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新衣服的肖恩非常開心,他開始在路上跳起了舞,盡管沒有人替他伴奏。
陳劍秋抬頭看了看已經在天空中出現的月亮,有些感慨。
快樂,有的時候也是一種天賦。
在那個血腥的雨夜後的某個夜晚,他曾跟肖恩聊過,在篝火旁,飛鳥和勃朗寧都睡了的時候。
“肖恩,找到寶藏之後,你打算做什麽?”
“不知道誒,沒想過,不過,有錢總比沒錢好吧。”
“沒想過拿著錢回家做點什麽?”
“家?我不知道家在哪裡。我從記事起就一直在被像畜生一樣驅趕,一直在流浪,這個國家雖大,沒有我的家。”
肖恩的神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恢復了笑容。
“想那些幹啥呢,先活下來把,未來總是令人值得期待的。誒,老大,我跟你說,我們腦袋現在可值錢了……”
後面的話陳劍秋都沒有聽進去,他若有所思:
“家?”
……
“嘿,肖恩,晚上我們去找點樂子怎麽樣?”
陳劍秋從回憶中緩過神來,他突然對肖恩說道。
“我覺得這一路上太過順利了,咱們還是低調點好。”飛鳥保持了謹慎。
“得了,得了,咱們得聽老大的,這地方離懷俄明得有幾百公裡了,你怕什麽?”肖恩一邊說,一邊把飛鳥往前拉。
陳劍秋在後面看著,他掏出了剛在雜貨鋪買的一包煙,歪著頭點了一根。
真好。
三人逛著逛著走進了鎮子裡的一家酒館。
還沒有完全入夜,但酒館裡已是華燈初上,和白天的寧靜祥和形成鮮明對比,現在這裡熱鬧非凡。
這座酒館有兩層樓,可能是這個鎮子裡最大的建築,一樓是酒館,二樓是客房。
酒館裡各種打扮的人都有,有牛仔、皮毛商人、木材商人等等,還有些遊走在眾人之間的身份不明的女人。
陳劍秋這才明白,原來自己之前是小瞧了這個鎮子。
蒙特羅斯位於科羅拉多中西部,兩座山脈中間的走廊之上,南來北往的商人、掮客等,他們從事的工作不盡相同,但很多都不會在白天露面。
夜晚的酒館就是他們聚集的地點之一。
“老板,有什麽吃的麽?”方才的漿果餅沒填飽肖恩的肚子,三人找了一張桌子坐了下來。
酒保似乎很忙,沒什麽功夫搭理他們。
陳劍秋坐在桌子邊,開始觀察酒館裡林林總總的人。
他發現吧台的角落處坐著一個胡子拉碴的男人。
這個人穿著一件灰藍色的破舊夾克,脖子上圍著一條淺灰色的圍巾,戴著一頂顏色相似的牛仔帽,帽簷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此刻安安靜靜地坐著,兩隻胳膊伏在吧台上,面前的酒杯中的酒已經空了。
陳劍秋走到了吧台的前面,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五美元的鈔票,拍在了吧台上。
吧台周圍幾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這張鈔票吸引住了,他們有些甚至停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側目看來。
除了那個男人,夜還沒開始,這人卻好像已經醉意闌珊。
酒吧先是愣了一下,隨後趕緊屁顛屁顛地從酒吧那一頭跑了過來。
“先生,您要點什麽?”
“弄三份吃的送到我那張桌子,
然後在整點酒過來,順便在樓上訂三間房。”陳劍秋說道。 “好嘞。”
陳劍秋朝著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壓低聲音悄悄問道:“這個人是誰?”
“前兩天來的,有錢就過來喝酒,天天從早喝到晚,沒錢就睡在店外面的長椅上。”酒保一邊從背後的櫃子上取酒,一邊回答道,“對了,您要不要來點愛爾蘭威士忌,不瞞您說,這裡大部分人喝的都是私釀的酒,向您這樣尊貴的人,應該喝不慣。”
“就金酒吧。”陳劍秋看了眼酒保後面的酒櫃。
這時候,那個似乎是半睡半醒狀態的男人突然支起身,說話了,聲音渾厚低沉:
“酒保,再給我來一杯。”
酒保也不算搭理他,因為他知道這個男人沒錢了。
男人見等了一會兒沒人回應,便重重地將杯子拍在了吧台上。
酒館沒有趕人的規矩,但鬧事的話就不一定了。
酒保有點冒火,給吧台旁邊兩個明顯是打手的壯漢使了個眼色,要把這個男人扔出去。
但陳劍秋衝著他擺了擺手。
“拿一瓶威士忌給那位先生吧,要好一點的,算在我帳上。”
酒保二話沒說,從櫃子上拿了一瓶陳年的愛爾蘭威士忌,遞到了男人那邊。
“算你運氣好,那邊有人送你的。”酒保沒好氣地說道。
男人頭都沒有抬一下,只是給自己的杯子滿上,一口喝了個乾淨。
陳劍秋坐回了自己的桌子那邊。不一會兒,酒保就端著三盤香噴噴的餡餅走了過來。
“來嘗嘗我們的招牌烤肉披薩,純木火烘烤,吃過的都讚不絕口。”
陳劍秋拿了一塊放進嘴裡,果然肉質鮮嫩,香味四溢。
“趁熱吃。”他對飛鳥和肖恩說道,這可能是他從穿越到現在,吃到的最好的東西了。
酒保彎下身子,手裡抓了一大把的零錢,遞給陳劍秋:“這是找給您的錢,請收好。 ”
陳劍秋從裡面撿了一個20美分的硬幣丟給他,酒保喜笑顏開,這個鎮子來來往往的大多都是粗人,鮮有出手如此闊綽的人,小費也給得這麽乾脆。
三人一邊吃,一邊聊著自己過往的經歷,仿佛他們現在不是三個頭頂這大額懸賞的逃犯,而是前來旅遊的遊客。
“咣當”
隔壁兩桌子人,不知因為什麽事情扭打了起來,把桌子掀翻在地,七八個人開始捉對纏鬥。
靠近的人,都紛紛退開,他們有的走到了二樓的樓梯上,有的躲到了吧台附近,都不希望被卷進這混亂的場面。
酒保倒是很淡定,酒館裡打架是很常見的事情,人數少的時候,自己這邊兩個打手就可以解決問題;人數多的話,打手們會回去喊人,等這幫人血拚出了勝負,再一並賠償就是。
這是這裡獨有的規則,誰拳頭大誰說了算。
當然,另外一個原則就是酒館裡面不能動槍,否則的話,勃朗寧家賣出的那些槍會讓動槍的人明白,什麽叫全民皆兵。
群毆進行得很激烈,不一會兒地上便躺了兩三個人。
其中一個壯漢滿臉通紅,不知是因為酒精還是正在進行的打架運動,他一拳擊倒了自己的對手,抹了一把臉,打算幫助他的隊友。
此時他的隊友正被對面一個明顯看起來塊頭比他大的人壓製,紅臉壯漢環顧了下四周,提起一把椅子,走了過去。
但當他走到一半的時候,被撞了一下。
撞他的人,正是剛才那個在吧台上獨自喝酒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