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可是要收羅人才去,不能一直呆在這個地方。
苟著發育,十年後就是一舉推翻滿清的時候了,時間很緊急,不可大意松懈。
“大姐,等等,我有件事情,請教”
朱慈炯看著即將離開的長平三人,三人計劃出門去處理收養孤兒的事情。
“三弟,什麽事情?”
“大姐以前有個貼身丫鬟叫陶紅英是吧?”
“沒錯,難道你有紅英的下落?”
“不錯,我知道她所在的位置,想要你的一件信物,到時候,說不定我有事情請她協助”
“哦?我寫封信你帶著吧,到時候交給她她就知道怎麽做了,你稍等”
長平沒有多問,三弟是要乾大事的,問多了不好。
朱慈炯拿著長平的信件,就離開了,準備先去京城看看。
這次出來後的計劃,是去京城看看,然後去鄂省,隨後到南疆省一路走來,還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去辦。
京城就兩個目的:
一個看看能不能會會陳近南,不過這兩個目的還真的不好達成,陳近南不常駐京城。
陶紅英更是身居深宮不好聯絡,別說讓衛無忌自己家進宮的想法,那是多麽的幼稚,作為皇宮怎麽可能有那麽簡單?
電視劇畢竟是電視劇,皇宮如果是那麽好潛入,皇帝的腦袋早就搬家了。
朱慈炯安排好相關事情,就出發離開太行山向京城走去。
一路上,看著破敗的經濟以及時不時路過的難民,像是在哭訴這個世道的不公。
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隻想吃飽飯,好好過日子,怎就這麽難呢?
小冰河時代的氣候影響,加上闖賊和兵匪的禍害、韃子的荼毒,神州大地一篇蕭條,百姓看不到希望。
看著絕望到麻木的眼神,就看的出來,朱慈炯的內心更加堅定,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自己不願做一個空頭大俠,要做到就做真正的大俠。
既然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還給了一個大義的身份,於情於理都要做出一番大事業。
到達京城,找到天橋附近的一家客棧。
“客官,您是打尖還是住店?”
“住店,給我安排一間上房”
“得嘞,客官您請,夥計把衛無忌引到了上房”
朱慈炯看著所謂的上房,收拾的很乾淨,幾面有床還有一張桌子,桌子上放著茶壺和茶碗,打開窗戶能看到嘈雜的天橋,滿意的點點頭
“嗯,還不錯,就這樣吧,夥計你安排幾個拿手菜一壺酒放在,放在大廳靠窗就行,我洗把臉下來吃飯”
“客官,您要是想吃飯我可以把飯菜端上來,您在客房裡吃就好”
“不用了,我喜歡熱鬧,去安排吧,這是賞錢”
朱慈炯前世看電視,電視裡都是這麽操作的。
朱慈炯看著眼前的夥計想起了古裝劇中要給賞錢的,自己也扔了幾個大子兒過去,意義嘛不言而喻。
很多小廝消息都很靈通,衛無忌之所以在大廳吃飯,不就是因為人多眼雜,信息通暢嘛。
客棧酒樓青樓都是消息傳播最快的地方,當然青樓朱慈炯是不準備去的,男人嘛,萬一把持不住自己惹上什麽髒病,那就大事不妙了。
可惜讓朱慈炯失望的是,吃飯結束都沒有聽到江湖上的消息。
看來不是江湖上的事情,也不是像電視裡面那麽容易聽到。
明天還是去天橋看看,看看徐天川是不是在天橋賣他的狗皮膏藥。
想起陶紅英,朱慈炯陷入沉思,朱慈炯知道鹿鼎記中被嚴重忽視的人物,就是陶紅英。
這位可是個頂級偽裝者,12歲進宮,運氣使然,成為了長平公主的貼身丫鬟。
能在那個競爭激烈的皇宮成為長公主的貼身丫鬟,可見其肯定有獨到之處。
公主重傷逃出宮後,這位在風雲變化,紫禁城幾度變換大王旗情況下,都安全的活了下來,能堪稱皇宮不倒翁了。
根據陶紅英遇到韋小寶後的自述,十七歲的時候遇到一個老婆婆學了一身本事,這個時候陶紅英已經進宮了。
遇到的老婆婆可能就是宮裡的頂級戰力,小說中沒有直接描述陶紅英的武功。
可是側面就能印證並不低,陶紅英突襲一刀差一點要了毛東珠的性命。
跟鄧炳春大的難解難分,鄧炳春是靜定們的高手。
頭頂的頭髮已經禿了,說明已經大成了,武功更是比化骨綿掌的毛東珠更高,可見陶紅英並不簡單。
董鄂妃死於化骨綿掌,曾經順治下令徹查皇宮, 陶紅英一個前明遺留宮女,居然躲過了順治的清查,可見智商絕對不低。
朱慈炯的心裡面,以後派到宮裡的密碟,全部歸陶紅英統一調配。
應該萬無一失,忠誠方面沒有問題的。
就憑借長平出現在宮裡,馬上下跪,就代表忠誠沒有問題,和長平名為主仆情同姐妹。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陶紅英也在找四十二章經。
看來幽五作為年齡最小的一名太監,進宮的事情要提前提上日程了。
朱慈炯可沒有那個膽子闖宮,開玩笑,袁承志在盛京闖宮的時候,就遭遇過挫折。
雖然那位木桑的師弟已經死亡,可是那時候的韃子,還沒有現在這麽強的實力。
現在韃子馬踏中原,肯定有一些貪圖榮華富貴的武林敗類投靠韃子。
自己的能力自己還是清楚的,萬一被人纏住絕對出不來,那就遊戲結束了。
尋找陶紅英的事情,還是交給幽五吧!
想到這裡,朱慈炯也不在胡思亂想。
乾大事,切忌操之過急,絕對不能著急。
離吳三桂起兵還有十二三年,足夠自己布局了。
現在是苟著,積攢實力的時候,越晚暴露對起事越有好處。
第二天衛無忌吃完早飯,就去天橋逛了起來,天橋,三教九流匯聚於此。
朱慈炯,今天準備在天橋守株待兔,如果等不到徐天川就離開京城,可是這樣的話京城之行相當於一無所獲了。
出來的時候沒帶人,現在有點後悔了,應該帶個人出來的,最起碼有人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