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會簡單的抄後人的答案,也不會盲目覺得越晚的手段就是越好的——這裡面也得兼顧可行性和技術基礎設施,有些後世的計稅方式,如果需要的硬件要求太高,那也絕對不能往大明生搬硬套。
所以他在環視了一圈全場其他閣臣後,才穩重地宣布了自己的具體執行措施:
“孤豈不知要從生產環節征收工商稅,絕對比從交易運輸環節征收厘金,更困難得多?所以,原本我大明按織機數量界定生產規模、從而征收絲絹稅的做法,當然要沿用。
但這還遠遠不夠,更要以此為基礎,推陳出新,舉一反三,才能盡量涵蓋新生的產業,兼顧公平。”
朱樹人幾句定調子的話,立刻就把張煌言史可法的興趣都激發了起來,他們真心很好奇,朱樹人能怎麽乾。
朱樹人繼續說道:“孤以為,可以把如今的丁稅,或者說人頭稅取消,然後重新制定。未來農民就不用繳納人頭稅了,種地的百姓已經繳納過田賦糧米,或者是賦糧的折色,再讓他們按人頭納稅,對於赤貧不太公平。
隻繳田賦的話,田多者多繳,田少者少繳,無田者不繳,也不至於逼得百姓再出闖賊張逆之流。”
朱樹人這番話,如果是後世之人開了天眼來看,肯定會誤以為他是要搞“攤丁入畝”,但史可法和張煌言都不是穿越者,所以倒是沒有先入為主的成見,
但他們也立刻意識到,這個辦法對於社會的公平是有好處的,可以防止田少無田之人還被嚴重盤剝。
只是憑白廢除了一項稅基非常廣大的稅種,對大明的財政肯定是有嚴重影響的。他們卻沒看出來這樣做的增收點在哪兒,能撬動其他什麽東西。
而事實上,朱樹人這種做法,當然跟很多穿越抄的“攤丁入畝”還是有重大不同的——他前世也看過不少,知道寫攤丁入畝是讓讀者理解成本最低的做法,不用多解釋就能讓人產生“這麽改了之後國家就牛逼了”的印象,至於具體怎麽牛逼的,已經不重要了。
可惜朱樹人不是寫,他要的是治國,所以他只是“廢丁”而不“攤丁”,而且廢的丁也不是全廢,而是隻廢農業領域的“丁”。
時代已經變了!如今的大明,已經開始了初步的工業化努力,搞了將近二十年了,手工業的發展,遠非歷史上清朝可比。
可以說,如今的大明手工業產值,雖然還達不到工業歌命的程度,但超越歷史上清朝雍正年間,以及乾隆年間卻是已經完全可以做到的了。
大明的煉鋼冶金,普遍接近了後世西方1750年代以後的水平,比歷史同期領先了至少一百多年。化工水平更是逼近了西方十九世紀。
而紡織業方面,雖然沒有蒸汽機動力,可小宛紡紗機(珍妮機)、飛梭織布機都已經推廣了整整二十四年。
如今全大明所有的老式單輪紡車幾乎都淘汰光了,除非是極個別邊遠貧窮山區或者蠻夷土司聚居之地,消息實在閉塞,無法與時俱進。
紡織業的棉紗繅絲棉布綢緞產量,更是增長到了崇禎年間的三倍都不止,基本上是二十多年裡,全國相關產量整個直接翻了兩番。
紡織品的成本和售價明顯降低了一檔,百姓穿衣也更加易得,對外海貿出口也開始變得強勁——歷史上,清朝一直到鴉戰之前幾十年,對外出口的第一大宗還是茶葉,而非絲綢,這主要就是傳統華夏紡織業生產方式效率過於低下,產能太少,所以產業規模上不去。
當時西方都弄出飛梭織布機八十年了,華夏還在用窄幅手工織機織綢緞。相比之下茶葉的產能擴張只需要土地,不需要工業實力,以至於歷史上清朝從雍乾嘉三朝,對外貿易增長始終集中在茶葉上。
如今隨著朱樹人給大明百姓提前一百五十年紡織業變革,大明未來的絲綢之類出口,金額絕對可以超過茶葉。
說了這麽多,無非是證明一個問題——如今的大明,已經有了相當的工業化人口,估計全國上下,就算沒有一千萬,但幾百萬肯定是有的。
非農業的生產人口,已經多到值得作為一個單獨的稅基人口門類,專門為之制定一套法則了。
……
“所以,我的具體辦法,就是將來要給人口定籍——不過不是太祖皇帝那種民戶軍戶匠戶的定級,太祖當年的定級是要求世世代代原則上盡量不改行的。
而大明將來的定籍,是可以允許子孫改行的,甚至本人生前也可以給一次改行機會。改行也不會涉及是否能科舉仕官、其他待遇,只是影響個人的繳稅方式。
如果是農籍,那就要登記造冊有田,有了田就按田地面積繳納賦糧,但不用繳丁稅了。如果是工商籍,那就繳納工商人頭稅,但是不必納糧。
以後糧全部從農籍人口那兒弄,錢全部從工商籍人口那兒弄,錢糧兩條線從此分開,各盡其力。”
朱樹人洋洋灑灑,非常嚴謹的把他那個取消農業丁稅、但並不算“攤丁入畝”的操作方法,描述了一遍。
張煌言和史可法聽後,都是頗感震驚,乍一聽似乎非常簡潔,如果能實施下去,絕對既能保障百姓的公平,不至於盤剝過重,還能保證朝廷用度——但總覺得還有很多漏洞,容易被人鑽空子。
王安石、張居正當年鬧出來的弊端,他們也都是熟讀史書的。尤其史可法上了年紀,晚年更加注重讀史,對於歷朝歷代的經濟教訓,他研究了好多年。
至於其他段位更低的聽眾,倒是還沒資格反應那麽快,他們還處在懵逼狀態。
史可法眉頭緊鎖思索了許久,咳嗽著說:
“殿下的想法很好,足見惠民利國之心。老夫也知道,天下人人都可能有貪瀆利己之心,唯獨殿下搞賦稅新政,絕不會有這方面的想法,不會是為了自己人斂財。
可是自古,好心辦壞事的人也不少。剛才片刻之間,老夫已經想到了幾個問題:首先,若是給百姓定籍以納稅,是按照太祖時那樣實際考核其營生,然後再定,還是任由其自行報籍?
按殿下的說法,為了防止牢籠百姓,這籍還不是定死的,允許下一代子女自行擇業,甚至本人也允許去官府擇業換籍一次,那麽多半就是自行上報的了?
如此一來,新法初行之時,百姓或許還不明就裡,不知農籍工籍究竟哪個實際稅負更重,會按照自己的本業報籍。
但假以時日,多年之後,隨著工價糧價穩定,百姓心中也都有一杆秤,他們難道不會核算出,到底是工籍直接繳納的稅錢多,還是農籍每年上繳的糧食更值錢?
而一旦百姓比價出貴賤,必然會出現‘所承擔的稅負實際值錢更多’的那種籍,人口大量流失,改為‘所承擔的稅負,實際值錢更少’的籍貫。
比如若是糧食貴,所納糧比所繳丁稅高,則農籍紛紛轉為工籍,哪怕事實上他們還是在種地,也會秋收後賣糧換錢、以錢繳納工籍丁稅。
若是糧賤,則情況又會反之,工籍紛紛轉為農籍,哪怕事實上還在務工之人,也會拿工錢買糧、冒充農人納糧。
何況朝廷所需錢、糧各有定數,無論錢多糧貴,還是缺錢糧賤,都會導致朝廷周轉不開、軍糧軍需俸祿都有可能影響。難道最後,還要鬧到太祖朝以實物發餉,或是張居正時強行折色麽?”
不要以為古人就不知道“價格雙軌制”的套利空間,會帶來多大的趨之若鶩和混亂。
明朝人是經歷過明朝初年的錢荒、不得不以實物發餉的。也見識過張居正一條鞭法時,因為必須繳納白銀,導致百姓賣糧換銀,糧價因踩踏性出貨而變賤。
史可法非常清楚,只要允許人民套利,最後肯定是奸商和人民中相對奸猾腦子活的人得利,而反應遲鈍的笨拙良民受害,久而久之貧富差距就會越來越大。
作為傳統道德規製下的純儒,史可法痛恨一切的金融炒作套利空間,覺得只要新法引入了這樣的因素,哪怕可以化繁為簡,也會引入新的弊端。
不過,朱樹人聽了他的擔憂,卻沒有不快,他反而覺得,大明還是有實乾之才的。
他欣慰地點點頭:“史閣老所言,切中其弊,可謂一心為公,孤自會無則加勉,爾等以後若是具體施行,也要時時警惕。
不錯,只要有工農負擔輕重之別、有套利的空間,百姓便不免會生出換籍減負之心。所以,孤此法已經定下了兩個保險:
第一,便是剛才就說過的,雖然允許換籍,但也不是想換就換,每個人一輩子最多只能換一次。若是朝三暮四之徒,自然會被國法懲治。”
朱樹人率先點出,他要搞的新法,雖然看起來跟後世的“自由擇業”有點類似,但實際上還是有門檻的。後世勞動力市場你一輩子跳幾次槽都行,而大明這邊,只能改一次行(工人在不同雇主手下跳槽還是不受限制的,但身份切換轉行只能有一次)。
當然,別用後世的要求來要求他,他肯讓百姓一輩子能跳一次槽,在橫向看來已經是了不得的仁政了。要是放朱元璋手裡,別說本人一輩子不能跳槽,子子孫孫改行都要受限。
而且朱樹人限制改籍,並不涉及對方具體從事的工作,如果改成農籍,以後不想種地了,覺得打工劃算,也還是能打工的。
只要打工賺了錢,回來買糧把農業糧賦交了就行,具體幹什麽國家是不管的,國家關心的只是賦稅。
史可法聽了這一點,才意識到自己剛才確實有點沒抓住重點,有這個後手,倒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確保穩定,抑製投機流動性。
朱樹人見史可法和大家都領會了其中妙處,又接著說:“而第二個保險,就是孤決定,在實行新法時,要嚴密核定丁稅和田賦的數額,確保田賦的實際負擔,是比丁稅高的——
諸公不要以為孤這是在盤剝農人、鼓勵工人,這是有嚴密設計的。因為在新法之下,能被認定為農戶的,必須名下有田。
如果一戶人家在官府黃冊上沒有登記擁有田土,便如此前的佃戶、投獻奴仆,那麽即使他堅持要種地,在新法之下,他也無法登記為農籍。
以後凡是雇農,都認定為工人,認定為幫地主打工種地之人,有永佃權的,也折算認定為‘擁有永久被地主雇傭種植特定土地的權力’。
如此一來,農籍事實上相當於如今的地主、富農,至少也是有一定自有田地的中下自耕農,絕不可能是赤貧毫無立錐之地的貧雇佃農。
而工籍,既包括了真正在城市內務工的工商業匠人,也包括了赤貧失地農民,這個人群比有地之人更弱,朝廷給他們減輕負擔也是應該的。
只要確保有地者稅負更高、而有地者在賣地之前無法轉為工籍套利,想套利換取稅收優惠,就必須把自家多余的土地賣掉,那麽就能讓那些喜歡兼並土地之人,因為舍不得賣地而無法冒籍。”
朱樹人的新法,肯定是把農業稅定得比工業稅或者說丁稅高的,但並不存在“欺壓農民”,因為他這兒的農民,事實上是地主和自耕農。而“失地農民”,是算作工人的。
這樣把改行條件跟是否擁有土地掛鉤,就大大限制了投機炒作,有些人倒是想去稅負窪地,但他們舍不得賣地啊。
這裡面事實上有了相當的“攤丁入畝”性質,把田賦都壓到有地的頭上,但卻看不到“攤丁”的動作,做得更為巧妙。
史可法和張煌言思之再三, 不由歎服,至少目前看來,別的弊端還不好說,但防止“百姓頻繁換籍去套利稅負窪地”這個口子,確實是堵住了。
只是,此法想要施行,反抗肯定也是很明顯的。以後有大量私有土地的人家,想要投資工商業,肯定會多出很多限制,
按照朱樹人這個分籍,你繳的是農業稅,再去經營工商業,卻不能如實繳納工商稅,那肯定是違法的,算偷稅,會被朝廷徹查。
所以,未來想當大地主,可能會當不了資本家,只能選一個。或者至少也要搞“分家代持”,比如那些巨富之家,分出一個分支專門為家族持有土地,另外一個分支專門經營工商。
對於那些吃相難看,“既要又要還要”,什麽都想投資什麽機會都不想落下的全賽道穩健型選手,估計會怨恨朝廷。不過現在朝廷非常強力,揍趴了那麽多外地,還有對刀把子的絕對掌控,估計他們也翻不起浪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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