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是最厲害的。”聽到林夢秋誇朝朝,小丫頭就露出了驕傲的神色,好似比誇她還高興。
很聽話的不再鬧,小跑著回了裡屋,很快就傳來她脆生生的聲音,“哥哥哥哥,這個字念什麽呀?”
“念‘知’,暮暮跟我念,‘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朝朝念得很慢,一個字一個字的停頓,等她重複後,又耐心的指出她哪個字的讀音錯了。
而暮暮因為做什麽事都急,這句文章被她一念,就像小老鼠在吱吱吱叫,念完之後自己先笑了起來。
“哥哥,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啊?”
前面的文章內容,沈徹都有教他們,但今日的內容是新的,只是讓他們自己溫習,還未教過,朝朝明顯被問的停頓了許久。
就在沈徹以為他會為難的出來求助爹娘時,他嘗試的用自己孩童的思維去理解,“意思就是,暮暮問我這句話怎麽理解,哥哥若是不知道,就誠實的說我不會,不能不懂裝懂,這才是聰明人。”
林夢秋在外聽得眼睛都亮了,驚喜的抓著沈徹的手,“夫君,朝朝好聰明。”
沈徹一直知道兩個孩子裡,最聰明的就是朝朝,但他從來不顯露,即便很多事情他比暮暮提早知道,他也不會和妹妹搶風頭,是個十分護短的哥哥。
“我們的兒子,自然有你我的聰慧。”
沈徹的話音落下,就聽見裡頭暮暮咯咯咯的笑了起來,“那暮暮問哥哥了,暮暮也是聰明人。”
“暮暮最聰明,我們再來念一遍。”
“好,我和哥哥一人念一句。”
而後就響起了兩人稚嫩又清脆的聲音,孩童的讀書聲是這世上最美妙的聲音之一,能夠讓人忘卻煩擾,靜下心來。
夫妻二人相識而笑,讓房外的丫鬟們動作輕些,他們也跟著躲了出去,留下他們兩繼續對坐著背書。
又過了兩日,小院都已收拾好了,兩個小家夥就正式的住了過去。
起初他們是很不舍得娘親的,香香軟軟又溫柔的娘親,他們最喜歡的就是和爹娘睡在一張床上,睡前有小曲和故事聽。
可住過去後,他們就發現,自己住一個屋子好威風,而且這兒離小院也就一刻鍾的路,以後還是能每日和娘親一塊用午膳晚膳。
最重要的是,林夢秋怕他們兩個小家夥剛住過去會害怕,把半斤和八兩也送到了小院陪著他們。
能有自己的院子,還能有小狗小兔子一塊玩,實在是太快樂了,都想不起之前自己哭鼻子不願意離開林夢秋的事兒了。
不習慣的反倒是林夢秋,怎麽都放心不下。
紅杏前兩年到了出嫁的年紀,林夢秋為她挑選了合適的人家,早早的放出府去享福了,綠拂則是嫁了府上的管事,留在王府做起了管家娘子。
當夜派紅燭去他們那看了好幾回,這紅燭就是後來頂替紅杏的丫鬟。
紅燭去了三趟,回來都是說小主子們乖得很,不哭不鬧玩的很開心,這會已經用了晚膳在院子裡抽陀螺呢。
林夢秋聽後是既高興又失落,見她為此連飯都吃不下,沈徹趕緊將人摟在懷中輕聲安撫。
“孩子總是要長大的,不可能永遠窩在你我的身邊,他們能如此獨立,你該高興才對。”
“嗚嗚嗚,兩個小壞蛋,真是好沒良心,有新鮮玩意就把我這個娘親給忘了,我也不要理他們了。”
雖然兩個孩子已經五歲了,但林夢秋也不過二十幾歲,正是花一般的年紀,嬌滴滴的倚在他懷中扯著他衣襟,委屈的紅著眼,簡直比女兒還要嬌。
她的心情,沈徹其實也能理解,兩個孩子從小到大都沒離開過她的視線,突然隔了個院子,她就不適宜了,生怕孩子會因此和她生分了。
“怎麽這就紅眼了,真是越養越嬌了,比暮暮還要嬌氣,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我又養了個女兒。而且他們沒人才好,每回要緊時候就出來壞事,真是兩個小魔頭。”
林夢秋被他打趣的也不好意思紅眼睛了,連她自己都發現了,說什麽兒子女兒被寵的無法無天,她才這府上說一不二那個。
她雙頰紅紅的埋在沈徹的懷裡,“那我就當夫君的女兒。”
沈徹被她這麽一鬧,原本是沒那個意思的,也被折騰出來了,咬著她的下唇不停地的摩挲著。
帶著妹妹來分享自己住了新房子喜悅的朝朝,才剛往裡探了一眼,就板著臉停下了腳步,轉身捂住了暮暮的眼睛。
“哥哥,這是要幹嘛呀?”
“爹爹和娘親不在,我們回去玩躲貓貓吧。”
暮暮還沒看清楚,眼前一花,就被朝朝給牽著手帶回了小院,她還覺得有些不對,“哥哥,天都黑黑了,爹爹和娘親能去哪裡呢?”
朝朝很認真的思索後道:“大概是給我們去找弟弟妹妹了。”
起初幾日,林夢秋確實是不適應,兩個寶貝之所以搬出去不僅僅是所謂的獨立,而是沈徹為他們請了好幾位先生。
本來是要送朝朝去學堂的,但沈徹見暮暮也如此聰明,不願浪費她的天分,並不拘泥於她是女孩,這才請了先生來府上為他們開蒙授學。
不僅要學文識字,就連拉弓騎馬也要學,剛看到小馬駒,暮暮簡直是高興壞了,就連做夢都在蹬著小腿。
小貼士:如果覺得52書庫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s52shuku.vip/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傳送門:排行榜單 好書推薦 甜寵文 二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