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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156章 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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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郎将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3-25 23:09:33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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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阳回来没等多久,米饭煮好了,冯晓萱又换上了另一个铁鼎罐。

她往铁鼎罐里倒入菜籽油,等油烧热后,放入干辣椒和花椒炒出香味,然后捞出来备用。接着,她把白糖倒入锅中,用小火炒至融化,再放入拍扁的葱段、姜块和蒜头。

等到葱蒜炒至微微发黄,她便将准备好的草果、小茴香、八角、桂皮、香叶等香料放入锅中一起翻炒,最后放入豆瓣酱,炒均匀后加入白酒、酱油和牛油等继续翻炒,随后倒入熬好的排骨汤,再把之前炸过的辣椒、花椒放回锅中。

十多种食材和调料,冯晓萱运用自如,随着她的操作,整锅汤汁越来越香,渐渐变成了诱人的红色,愈发地香气扑鼻。

“闺女,准备得真充分啊!”

陈东辉眼睛盯着锅里的汤汁,菜还没开始煮呢,他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那当然,你们以为我这么早起来,你们去打野猪的时候,我在家闲着呢?”冯晓萱笑着说道。

陈东俊打趣道:“把中秋准备吃的火锅提前了,你可真是用心啊……还是阳子有福气,你以后要常来,我们也能多吃上几次火锅,不然,一年到头也就逢年过节才能吃一次,平时可吃不到。”

这话里显然有别的意思。

宋阳不禁看了陈东俊一眼,又看了看瞪着陈东俊的冯晓萱,笑着说:“有冯叔在,你们想吃这些东西还不容易吗?”

“哪有那么容易,材料是能找到,可闺女不做,我们自己做出来,总觉得味道不对,就是没有闺女做的好吃。想吃顿好火锅,还得看她心情。她心情好,我们就有得吃,心情不好,那就没得吃咯!”陈东俊笑呵呵地说。

陈东辉也插嘴道:“这是真的,想吃顿好的,就得看闺女心情……你瞧,你一来,闺女这心情比过节还好!”

两个舅舅在一旁调侃,冯晓萱立刻不乐意了:“你们要是不想吃,现在就走,哪来这么多废话,别影响我心情!”

陈东辉和陈东俊听了,相视一笑,很识趣地闭上了嘴。

陈东俊小声地对宋阳说:“她是真的会赶人!”

宋阳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火锅,是蜀地的又一地道美食,那种独特的风味,仿佛离开了蜀地,就再也品尝不到了。

后世都说火锅起源于重庆,实际上,它真正的发源地是长江之滨酒城泸州的小米滩。

清朝的时候,长江上的船工们跑船,常常在小米滩停泊住宿。

停船后,他们便生火做饭,用一个瓦罐盛上汤水,加入各种蔬菜,再放上辣椒、花椒,吃了之后都觉得美味无比。就这样,这种吃法一传十、十传百,在长江各个码头流传开来。

那时重庆还没有从四川划分出去成为直辖市,不过重庆自古以来就是水路交通要道,规模比泸州大得多。

这种饮食习俗顺着长江往下,传到了重庆,之后便有了各种变革和发展,逐渐发扬光大。

当时,一些挑夫看到这种吃法后,就跑到杀牛场去捡被人丢弃的牛内脏,拿到长江里洗净,切成小块,和船工们一起吃。大家都觉得味道鲜美,既能填饱肚子,又能驱寒。

后来,有人用一挑箩筐,一头放着毛肚、小菜,一头放着一个泥炉子,上面放着一口分格的大洋铁盆,盆里是翻滚着又麻又辣、又鲜又香的卤汁,每天在河边、桥头或者走街串巷地叫卖。

有了这种售卖方式,船工和挑夫们就不再自己生火煮了,各自选一格,即烫即吃,直到吃饱,花费不多,还很方便。

再往后,这种吃法被搬进了小店,从担头移到了桌上,火锅店也越来越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火锅越来越受欢迎,不少官场要员、金融巨头、商人等都以吃火锅为时尚,火锅店也变得越来越高档。

许多擅长做火锅的人,还钻研出了独特的火锅底料配方,带着这些配方走出蜀地,走向全国各地,甚至国外。

只是,离开了蜀地的火锅,可能因为原材料和水土的原因,总感觉缺少了灵魂,味道不如在蜀地吃的正宗。

让宋阳感慨的是牛肚,曾经被人丢弃的东西,在这个年代却成了珍贵之物,以后也一直价格不菲。

一般来说,在这个年代,只有达官显贵才能吃得上牛肚,老百姓八十年代中后期才能偶尔尝一尝。

多亏了冯学文在城里的条件,陈家兴等人才能偶尔吃上一顿,但也不能经常吃。

一头牛只有一点点毛肚,在这个年代,耕牛是老百姓的宝贝,轻易舍不得宰杀。

一个牛肚有二三十斤,买一个得花不少钱。

上辈子,宋阳偶尔去火锅店,点一份只有七八片的毛肚,都得考虑考虑。

没想到这辈子,在这山村里,他居然能吃到毛肚,而且冯晓萱准备了不少。

在火力的作用下,铁鼎罐中的汤卤渐渐沸腾起来,冯晓萱搬来桌子,把各种小菜一一摆放在桌上,调好蘸水递给大家,招呼着大家边烫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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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食总是格外鲜美。

热与味的完美结合,再加上精心调制的汤底,散发出诱人的鲜香,搭配上地道、优质的调料和新鲜的菜品、蘸水,味道更是鲜上加鲜,令人回味无穷。

而宋阳最喜欢的,就是毛肚。

在后世,市面上常见的毛肚有三种,一种是吃饲料的牛的肚,呈黑色;用庄稼或粮食喂养的牛的肚是黄色;白色的牛肚则是用双氧水或火碱浸泡漂白过的。优劣一看便知。

当然,这个时候没有什么饲料,冯晓萱准备的牛肚在水中看起来是黑色的,捞出来对着阳光,呈现出金黄色。

宋阳用筷子夹起一块毛肚,在汤汁中“七上八下”地涮着,让毛肚吸满了火辣的牛油,再放入鲜香的油碟中蘸一下,送入口中,麻辣鲜爽,口感脆嫩。

这是众多吃货总结出来的涮毛肚的最佳方法,不然把毛肚放在翻滚的汤里煮三分钟,就会变得像皮筋一样坚韧。

看到宋阳的操作,冯晓萱好奇地问:“你还挺会吃,以前用毛肚涮过火锅?”

宋阳当然摇头,简单敷衍道:“没有,只是听人说过。”

山村里的人,可没有这么多讲究。

冯晓萱微微一笑,没有再多问,见宋阳喜欢吃,特意捞了一些毛肚装在碗里,拿了个小凳子,放在宋阳旁边。

陈家兴也拿来自己的药酒,给宋阳倒了一些,大家围坐在火塘边,边喝边吃。

外面天气有些热,又围着火塘,加上一锅沸腾的红汤和一杯酒,没过多久,大家就吃得大汗淋漓,赞不绝口。

蜀地气候湿热,辣椒和花椒有祛湿的功效,有了火锅,各种蔬菜和山野食材的味道也得到了提升。尤其是在粮食紧张的年头,蔬菜能当三分粮,裹上一层麻辣的味道,艰苦的日子也能过得有滋有味。

传统的毛肚火锅,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山珍海味,只要能吃的都可以在火锅里煮或烫。

旁边的陈家兴爷仨,说话委婉含蓄,而冯晓萱这姑娘,则直爽火辣。

这顿饭吃得真叫一个舒坦!

宋阳两世为人,从来没有这么畅快淋漓过。

就连让他觉得粗糙的冬寒菜,和麻辣的火锅一搭配,也变得软滑起来,原本清淡的味道,也变得格外可口、巴适。

一顿火锅下来,陈家兴爷仨轮番敬酒,宋阳终究还是喝得有些头晕,走路都有些摇晃。

这时,门外有人来找,让陈家兴爷仨去帮忙处理那八头野猪。

三人似乎是故意的,简单打了个招呼,就起身出去了,屋里只剩下宋阳和收拾东西的冯晓萱。

宋阳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站起身来,去拿自己的猎枪:“我也该回去了!”

至于该得的猎物,他现在搬不走,那三十块钱的奖励,他也不担心会没有。

“你都喝成这样了,明天早上再走吧!一个人走这段路,万一遇到什么野兽,不安全。”

冯晓萱小声说道。

“没事儿,这条路经常有人走,哪有那么多伤人的野兽!”

要是野兽真有那么多,打猎就简单了,山里人不得天天吃肉。像吃人的豹子、伤人的野猪,很难碰到,至于黑熊,更是少见。

虽然酒喝得有点多,但只要走上一段路,很快就能清醒过来。

宋阳并不太担心。

“明天早上,我也要把那些猪肚早点送到镇上,托人带到县城……我们一起走吧,同路也有个伴!”

冯晓萱转头认真地看着宋阳。

没有陈家兴爷仨在,她显得格外安静。

宋阳听了这话,犹豫了一下,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下来:“好,明天早上一起走。”

冯晓萱见宋阳答应了,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我到外面转转。”

宋阳忽然觉得呆在屋里有些不自在,便迈步走出了屋子。

村子不大,除了留下七八个男人在公房处理那些野猪,其他人该去上工的都去了,还有几个老人在自家墙根晒太阳,几个孩童在村子里追逐打闹。

宋阳四处看了看,朝着村子后面的山崖走去,找了块还算平整的石头坐下休息。

几条吃得肚子圆滚滚的猎狗,慢吞吞地跟在他身边,见宋阳坐在石头上没动,也都在石头边趴了下来。

一个多小时后,宋阳身上的酒劲终于过去了,头脑清醒了许多。

无聊之余,他顺着山崖边随意转了起来。

忽然,他听到树林里隐约传来嗡嗡声,凝神细听,心中一阵欣喜,从声音判断,那是一群蜜蜂。

估计现在是下午两点左右,蜜蜂有个习性,在这个时候会“朝阳”。

所谓“朝阳”,就是新出巢的蜜蜂会外出试飞,认巢。

通常在这个时候,强盛的蜂群会有数百只蜜蜂从蜂巢里爬进爬出,绕着周围飞舞,动静往往很大。

这也是上山找蜜蜂的一个窍门,循着声音就能找到蜂巢。

他立刻顺着声音找过去,没走多远,就看到了那群蜜蜂,它们在石头缝隙中一棵老树的树洞里。

蜜蜂蜜蜂金黄,体型壮硕,隔着拳头大的洞口,可以看到树洞里面垂下来的几张蜂脾,上面满满的都是封盖蜜。

又是一群好蜜蜂!

四条猎狗都知道蜜蜂的厉害,不敢轻易靠近,只是呜呜地叫着。

而宋阳也有些头疼,倒不是这群蜜蜂难对付,主要是因为这是棵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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