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都市 > 吞灵剑主 > 第一百二十七章:玉牌到手

吞灵剑主 第一百二十七章:玉牌到手

簡繁轉換
作者:笔落惊风雨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02-20 22:44:36 来源:源1

最快更新吞灵剑主 !

殿内,只剩下了林逍和薛杨。

“薛先生,您的伤势好些了吗?”林逍问。

“好得差不多了,这些天我一直在闭关疗伤,所以没有去看你和独孤鸣的战斗,你不会怪我吧。”薛杨笑道,当听到林逍战胜独孤鸣的时候,他和徐炎一样是激动不已,落寞了许久的天火院,终于实实在在地硬气了一回。

“当然不会了,若不是薛先生,我怎么能有今天。”林逍笑道,当初若不是薛杨舍命力保他,替他挡住南宫桀,林逍只怕已经不在人世了。

薛杨看了林逍一眼,“你为何执意要去那黑玉遗迹?”

“这个,我是想去那里,看能不能寻到一些机缘。”林逍找了个理由搪塞道,关于白叔的事情,他自然是谁都不能说。

薛杨点了点头,“也对,说不定你能在里面有一些收获,还有三个月,就是五院联赛的日子了,你要好生修炼,到时候替我们天火院争光。”

“我会的,薛先生,”林逍认真地点了点头,道,“莫师兄呢,怎么没怎么见过他?”

薛杨笑了笑,“青峰在内院,潜心研究剑道,平日很少抛头露面,你要是想见他,就得努力早点进入内院。”

“嗯,我会的,”林逍点了点头,又问道,“薛先生,我一直有一件事不明白?”

“什么事?”

“既然莫师兄是您的徒弟,也就是说他曾经是天火院的学员,那为何我听徐院长说,我们天火院几年来在五院联赛一直排名最末呢。”林逍问,以莫青峰的天赋,一定能帮助天火院取得不错的名次才对。

薛杨道,“其实是这样的,莫青峰刚入学院的时候,的确是跟着我,是天火院的学员,不过由于他进步神速,尤其在剑道上,后来被检测除了五块剑骨,于是直接破例进入了内院,所以,那一年,他也就没有代表我们天火院参赛。”

“原来是这样,对了,莫师兄在剑道上的造诣如何?”林逍好奇的问道。

“一年前,十九岁,青峰已经是大剑师,现在的话,他距离剑王应该不远了,也许,要不了多久就能突破,说起来,我也很久没见过他了,”薛杨笑道,“这小子是个剑痴,成天只知道琢磨剑道,乐此不疲。”

“你的天赋,不比你的莫师兄差,他虽然有五块剑骨,你却有一道剑魂,假以时日,你也能登上问剑榜。”

“问剑榜?”林逍不解。

薛杨解释道,“问剑榜,是我问剑学院的一个榜单,能上榜的,最少也要上大剑师以上的水平,目前,问剑榜上总共有一百零三人,其中,你莫师兄已经连续两年蝉联榜首了。”

“两年榜首?”林逍一脸吃惊,岂不是说,整个问剑学院所有的弟子中,莫青峰的剑法是最厉害的。

“问剑榜,单纯比拼的是剑法,与境界无关,青峰虽然在剑法上独占鳌头,不过若论整体实力,学院比他厉害的也是有一些人,不过最多两年,青峰就能超过他们。”薛杨笑道,脸上不由露出一丝自豪,毕竟莫青峰也是他带出来的徒弟。

闻言,林逍也不由得心生向往,内院,问剑榜,大剑师......

“对了,此次你杀了独孤鸣,独孤洪那个老东西肯定不会就这么算了,以后你在学院内要小心行事,不要让他抓到把柄,知道吗?”薛杨告诫道。

林逍微微点头,“我明白,薛先生。”

现在,林逍和独孤家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独孤家为了杀他损失了诸多天才,肯定不会放过他,而林逍也会与之抗衡到底,日后若是有机会的话,他一定要将独孤家连根拔起!

离开大殿后,林逍回到了楼阁,修炼!

距离黑玉遗迹开放,还有八天时间,到时候,四大学院的弟子,还有其他一些宗门势力都会前去,到时候,势必又是一场龙争虎斗,所以林逍必须要尽快提升实力。

三天后,林逍正在修练,忽然有学员告诉他,徐院长请他去大殿一趟。

林逍神色一动,看来应该和黑玉牌有关。

很快,林逍来到了天火殿。

看到林逍过来,徐炎露出了一丝笑容,伸出手,掌上有一块漆黑的玉牌,泛着莹润的光泽,“你要的黑玉牌。”

看到黑玉牌,林逍心中一喜,连忙接过,道,“院长,您是怎么弄来的?”

“原来金刚院的吴猛正在闭关修炼,不打算要这块黑玉牌,我托别人,几经周折终于弄到这块玉牌。”

“多谢院长。”林逍感谢道。

看到林逍一脸兴奋的样子,徐炎也是很高兴,他并没有告诉林逍,为了弄到这块玉牌,他可是花了将近五十块中品灵石。

灵石什么的无所谓,只要能帮助林逍修炼,能帮他寻得一份机缘,再多灵石也是值得的,徐炎心想。

离开了大殿后,路上,林逍欣喜若狂,有了这黑玉牌,他就可以进入黑玉遗迹,就有机会帮白叔寻到那一缕魂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