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但凡敢分贓的人,基本上都是膽量與勇氣,智慧一點都不缺少的人。
尤其是敢分霸主神農氏贓物的人更是如此。
雲川跟臨魁就是其中的兩個人,他們不但分贓了,還活得快活無比,這就不得不說是一種大本領了。
現在,臨魁又想退贓了。
“為什麽呢?”聽了臨魁的要求,雲川笑眯眯的問道,他從臨魁那雙發光的眼睛裡,覺得又有大買賣來了。
“我父親死了。”臨魁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不但沒有任何悲傷的情緒,反而有些興奮。
“我聽刑天說你父親昨晚剛剛夜禦四女,整個人精神的不能再精神了,這時候你說你父親死了,是不是太突然了?”
臨魁笑道:“我父親本來早就該死了,自從去了一趟隕石平原之後呢,潰爛的皮膚居然長好了,這讓他覺得自己可以依靠泉水長生不老。
結果呢,皮膚病治好了,他的內髒卻已經開始腐爛了,我每天見他的時候都要忍耐他口中噴出來的臭氣。
然後呢,我就建議他喝溫泉水試試,他給幾個奴隸灌了溫泉水之後,發現那些人沒事情,就每天喝溫泉水。
開始幾天還不錯,喝了一個月之後他就喊痛,還要殺了我,所以呢,我就跑了。”
雲川點點頭,覺得臨魁真的很聰明,隕石平原的溫泉水裡有明顯的硫磺,估計鐵、錳、鈣、磷、鉀、銅、釩...這些重金屬的含量應該也不少,雖然不知道溫泉水為什麽能治外傷,估計跟溫泉水有殺毒效果是分不開的。
一個原本就病入膏肓的人喝這種溫泉水,如果不能成仙,估計只有死路一條了。
“這是我當時權衡過利弊之後得出的一個結果,我父親在他臨死前殺我的可能性有一半,但是,絕對不可能把神農氏交給我,我如果不離開,那就太危險了。
我離開之後,時時刻刻都在觀察神農氏的變化,當族群裡傳出父親落齒重生,白發轉黑,且夜禦四女之後呢,我就知道,我父親死掉了。
雲川,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一個發大財的機會。”
雲川攤攤手笑道:“所以,在發大財之前,你要我給你三十六頭牛,好讓你帶著這些牛回去,顯示自己是一個很富裕的人?”
臨魁擺擺手道:“你知道,我不是一個想要神農氏的人,我只是想要積攢更多的財富,好帶著我的族人們一起過上好日子。
你想要的無非就是河灣地,甚至是邢天氏佔據的那片美麗肥沃的平原拿來種地。
而刑天想要的無非就是神農氏的掌控權。
既然我們三個人的目標都是神農氏,而目的卻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呢,我覺得我們三個可以合作一下,看看能否達成我們各自的意願。”
“看來,你很討厭神農氏啊。”
“不,我一點都不討厭神農氏,我只是覺得現在的神農氏已經完蛋了,我將在一個新的部族的基礎上,重建神農氏。
讓神農氏重新變得偉大。”
“你為什麽不直接去找刑天呢?”
“沒有你從中斡旋,刑天見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殺了我。”
“你既然已經平安離開了,為什麽不白手起家呢?”
臨魁歎口氣道:“你這種人都在軒轅,蚩尤,刑天他們的壓製下過的戰戰兢兢的,我這種比你還要弱小的部族,如果沒有了神農氏的庇護,滅亡只是一瞬間的事情。
我需要用最短的時間變得強大起來。”
“所以說,你準備冒險,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險?”
臨魁嘿嘿笑道:“命這種東西越拚越有,不拚基本上就沒有。”
“那麽,現在自稱是神農氏的又是哪一位臨魁?”
臨魁攤攤手道:“可能是臨魁,也可能不是臨魁,反正我父親的兒子多的數不過來,光是有臨魁名號的就不下二十人,沒有名號自稱是我父親兒子的人,簡直數不勝數。
所以,只要有一個大勢力支持,任何人都能成為神農氏。既然他們可以,我們為什麽做不到呢,更不要說,我還是一個正牌的臨魁,只要有了刑天跟你的支持,我覺得達成我們目標的可能性很大。”
說完話,臨魁就誠懇的看著雲川,他很希望雲川能夠認可他的建議。
雲川沉吟片刻又道:“我現在就想知道,你如何達成讓刑天成為神農氏族長的要求呢?”
“等我們兩個人的目標達成之後,我會在族長大會上,告訴所有族長,刑天是一個德才兼備的人,是一個很好的首領,跟刑天比起來,我不是一個好的大族長人選,所以,自願把位置讓給刑天,並邀請刑天帶領神農氏一族繼續前進。”
雲川覺得自己快被臨魁給說服了,就在他準備答應的時候,忽然從遠處傳來烏鴉破鑼一樣的聲音——蠢貨,蠢貨,蠢貨!
雲川雖然知道這是烏鴉在罵小狼,不過,他還是虛心納諫了。笑著對臨魁道:“不錯的主意,我想找刑天先商量一下。”
臨魁站起身,伸一個懶腰道:“好,在事情沒有辦成之前,我就住在你這裡了,早就聽說雲川部的飯食是最美味的,我可以好好地品嘗一下。”
等臨魁離開了,雲川就對一直旁聽的阿布道:“你覺得怎麽樣?”
阿布疑惑地道:“臨魁為什麽要分裂神農氏,為什麽要禍害神農氏,為什麽絲毫不尊重他死去的父親呢?”
聽阿布這麽問,雲川就知道自己問錯人了,為了不讓阿布的世界觀崩塌,雲川決定這件事還是自己跟進吧。
無論如何,有機會毀掉一個大族的事情,上輩子可沒機會乾,現在,既然有機會了,不試驗一下,實在是太對不起自己相當大人物的那顆心了。
找了人去邀請刑天來河灣地一會,雲川就開始製作第十批紙張了。
前九次毫無例外的失敗了。
不過,就算是失敗的東西,依舊讓第一個想要在紙上書寫文字的阿布欣喜若狂。
野人就沒見過好東西,一張粗糙的連擦屁股都用不成的紙張,阿布把它們全部珍藏起來,雲川想要,他都要猶豫再三。
特意用桑蠶絲編織出來的紗網,還是有問題的,雲川端著鑲嵌在竹框子裡的紗網,在渾濁的紙漿中間撈一下,瀝乾水分之後就迅速地扣在一張麻布牆上,很快,麻布牆上就貼滿了紙張,目前來看,這一次製作的紙張應該能用。
雖然說紙漿還不夠細,顏色也一言難盡,不過,這東西應該有資格被稱之為紙張了,至少,在雲川看來,這東西比後世用來包裝糕點的馬糞紙要好。
原始人的世界裡,消息傳得很慢,當刑天來到河灣地的時候,時間已經過去四天了,在這四天中,臨魁品嘗了雲川部的很多好食物,比如藕渣,比如酸筍,比如麩皮米糠製作的餅。
在這四天中,雲川已經製造了六百張紙,雖然紙的顏色泛黃,雲川用小狼尾巴上的毛製作的狼毫筆,試驗過之後,效果不錯,尤其是用鍋底的草木灰加上一點點油脂研製成功的墨汁,寫出來的字顏色不但發亮,還很潤。
“天高雲淡,望斷南飛雁。不到昆侖非好漢,屈指行程二萬。
六盤山上高峰,紅旗漫卷西風。今日長纓在手,何時縛住蒼龍?”
一時間沒忍住,當時看到紙張給你弄出來了,雲川一時情不自禁,就把太祖的這首詞略微修飾一下就寫出來了。
用的是獨創的雲體字,這種字在雲川看來慘不忍睹,寫出來的字給內容提鞋都不配,卻引來阿布等人的高聲叫好。
說實話,就連最聰明的阿布把紙上的這些字都認不全,更不要精衛,誇父,睚眥,赤陵他們了。
只因為,雲川寫字的氣勢很足,筆下遊走如龍蛇,亢奮的情緒比大師還要大師一百倍就引來了他們瘋狂的叫好聲。
想到刑天喜歡文化,還會作詩,雲川就準備把這東西當做寶貝送給刑天,看看能不能對自己將要做的事情有所幫助。
阿布早早地在大柳樹下鋪設了一張羊皮毯子, 擺上了竹桌,安頓好了茶水,點心,就離開了。
雲川帶著臨魁到來的時候,刑天正在吃黃米糕,這東西是糜子磨成面製作而成的,裡面有蜂蜜跟豬油,精衛還把春天的時候醃製的桃花放進去了好多,所以,就成了高級貨。
刑天看到了臨魁,也不遮掩,直接對雲川道:“神農氏確定死了,現在,居住在常羊山上的是一個防風氏的人,據說也是神農氏的子嗣。”
不等雲川說話,臨魁為了不讓刑天在第一時間乾掉他,立刻道:“防風氏在南方,向來居住在沼澤中,他們體型高大,幾乎與誇父比肩,在沼澤中行走如飛,自從四年前的那場大洪水淹沒了沼澤,使得沼澤變成了大湖,防風氏離開了大沼澤向高處遷徙,被我父親收納為部族,只是,這個部族的人從未聽過我父親的話,以至於很多人都不知道神農氏還有這樣的一個部族存在。”
刑天看看臨魁,再看看雲川,然後冷漠的對雲川道:“這個人你還有用嗎?如果沒用,我現在就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