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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不知道?他在陪你演戏罢了。”
我捂起耳朵,大声说:“我最讨厌你这种呆瓜了,和那个多管闲事的老爷爷一样,总是让我心口发堵,快点走开。”
郑锵被我吼懵了,张了张嘴,我趁机甩开他跑进了林子里。
我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死在我面前,我最讨厌呆瓜,明明很脆,一拳就可以打爆,还非要去做一些没意义的事。
我快步向前跑,直至周围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我才慢慢放缓脚步。
抬起头,那座教堂就在高悬的瀑布上。
粘稠的血从垂落的白袍后缓缓流出,我坐在桌子上,轻晃着腿,垂眸看着椅子上披着纯净白袍的那个老头儿。
他实在太老了,我实在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老到这个程度。
他的肤色几乎透明,眉毛和眼睫都是白的,脸上的褶垂了下来,就像小时候邻居家那只堆身上满褶皱的八哥犬。而且他太瘦了,瘦得像一根光秃秃的树棍,我只是轻轻一掰,他的腿骨就折成了两段。
当我踏进这个教堂的时候,看到那个坐在窗边的白袍人时,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老家伙,他拿着望远镜欣赏着这场狂欢游戏,手边甚至放着一杯醇香的红酒。
我走到他的身旁,随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发现这真是一个绝佳的角度,避难所的所有角落全部一览无余,包括,那个肮脏的奴隶区,还有我精心照料的那块棉花田。
“你要尝一尝吗?可爱的孩子,”老头儿苍老的声音柔和地对我说:“这可是末世之前的酒,非常珍贵。”
我蹲下来系紧自己的鞋带,说:“三哥不喜欢我喝酒。”
“就是那个爱上自己亲弟弟的家伙吗?唔……在那块棉花田里,真是激烈。”老头儿笑了起来,说道:“他也是一个怪物。”
我抬起手,攥住他的小腿,轻轻一掰,一声清脆的响声后,他的腿像饼干那样折断了。
他笑得更加开怀,我无理的做法好像取悦了他,他点点头,说:“在那个雨夜的奴隶区,你进行屠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被这样的人注意到,真是一件恶心的事。
“只有穿白袍的人才有资格来到这里,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这扇门被推开,来把我杀死,”老头儿笑得浑身颤抖:“我期待了很久很久,欢迎你的到来。”
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忽略掉他神经质的笑,询问:“末世之初你就建立了这里,是怎么做到的?你早知道末世会来吗?”
“当然,”他的眼神忽然沉了下去,愤怒地咆哮:“基因污染无法控制之后,他们开始偷偷建造‘乐园’,我是那里的工程师,却没有被选中进入‘乐园’,真是一群冷血无情的家伙。”
“乐园在哪?”
他激动的心情好像一下子平静了下去,一双混浊的眼睛盯向我,目光重新变得柔和,他说:“好孩子,看在我们重逢的份上,杀掉我吧,我真的没有勇气杀掉自己。”
我站起来,微微俯身,看着他的眼睛,乖巧和善地说:“如你所愿。”
我把玩着短刀,刀刃在指尖飞转,刀影映着山下燃起的火光。
雨水淋淋沥沥模糊了窗外的夜,把火光折射得光怪陆离,被教堂顶部的彩色玻璃花窗打散,洒在了昏暗空荡的教堂里,神圣的十字架好像也被感染得潮湿和悲伤。
安静地听着门外渐渐走近的脚步声。
是那样的熟悉,仿佛刻在骨血中一样,我的心脏期待地咚咚跳着,听着脚步声停在了教堂大门后。
粘稠的暗红血液滴滴答答落下,染黑了昂贵的地毯。
我缓缓抬起头,门开了。
“爸爸妈妈。”我跳下桌子,眼睛里欣喜的泪水再也忍不住,顺着脸庞淌下,落在紧握的手背上。
我的家人们那么聪明,他们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我们是一家人,我能想到的,他们当然也能想到。
他们应该夸奖我的,如果不是我先杀掉这个叫做勒切的老家伙,他们是没办法到达这里的。
可是他们看到我的时候并没有那么高兴,他们站在教堂门口,警惕地打量我,似乎在思考我为什么在这里。
当他们的目光看到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安静玩泥塑的熊时,似乎一切又变得合理了。
“类类,你怎么在这里?”大哥先开了口。
我欣喜地向他们跑过去,扑进了爸爸怀里,依恋地说:“你们终于来了。”
脸上一阵灼烫,爸爸推我的手缓缓垂了下去。
他们真的很少愿意这样安静地听我说话,我真的很开心,很满足。
我们坐在教堂的长椅上闲聊,火光透过彩色玻璃花窗在教堂里投下漂亮的影子。
我坐在爸爸妈妈中间,提议道:“我来讲一个故事吧。”
妈妈微笑着看我,我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说:“我没有三哥讲得好,你们不要笑我。”
大哥轻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休息,他没有打断我,是默认想听的。
我轻咳了声,认认真真开口道:“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富饶的王国,王国里住着一个小王子。”
“小王子有三个哥哥,大哥是一位勇士,他骁勇善战,征服了很多侵略者,所有人都惧怕他,二哥是一位绅士,被很多公主爱着,好多人都想嫁给他,三哥……他是一个大英雄,英俊、勇敢、聪明、善良,他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优点。但小王子是个笨蛋。”
或许我的叙事水平太无聊了,爸爸都睡着了,将头轻轻靠在我的肩上,我没有动,怕吵醒他。
我继续道:“小王子的爸爸是个国王,他仁慈、英明,所有人都喜欢他,妈妈是皇后,她美丽、大方、和善。他们都爱着小王子,小王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笨蛋。”
二哥看着我,眼睛瞪得很大,他听得最认真,我被他看得有点紧张,继续道:“小王子虽然很弱小,但是他真的在努力守护着这个国家,虽然他被背叛过很多很多次,但他还是不忍心去做坏事。”
“可是,在家人们不小心把他弄丢的第37次后,他还是舍弃了家人,”我有点难过地说:“因为总是可以把他找回来的三哥死掉了,家里没有人肯再要那个只会浪费粮食、什么也帮不上的笨蛋了,可最让他生气的是,他们居然也不要三哥了,这是不可饶恕的。”
我叹了口气,自己也觉得这个故事索然无味,我实在没有讲故事的天分,让气氛变得这么压抑。
“爸爸妈妈,大哥二哥,”我尽量轻松地笑笑,有点羞涩地说:“谢谢你们听我说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情。”
“我和三哥恋爱了!”我举起双手,欢呼道。
没有人应和我。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