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其他 > 我不是袁术 > 十四 卢植下场

我不是袁术 十四 卢植下场

簡繁轉換
作者:御炎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3-06 22:38:02 来源:源1

一秒记住【笔趣阁】xbiquge365,更新快,无弹窗!

卢植眼睁睁看着袁树如众星捧月一样被门生们追捧、环绕,对他感激涕零、心悦诚服,甚至于不管他说什么,都能得到欢呼。

这种声望,可以说振臂一呼都能造反了吧?

但你要说袁树只是在刻意收买人心,卢植觉得倒也不至于。

袁树虽然和门生们走得很近,貌似对弟子们非常凶狠,但是对于那些能和他在辩经场上有来有回、个人品德还说的过去的弟子,他也是以礼相待的。

当初袁树大展神威、炮轰大宅门的时候,很多弟子觉得袁树对待门生们就能十分和蔼,对待他们则是毫不留情面,这不就是区别对待吗?

你这样搞,意欲何为?

是不是要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然后这群人就被袁树狠狠地喷了回去,说他们不知羞耻。

大男人给一个小孩子炮轰输了还好意思要解释,我要是你们,直接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省得丢人现眼!

他一顿炮轰,把这些不要脸的给骂成了二次伤害,不少人甚至都对袁树有了心理阴影,不敢再和袁树打照面。

而人品尚可、认真钻研学问的南阳人赵俊、邓颖,桂阳郡人罗意和蜀郡人张捷等也向袁树问了一样的问题。

他们倒是得到了袁树的耐心解答。

“门生普遍出身寒微,没有诸君那般的丰厚家资和家学渊源,家中少有或者根本没有藏书,即使有天资,没有藏书和老师,也无法长进,先天不足或者后天不足是很正常的。

吾辈自幼锦衣玉食,书卷颇多,往来无白丁,长辈皆是读书人,从小向学,长成后又有名师传授,条件优越,如此一来,要是学的还不如门生们,岂不是该羞愧的自尽吗?

因此,吾辈不应当因为出身寒微、知识不足而苛责门生,相反,遇到勤奋上进的门生,应该大加赞赏,因为他们即使身处逆境也勇于向上攀登,没有就此沉沦,放弃自己。

对于这样的人,树以为,不应该嘲讽他们出身卑微,而应该赞扬他们奋勇拼搏,这些人于逆境之中尚且不愿放弃自己,意志坚定,但凡有所机遇,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说完这些内容,袁树当时还非常感慨的说了一句——出身寒微,并非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

这些与袁树交谈的弟子们听过之后,感到非常吃惊,认为以袁树如此出身却能有这样的看法,实在是太令人惊叹。

而这批出身不如袁树的弟子也因此对袁树刮目相看。

所以在弟子群体之中,袁树也并非就是一头恶鬼,倒也有人觉得袁树确实不凡。

赵俊、邓颖等人虽然被袁树辩的毫无还手之力,但是他们对于袁树的看法和李泉、赵兴等人是不同的。

所以卢植综合判断一下,认为袁树真的是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出身高贵却心存正义的人。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卢植就向马融告知了他所看到的一切。

马融听后,心中五味杂陈,滋味颇深。

“子干,我之前说,术或许能成大事,现在我要修改自己的看法,术,一定能成大事,而且以他的出身,他所能成的,一定是天大的事情。”

卢植沉默了一会儿,也点了点头。

“弟子也是如此认为的。”

“你对他改观了?”

“是。”

卢植点头道:“本以为他只是有些才能,但是为人狂傲自大、目中无人,终将因此而受损,但是弟子万万没想到,他面对诸多门生,态度如此亲近温和,在门生中的名声如此之好。

于是弟子细心观察,才发现被他苛待的人都是一些不求上进或者品行恶劣的人,而被他善待的人,无一例外,都有值得称道的地方,弟子这才意识到,他并非狂傲自大,而是颇有识人之明,且有折节下士之风。”

“你终于发现了。”

马融点了点头:“术早慧,神童之名,实至名归,但是为师一开始也不曾想到,他甚至晓人心,人心善变,乃是千古最难以通晓的东西,可术,仅仅十岁,却已初窥门径,何其令人震撼啊……”

马融叹息不已。

卢植也是颇有感受。

马融总是评价他过于刚直,能成事,但是也必然会因为这份刚直受到挫折,不善变通是他最大的缺憾。

而眼下,一个善于变通的人出现在他的眼前,短短几个月,多次改变自己对他的观感,从最开始的人人喊打,到现在,他几乎是得到了几乎所有马氏门生的拥护。

这种实实在在出现在眼前的神童大大刺激了卢植的内心。

马融看着卢植貌似不变实则微变的神情,叹了口气。

“子干,不如你也去和术辩论一二吧,试试术的才能,亲眼见见术是如何与你相处的,听人说不可靠,亲眼看也未必真实,接近他,靠拢他,在距离他最近的地方听他说、看他做,方能最大限度的理解一个人。”

卢植为之愕然,看着马融看了好一会儿。

良久,卢植点了点头。

“弟子谨遵师尊教诲!”

因为有了马融的暗中推动,在驱赶事件之后、袁树名望大涨的档口,卢植作为当代弟子最强者、马氏高足代表者,正式下场,选择与袁树进行辩论。

卢植正式下场的消息还是震动了整个马氏大宅的。

很多在县城内外游荡的门生听说卢植要下场和袁树展开学术辩论,都非常惊讶,纷纷往县城赶回,希望能亲眼目睹这场龙争虎斗。

从年龄上来说,卢植大了袁树十六岁,实在不能算是公平对决。

但是袁树在过去几个月里展现出来的学识、胆识,已经让人忘却他甚至还不到十一岁。

没有门生再把袁树当作一个小孩子来看待,而是用对待师兄、前辈甚至是尊长的态度对待袁树,视之为重要的引路人、偶像。

既然如此,卢植选择面对面与袁树进行正当对决,反而是对他学识和胆魄的尊重,而不是欺辱。

反正袁树是非常高兴的。

卢植愿意主动下场,说明背后必然有马融的推动。

而马融愿意推动,本身也就意味着马融没有因为驱赶事件而讨厌袁树,相反,马融想通了,还愿意帮袁树一把,给他一个进一步获得名声的机会。

老马的一片好意,我如何能荒废?

延熹八年九月初,炎炎盛夏将要度过之际,袁树和卢植在马氏大宅内的一棵大树下正式约战,开始学术辩论。

双方各自为对方出题深入展开,进行辩论。

他们给对方出的问题很多都没有确切的答案,汉儒研究了一百多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服众的解答,各家有各家的看法。

但还是和之前一样。

辩经,不仅仅是要辩论一个真相出来,关键的,是要辩论一个输赢出来。

两人之间的对决主题还是左氏春秋,第一战是【襄公三年传: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

这一段记载的是楚国和吴国之间发生的一场战争,楚国令尹子重派遣邓廖率领军队讨伐吴国,吴国则在半路设伏,击败了楚军,俘获了主帅邓廖。

子重打了败仗,却回国在宗庙祭祀以示慰劳,结果吴军没有善罢甘休,还发起了反击,占领了楚国的一座城池,使得楚国损兵折将还丢了地盘。

楚国国内对子重不满意的势力为此大加抨击子重,子重经受不住国内外的一致抨击,心态崩坏,心脏病发作,死掉了。

当然,袁树和卢植之间的辩论重点不是在这些人物身上,而是在【组甲】【被练】这二者身上。

“组甲,以组为甲里,公族所服,被练,以练为甲里,卑者所服。”

这是卢植的看法。

说白了,就是卢植觉得组甲是一种高级战甲,只有高等级的贵族战士能穿着,而被练是一种普通战甲,一般的大头兵才会穿。

对于这个题目,袁树其实觉得挺无语的。

这种问题其实只有研究历史的人会去探究根本,而古文经学派充分发扬为了解经而解经的精神,硬生生在史书里玩出了门道。

组甲是什么,被练是什么,什么人所穿?

左传原文没有详细记载。

但是简单想象也能明白,前者是高级战甲,后者是一般战甲,类似于骑兵重甲和步兵轻甲之间的区别,历史学家会去研究,但是你们一群经学家在这里争论个什么劲儿?

关于这个争论,袁树倒也知道。

在此之前的明帝、章帝时期,古文经学派重要的承上启下人物贾逵对此有过解释。

他认为组甲是车士穿着的,也就是当时盛行的战车兵所穿着的战甲,然后对于被练,他认为这是两个词,被,就是一种叫练帛的织物,用练帛造就的战甲,供给给一般的步兵。

春秋战国时代,战车兵一般是身份比较高的,步卒则更多的是平民出身,二者有不同的装备,倒也正常。

而卢植的看法出自马融的传授。

马融在这一点上和贾逵的看法基本相同,只不过马融更进一步认为组甲这种高级战甲只有公族出身的高级士兵才能穿,被练则是地位卑微的普通士兵穿着的,双方在战甲穿着者的身份有细微的不同。

但是在袁树看来,这很重要吗?

左传也好,春秋经本文也好,都没有写明白,你们在这里猜来猜去,很有意思吗?

“组甲、被练何人所服,经、传皆无明文,一切所言都是一家之言,卢君所言,未免轻率,只需知晓其皆为战甲,为战士所服,足矣。”

卢植对此却并不满意。

“吾辈士人深究先人之道,追往圣之路,当知一字一句皆有深意,一字一句不可妄言,此为治学之本,袁君年幼,恐未明也!”

好家伙,直接对我的治学态度提出质疑?

好你个卢子干!

看我怼你!

袁树遂整顿衣冠,缓缓道:“卢君所言虽不敢苟同,然吾亦可试言之,以前后文所言判断,组甲可代指精兵,被练代指普通士卒,春秋时,车兵为主,步兵为辅,所以组甲或为车兵所穿着,被练为步卒所穿着。

当其时,车兵更需勤学苦练,掌御车、长短兵诸多战法,非一日可练成,是以车兵必出身不凡,但具为公族,倒也未必,或以公、卿、士更为妥当,至于步卒,除将官外,当为庶人。”

卢植眼中掠过一丝欣赏之意,点了点头。

“袁君所言有理。”

第一场辩论就这样过去了,双方互相认定打成平手,并没有激烈的争端意见。

袁树也看出来了,这只是卢植用来热身、试探自己的小问题,真正有意义的,还在后头。

老拜登攥紧拳头——大的要来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