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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岭觉得自己的心脏重新活了过来,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简直是地狱到天堂的跳跃,他以为就隋绛这样的别扭性格,应该永远不会告白。
可是刚刚他又说了一次,他爱自己。
丛岭稳了稳心跳,低声说:“我不是你老婆。”
隋绛说:“你是。”
他趴在丛岭的身上,趴在他的颈间,哭出了声,他终于忍不住了,爆发似的大吼道:“你是!你是我老婆!”
他的眼泪砸在丛岭的脖颈上,滚烫灼人,他控诉道:“我那时候做错什么了?你说啊,我不通人情,不懂那些乱七八糟的试探暗示,你倒是说啊,凭什么就骂我一句不是人,就不要我了啊?”
丛岭:……
隋绛:“你凭什么又要走啊?我都不在乎你有女朋友,我给你做小三。我以为你接受我了,我刚想着这么一辈子也挺好的,你就又要走了,凭什么啊?”
丛岭的后颈上落着滚烫灼热的泪,像是要烫进他的心里。
丛岭哑着声音说:“那你不会直说吗?你不说别人会知道你在想什么吗?”
隋绛不说话了。
他把丛岭抱了起来,放在床上,自己也躺了上去,搂着他的腰,把他按进了自己的肩窝,他疲惫地说:“我已经很努力了。”
丛岭一愣,他意识到了什么,抬头去看隋绛,正对上了那双漂亮的眼睛,那双眼睛里一片幽深,像是藏了很多丛岭从来没见过的情绪,那里有很多丛岭不认识的隋绛。
隋绛很艰难地表达自己:“我已经很努力了。我真的很努力不去把你关起来只留给自己看,很努力地不去干涉你的生活和工作,很努力地说服自己你有自己独立的人生而不是我的专属品,很努力的不去嫉妒你有女朋友。我光是要做到这些,就已经很努力了。”
丛岭彻底愣住了。
就这么几句话,他好像突然明白了隋绛的挣扎,隋绛似乎和平常人不太一样。
隋绛凝视着丛岭,轻声说:“我那么坏,避不开喜欢你,只能远离你,我做不到伤害你,又控制不住伤害你,只能伤害自己了。”
丛岭:……
隋绛和他以前想的不一样,他真的不是什么情场高手,他所做的事全是凭着本性。就是这点本性,也是他经过了长时间的心理战不小心流露出来的,一个始终在内耗的人得有多累啊……丛岭觉得自己喜欢隋绛喜欢得很累,所以执着的想引导他、刺激他说出来自己的真实想法。但是他没想到隋绛的内心挣扎这么严重,让他说出来本身就是一件很残忍的事,他比自己辛苦太多了。
可是丛岭能怎么办呢?
隋绛那么没有安全感,喜欢的卑微到了极点。
丛岭抬手,捧住了隋绛的脸,他先说:“我没女朋友,没和别人上过床。”
隋绛呆呆地看他,听到他说:“我喜欢你,只喜欢过你。”
丛岭的唇覆住了他的,贴着唇告白:“我错了,我总是用我的角度看问题,忽略了你的感受,我不想再多下一个七年了,我们在一起吧。”
隋绛觉得自己可能没太懂他的意思,他微微离开了些,用有限存余的智商说:“你不用哄我,我不会像刚刚那样了,我只是有点接受不了你离开,以后不会那么偏激了。”
丛岭叹了口气,轻声说:“隋绛,交个朋友吧。”
隋绛瞳孔一震,呼吸都下意识屏住了。十年前,丛岭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他记得清清楚楚。
隋绛闭上了眼睛,这一次,他终于开口了,他说:“行,老婆。”
丛岭有一个很偏激的男朋友,他的控制欲和占有欲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总是爱在女助理面前吻他,比如会给他设置宵禁,十点之前必须回家,但凡他违反一次,他的男朋友就会非常生气,气到自闭,为了不吵架,避着他自个儿去生闷气。
当然,也非常好哄。
他从日本交接工作回来,隋绛把自己亲自设计的那套房子送给他了,说是当做婚房,但是婚房里应该很少有人装水床。
有时候他们会聊到过去。过去一个男孩儿送另一个男孩儿回家:过去一个男孩儿因为翘补习班去送心爱的男孩儿回家,被妈妈按住打;过去有一个男孩儿想都没想地撕碎了一个姑娘的情书。
错过的那些时间,那些因为自以为是错过的浪漫心动,后来一一被找了回来。
如果另一半有足够的耐心、有足够的温柔、有足够的爱他,那么另一个人的心里是不会有阴霾的。就像隋绛,那天之后,他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炼狱般挣扎的心脏被裹上了一层温热的水,无时无刻的被人捧在掌心,温柔的安抚。
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好。
他们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好。
第74章他的幸运,直至百年
他第一次见他家周先生,还是八十年代初。
不知道你有没有坐过那种绿皮火车,那种不禁烟不禁酒,走得特别慢,塞得满满都是人的老式铁皮火车。
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十里八乡的第一个大学生。家里穷,乡亲们凑着钱一起供他上大学。他娘把那零碎的小到一分、大到十块的钱连同着对他的期盼一并缝进了他的里裤里边,紧紧贴着他的皮肉,生怕弄丢。
那会儿他刚十八,要从大黎山去到北京读大学,坐火车是唯一的交通方式,他坐着村长家的四轮车,颠簸了一夜才出了山。
那一夜他看着满天的星星和沉默的大山没睡觉。他垫着胳膊躺在车斗里,心里暗暗发誓,他以后要回来修路,要让山里的人吃上饱饭,要把这腰间沉甸甸的钱十倍百倍的还上。
那是他头一回出大山,瞧着什么都新鲜,有点儿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意思,月台上告别了爹娘和村长,昂首挺胸地胯上火车,一进来就被烟味儿熏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他用袖子捂住口鼻,皱着眉抬头,一眼看见了那个男人。
他留着当下最时兴的长头发,中分着,穿着黑皮鞋、黑西裤、白色灰条纹衬衫,西装披在肩头,那会儿的西裤西装都特别宽松,看着像桶,但是穿在那人身上就特别好看,像个城里人。
男人半眯着眼睛靠在车厢里吸烟,长腿随意地撑着,显得特别长,漫不经心地抬眼瞧了他一眼,这么一眼,让他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他不知道那是自尊心作祟,还是单纯想给男人留下好的印象。那会儿他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声音:这人长得真好看啊,是他长这么大见过最好看的人了,就连他鼻尖那颗小痣都好看的要命。
和他一起吸烟的中年男人瞧见了他的目光,不着调地调侃:“呦,你吓着小孩儿了。”
男人瞟了他一眼,勾起唇,轻佻地对他吐了口烟,简单一个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