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後期,“哥”已經用來稱兄弟了,但很少用“弟”這個字。
即,老二喊老大為“大哥”。
但是,老大不喊老二為“二弟”,而是稱“二哥”。為了行文方便,本書會用“二弟”這種叫法。
而在唐代,“哥”可以稱父輩,也可以稱兄弟輩,甚至用來可以稱呼晚輩。例如,玄宗喊自己的爸爸為“四哥”,又喊自己的長子為“大哥”。還能用來自稱,唐太宗跟兒子說話時,就曾自稱“哥哥”。
前文的“老生”,也不是錯別字,那也是年長者的自稱,用法類似於“老身”。
再說“鄉司”,五代和宋初叫“書手”,北宋中期叫“鄉書手”,是專門配合裡正收稅的文書。幾乎一個村就有一個,不拿工資,沒有編制。
裡正、戶長(類似保甲長)被取消後,“鄉書手”更名為“鄉司”,變成縣衙的秘書長,主要工作是協助主簿征稅。權力漸漸擴大,主簿不在的時候,可以代替主簿安排工作。百姓家庭被定為幾等戶,也是“鄉司”說了算。
但是,“鄉司”權力雖大,卻一直沒有正式編制,有點類似高級外聘人員。
“押司”在徽宗朝中期,改名叫做“典史”,但在靖康前是混用的,到了南宋才主要喊“典史”。
“大婚”一詞,是我用錯了,已經更改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