊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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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權早年跟隨兄長孫策平定江東,漢獻帝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孫策遇刺身亡,遺命孫權繼承其職位。
孫權在張昭、張紘、周瑜、程普等人的輔佐下,統治江東,招賢納士,鎮撫山越,多次率兵擊退曹操大軍的進攻。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孫權與劉備結盟,在赤壁大敗曹操軍隊,奠定了三分天下的格局。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孫權派呂蒙襲取荊州,擒殺劉備部將關羽。
曹丕稱帝後,孫權向魏國稱臣納貢,被封為吳王。
曹魏黃初二年(公元221年),蜀漢國主劉備親率大軍討伐孫吳,孫權命令陸遜率領大軍迎擊,在夷陵擊敗蜀漢大軍。
孫吳黃龍元年(公元229年),孫權稱帝,建都武昌,國號吳。
孫權統治江東五十余年,對內實施屯田,休養生息,興修水利,發展經濟,開拓邊疆,但刑法嚴酷、賦稅嚴重,直到戰事減少後賦稅政策才有所改善。
對外與魏國、蜀國時戰時和,因勢而變,維持了孫吳政權的長期穩定。
孫權在軍事上略勝劉備,在政治和外交上勝了曹丕,充分顯示了孫權隨機應變、極縱橫捭闔之能事,堪稱三國時期第一流的外交家,加強了孫權對江南的統治地位。
政治上:
首先,孫權統領江東後,在內政上立法嚴峻、刑辟重切、請求寬刑一類的議論,不絕於書。
比如長吏在官,不得奔父母之喪,違者判死刑;違詔無功者,殺;督將亡叛,士兵逃匿,殺其妻、子;圖逆不軌者,夷三族;誇大戰功者,罪徙邊遠;公務失誤者,行“自坐”之法等等。
在大臣任命上,孫權為了專製權力,不用剛正忠直的肱骨之臣為相。
在軍事統領的任命上,各將軍互不相統,直接向孫權匯報情況。
另外還臨兵設督,戰役結束後帥職自銷,確保了軍權的集中。
其次,孫權還重吏治,改弊政。
在位期間,孫權一共支持大臣進行過兩次改革。
第一次是由暨豔、徐彪主持的針對官員在位貪汙以及官員任用不當的吏治改革。
第二次是由呂壹、秦博主持的以管制酒業為由,主要針對官吏營私舞弊以及官吏過多導致老百姓不勝其煩而進行的反腐敗改革。
但兩次改革都以失敗告終,為了平抑眾怒、穩定局面,孫權將暨豔、徐彪、呂壹等人賜死,自己也深以自責。
經濟上:
首先,由於當時江東地區生產較落後,人口也較稀少,為了鞏固江東,首先要發展農業。
因此,東吳政權一面設法引入境外人口,派兵把海島人口驅進大陸,又浮海至遼東一帶擄回男女人口。
一方面將生荒地分給無地人民,並自孫權父子以下,都分受生荒,以獎勵開墾,孫權還頒布了“寬息”“增廣農畝”等詔令。
其次,在征戰年間,東吳賦稅嚴重,百姓苦不堪言。
戰事減少後,孫權便下詔減輕賦稅,嘉禾三年(公元234年),頒布了第二次有關減免征役賦調的詔令。
赤烏三年,頒布了第三道和第四道詔令,製止“侵奪民事”“開倉廩以賜貧窮”,以減輕農民負擔。
東吳政權還興修水利,充分利用水力資源和防止水災,孫權在黃龍二年(公元230年)築東興堤以遏巢湖,其余重點水利工程大都是圍繞首都建業而興修的,還開鑿了從雲陽到達長江的運道。
此外,孫權還注意國內貿易的發展,並為其創造條件,甚至還重視與敵國之間經濟交往。
對於遠域,包括西域、天竺、大秦等國商人來做買賣都表歡迎。
三國時期,貨幣經濟處於衰落,孫權也采用了劉備鑄大錢的辦法,但未能解決實際問題,後只能又頒布禁大錢的詔令。
當時,東吳的手工業有了明顯進步,晉人左思《吳都賦》說,吳地葛布之細者比綾羅絲絹還柔軟。
造船業,燒瓷業、建築業、水上交通和航海技術都取得了可喜成就。
另外,吳地盛產鹽鐵,孫權也很重視產鹽地方,設司鹽校尉、鹽池司馬等官;產鐵的地方,置冶令、冶丞等。
軍事上:
孫權采用“保江東”的防禦方針,因此北面建築濡須水口,控制巢湖、芍陂作為重鎮,以防魏軍南下;西置重鎮於宜昌,以備蜀軍東進。
同時,憑靠長江天險,大修水師和水上防禦,以水軍為主要兵種。
所以除去條件有利,他能擴充地盤以外,總是保存實力,從不主動進攻。
此外,孫權還擅長馭將用賢。
在赤壁之戰時,任用周瑜而大破曹軍;
平定荊州之爭時,任用呂蒙而大獲全勝;
夷陵之戰時,起用陸遜而成大功;
石亭之役時,任用周魴之謀而收獲奇功。
而這幾次大戰役都關系著江東的生存,孫權都穩操勝券,皆是他善於識人和用人的結果。
外交上:
孫權在保證東吳安全的大前提下,對曹魏、蜀漢奉行比較靈活的因時製宜的外交策略。
首先,孫權以借荊州為代價聯合劉備抗擊曹操一方,通過赤壁之戰又遏止了督軍南下,從此奠定了三國分立的基礎。
然後,孫權不惜向曹操稱臣,借用曹軍的力量和牽製,從劉備手中奪回荊州,進一步實現了雄踞長江中下遊的立國理想,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均勢。
黃武元年(公元222年),曹丕稱帝後,孫權繼續向曹丕稱臣,被封為吳王。
最後,孫權又聯合劉備抗曹,不僅穩定了三分的均勢,還為開發江南做出了重要貢獻。
黃初四年(公元223年),吳、魏正式斷絕了國家來往,但雙方仍有貿易往來。
黃龍二年(230年),孫權派遣將軍衛溫、諸葛直,率領萬名士兵乘船到達夷洲。
除此以外,東吳還與印度、羅馬、倭國、扶南等國之間通過外交方式互相進行經濟文化交流,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東吳造船業、農業及對外貿易的發展。
孫權曾多次派遣使者謝宏、中書陳恂等人出使遼東,並與高句麗建立外交關系,冊封其王為單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